Section § 116610

Explanation

《健康与安全法典》的这一部分被称为《地方饮用水保护法》。它主要关注为化学化合物MTBE设定饮用水标准。从1998年1月1日开始,州卫生服务部必须在1999年7月1日之前启动制定MTBE的初级饮用水标准。该标准旨在确保饮用水中MTBE的含量处于安全水平。此外,到1998年7月1日,还必须制定一项符合特定标准并考虑消费者接受度的次级标准。该部门还可以根据需要为其他类似化合物设定标准。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610(a)  本条文应被称为“地方饮用水保护法”,并可援引此名称。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610(b)  就本条文而言,“MTBE”指甲基叔丁基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610(c)  自1998年1月1日起,州卫生服务部应启动为MTBE制定符合第116275节所规定标准的初级饮用水标准程序。州卫生服务部应在1999年7月1日或之前制定MTBE的初级饮用水标准。州卫生服务部可酌情为其他含氧燃料添加剂设定初级饮用水标准。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610(d)  在1998年7月1日或之前,州卫生服务部应制定一项次级饮用水标准,该标准应符合第116275节(d)款所规定的标准,且不得超过MTBE的消费者可接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