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180(a) 部门可以与任何地方区或其他公共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这些机构从事控制蚊子、蚋、苍蝇、其他昆虫、啮齿动物或对公共卫生有重要影响的其他病媒和害虫的工作,合作区域和条款、条件以及规范由主任规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180(b) 协议可以规定代表州提供财政援助,并规定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完成全部或部分必要工作,但部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同意州的捐款超过任何可接受计划总成本的50%。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180(c) 协议可以规定由地方区或其他公共机构向病媒传播疾病账户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