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22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概述了在违反某些健康和安全法规时采取法律行动的程序。它要求,如果相关部门向总检察长、地区检察官或市检察官报告了违规行为,他们就必须启动法院诉讼程序。此外,在提起任何刑事指控之前,被指控违法的人必须有机会解释他们为什么不应该被起诉。他们可以亲自或通过律师,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陈述他们的理由。

Section § 1122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部门认为一份书面通知或警告就能很好地解决问题,他们就不必对轻微违规行为采取法律行动。基本上,他们可以根据什么最符合公众利益来决定是诉诸法庭还是仅仅发出警告。

Section § 112260

Explanation

如果州政府指控某人违反本法,州政府无需证明不存在豁免或例外情况。相反,应由声称自己获得豁免的人自行证明。

当州政府主张违反本章规定时,州政府无需在任何诉状、审判、听证或其他程序中否定本章规定的任何豁免或例外。任何豁免或例外的举证责任由主张其利益的人承担。

Section § 11226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当部门声称存在违规行为时,行政听证会的程序。除非有例外情况,受影响的人员在收到20天通知后,将有机会参加听证会。通知必须清楚说明听证会的详细信息、法律依据和管辖权,以及相关的法律或规则。通知还应包括对所涉问题的简要概述。所有当事方都可以在听证会期间提交证据。听证会将由部门或其指定代理人主持,任何人都可以要求制作笔录,费用由请求人自行承担。最终决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受影响的个人将通过亲自送达或邮件方式收到通知。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265(a)  除非第112160条和第112180条(e)款另有规定,或根据第112240条主张违规,当部门主张违反本章规定时,所有受影响的人员应在收到20天通知后,获得行政听证的机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265(b)  该通知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265(b)(1)  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性质的说明。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265(b)(2)  举行听证会的法律依据和管辖权的说明。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265(b)(3)  提及所涉及的法规、规章和规则的具体条款。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265(b)(4)  对所主张事项的简明陈述。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265(c)  应给予所有人员就所涉问题进行答复和提交证据的机会。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265(d)  本章授权或要求的听证会应由部门或部门为此目的指定的任何代理人主持。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265(e)  口头程序或其任何部分应根据任何人的请求进行笔录。请求笔录的人员应承担笔录费用。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265(f)  对任何人员不利的最终决定或命令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或记录在案。最终决定应包括事实认定和法律结论,且应单独列明。任何决定或命令应亲自或通过邮件通知相关人员。

Section § 11227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部门选择遵循第119940条中概述的替代程序,而不是遵循第112265条中描述的常规行政程序。

部门可以根据第119940条进行,以代替根据第112265条进行的行政程序。

Section § 112275

Explanation

如果你已经用尽了在某个部门内部的所有申诉途径,但仍然不同意他们的最终决定,你就有权将此事提交法院进行审查。

已穷尽该部门内所有行政救济且对最终决定或命令感到不满的人,有权根据本章规定获得司法审查。

Section § 11228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所有与本章相关的现行法规将继续有效,直到部门按照第112165条的规定发布新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