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食品冷冻食品
Section § 112500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与冷冻食品储存相关的术语,包括“食物”(涵盖人们吃喝的任何东西)。“储物柜”是指冷冻食品工厂中用于储存食物的隔间。“冷冻食品储物柜工厂”是个人可以租用空间来冷冻储存食物的设施,包括“服务型储物柜工厂”(工厂经营者在冷冻前准备或包装食物)和“储存型储物柜工厂”(顾客自己准备食物)等类型。“分支储物柜工厂”是母工厂的延伸。“冷冻”描述的是保存在华氏5度或更低温度房间里的食物。“部门”指的是州卫生服务部,“经营者”是指任何经营冷冻食品工厂的人。最后,“加工商”是指为消费者有偿准备肉类进行冷冻和储存的场所。
Section § 112505
如果你想在加州经营冷冻食品储藏业务,你需要从部门主管那里获得许可证。为此,你必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主管所需的任何信息。只要没有理由拒绝你的许可证,你就应该会很快收到它。
Section § 112515
这项法律规定,当有人申请冷冻食品储藏厂的许可证并支付所需费用时,相关部门会迅速检查该工厂。如果工厂及其运营符合本章的标准和规定,他们就会颁发许可证。部门可以在认为有必要时随时检查这些工厂,并可以在任何合理时间进行检查。
Section § 112520
这项法律规定,某个地点的许可证必须由相关部门颁发。许可证上必须注明被许可人的姓名、地点和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都需要续期。许可证不能转让给其他人或地点。原始许可证或其认证副本必须清楚地展示在许可证所颁发的地点。
Section § 112525
这项法律要求冷冻食品储藏设施的地板、墙壁和天花板易于保持清洁。这些设施中的储藏柜必须设计成能防止里面的食物受到污染、变质或损坏。如果储藏柜底部有孔,则需要无孔的衬垫或托盘。
Section § 112535
这项法律规定,冷冻食品储藏厂必须始终保持清洁。所有设备和器具在使用前和每天工作结束后都应清洁,以防止污染。储物柜在顾客使用前必须彻底清洁。场所,包括周围环境,也必须保持清洁。食品储存必须防止任何形式的污染,例如苍蝇或灰尘,并确保不会损害附近储存的其他食品。
Section § 112540
这项法律要求冷冻食品储藏厂必须拥有清洁、无污染的供水,用于接触食品或设备。它们还必须配备方便且清洁的卫生设施,提供自来水、肥皂和毛巾服务。卫生间的门应为全长且自动关闭,并且不得直接通向食品处理区。在这些区域保持清洁卫生是强制性的。
Section § 112545
本节赋予局长制定规则的权力,以确保清洁和卫生,这对于保护公众健康是必要的。
Section § 112550
这项法律规定,冷冻食品储藏厂必须配备可靠的温度控制系统,即使在极端外部条件下,也能够维持不同房间的特定温度。预冷室、冷却室和熟化室的温度调节应遵循良好的商业惯例。储物柜室的温度必须保持在零上5华氏度或以下,允许一些小的商业波动。由于操作员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的短期温度变化是允许的。
Section § 112555
这项法律要求加工商在将肉类或肉制品交付给消费者之前必须将其冷冻。这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完成:一种是在零华氏度的鼓风冷冻机中进行,并确保空气循环;另一种是在至少零下10华氏度的静止空气冷冻机中进行,并确保肉品与冷冻板直接接触。但是,这项规定不适用于直接在柜台销售的零售肉块。
Section § 112565
Section § 112575
Section § 112580
Section § 112585
Section § 112590
Section § 112595
Section § 112600
Section § 112610
Section § 112615
Section § 112620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储物柜所有人或经营者的过失导致他人在储物柜中的物品丢失,那么所有人或经营者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过失,他们就不对物品的损失负责。
Section § 112625
如果至少有25名拥有或经营许可冷冻食品储藏柜工厂的人签署请愿书,局长必须在10天内组织一场公开听证会。这场听证会旨在收集信息,以更新或修改与这些工厂相关的任何规则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