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250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与冷冻食品储存相关的术语,包括“食物”(涵盖人们吃喝的任何东西)。“储物柜”是指冷冻食品工厂中用于储存食物的隔间。“冷冻食品储物柜工厂”是个人可以租用空间来冷冻储存食物的设施,包括“服务型储物柜工厂”(工厂经营者在冷冻前准备或包装食物)和“储存型储物柜工厂”(顾客自己准备食物)等类型。“分支储物柜工厂”是母工厂的延伸。“冷冻”描述的是保存在华氏5度或更低温度房间里的食物。“部门”指的是州卫生服务部,“经营者”是指任何经营冷冻食品工厂的人。最后,“加工商”是指为消费者有偿准备肉类进行冷冻和储存的场所。

本章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其含义如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500(a)  “食物”指供人类食用、饮用、制作糖果或调味品之用的任何物品,或构成其成分的物品,无论是单一的、混合的、掺杂的还是复合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500(b)  “储物柜”指冷冻食品储物柜工厂储物室内的独立隔间或隔层,其容量不超过25立方英尺。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500(c)  “冷冻食品储物柜工厂”指将独立储物柜空间出租、租赁或借给个人、公司或企业,用于储存其自用食物的场所,并为保鲜食物而进行人工冷却。该术语包括服务型储物柜工厂、储存型储物柜工厂和分支储物柜工厂。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500(d)  “服务型储物柜工厂”指冷冻食品储物柜工厂,其中顾客的食物在放入储物柜储存之前由工厂经营者进行准备或包装。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500(e)  “储存型储物柜工厂”指冷冻食品储物柜工厂,其经营者不准备或包装顾客的食物。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500(f)  “分支储物柜工厂”指在任何进行人工冷却的地点或场所的冷冻食品储物柜工厂,其中独立储物柜空间出租、租赁或借给个人、公司或企业,用于在中央或母工厂准备储存后储存其自用食物。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500(g)  “冷冻”指在温度为华氏5度或更低的房间或隔间中冷冻的食物。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500(h)  “温度”指冷藏室内的平均空气温度。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500(i)  “部门”指州卫生服务部。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500(j)  “经营者”指任何经营或维护冷冻食品储物柜工厂的个人、公司或企业。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500(k)  “加工商”指通过直接或间接报酬,对肉类或肉制品进行切割、包装或冷冻,以供最终消费者进行冷冻储存的场所。

Section § 112505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加州经营冷冻食品储藏业务,你需要从部门主管那里获得许可证。为此,你必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主管所需的任何信息。只要没有理由拒绝你的许可证,你就应该会很快收到它。

此后,任何人在本州内从事经营任何冷冻食品储藏柜工厂的业务,均须向部门主管申请并获得每个此类营业地点的许可证。许可证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部门主管,使用主管认为必要的表格并附上相关信息。除非存在构成拒绝颁发许可证的理由的条件(如下文所述),否则这些许可证应作为一项权利迅速授予。

Section § 11251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经营冷冻食品储藏厂的年度许可费为25美元。此费用将缴入州的普通基金。

Section § 1125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有人申请冷冻食品储藏厂的许可证并支付所需费用时,相关部门会迅速检查该工厂。如果工厂及其运营符合本章的标准和规定,他们就会颁发许可证。部门可以在认为有必要时随时检查这些工厂,并可以在任何合理时间进行检查。

收到附有规定费用的许可申请后,部门应立即检查待许可的工厂并颁发许可证;但前提是,该工厂、其设备、设施及其周围场所及其运营符合本章和与本章相关的法规。部门应在认为有必要时,检查所有根据本章获得许可的冷冻食品储藏厂。部门及其代表应在所有合理时间进入工厂进行检查。

Section § 1125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个地点的许可证必须由相关部门颁发。许可证上必须注明被许可人的姓名、地点和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都需要续期。许可证不能转让给其他人或地点。原始许可证或其认证副本必须清楚地展示在许可证所颁发的地点。

本许可证应采用部门规定的形式,并加盖部门印章,载明被许可人的姓名、许可证颁发的地点、许可证的有效期以及部门可能确定的其他信息。许可证的有效期应为一公历年,并应每年续期。许可证不可转让。原始许可证或其经认证的副本应由被许可人在颁发许可证的冷藏库中显著展示。

Section § 1125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冷冻食品储藏设施的地板、墙壁和天花板易于保持清洁。这些设施中的储藏柜必须设计成能防止里面的食物受到污染、变质或损坏。如果储藏柜底部有孔,则需要无孔的衬垫或托盘。

冷冻食品储藏设施的地板、墙壁和天花板的构造和表面处理应使其易于保持清洁卫生。任何设施中的储藏柜应构造使其能够保护内装物免受污染、变质或损坏。底部有孔的储藏柜应配备合适的无孔衬垫或托盘。

Section § 112530

Explanation
如果冷冻食品储藏厂使用有毒气体来冷藏物品,它必须在现场配备至少一个经部门批准的防毒面具,并确保其易于取用。

Section § 1125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冷冻食品储藏厂必须始终保持清洁。所有设备和器具在使用前和每天工作结束后都应清洁,以防止污染。储物柜在顾客使用前必须彻底清洁。场所,包括周围环境,也必须保持清洁。食品储存必须防止任何形式的污染,例如苍蝇或灰尘,并确保不会损害附近储存的其他食品。

冷冻食品储藏厂的所有房间应始终保持清洁卫生。所有设备和器具应在投入使用时进行清洁,并在每日使用后彻底清洁,并应妥善储存或保护,以防受到污染。储物柜在出租或交由任何顾客使用前应彻底清洁。工厂的场所和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储存的食品应保护免受污垢、苍蝇、灰尘、泥土、昆虫、害虫和任何其他污染,并防止在处理或照管过程中出现任何不洁或肮脏行为。不得以可能导致相邻储物柜中食品受损或变质的方式或条件储存食品。

Section § 1125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冷冻食品储藏厂必须拥有清洁、无污染的供水,用于接触食品或设备。它们还必须配备方便且清洁的卫生设施,提供自来水、肥皂和毛巾服务。卫生间的门应为全长且自动关闭,并且不得直接通向食品处理区。在这些区域保持清洁卫生是强制性的。

冷冻食品储藏厂应有充足且随时可用的供水,且接触任何食品或设备的用水应无污染。此类工厂应配备充足的卫生设施,其位置应便于员工使用,并配备充足的洗手设备,或在其附近设有此类设备或设施,且应提供自来水、独立肥皂和独立毛巾服务。所有卫生间的门应为全长且自动关闭,任何卫生间不得直接通向准备、加工、冷藏、冷冻或储存食品的房间。卫生设施和房间应保持清洁卫生。

Section § 112545

Explanation

本节赋予局长制定规则的权力,以确保清洁和卫生,这对于保护公众健康是必要的。

局长应颁布与本章条款的执行相符的合理规章,以确保充分的清洁和卫生,从而保护公众健康。

Section § 1125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冷冻食品储藏厂必须配备可靠的温度控制系统,即使在极端外部条件下,也能够维持不同房间的特定温度。预冷室、冷却室和熟化室的温度调节应遵循良好的商业惯例。储物柜室的温度必须保持在零上5华氏度或以下,允许一些小的商业波动。由于操作员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的短期温度变化是允许的。

冷冻食品储藏厂的制冷系统应配备可靠的控制装置,以保持各个冷藏室所需的均匀温度,并应具备足够的容量,以便在外部极端温度和工厂活动条件下,分别在各个房间提供以下温度: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550(a)  在预冷室、冷却室或熟化室中,温度应符合良好的商业惯例。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550(b)  在储物柜室中,温度不得超过零上五 (5) 华氏度,允许常规商业波动。
前述温度不应被解释为禁止在操作员无法控制的操作条件下,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生的波动。

Section § 1125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工商在将肉类或肉制品交付给消费者之前必须将其冷冻。这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完成:一种是在零华氏度的鼓风冷冻机中进行,并确保空气循环;另一种是在至少零下10华氏度的静止空气冷冻机中进行,并确保肉品与冷冻板直接接触。但是,这项规定不适用于直接在柜台销售的零售肉块。

任何加工商在交付给消费者之前,必须在零华氏度的鼓风式冷冻室中速冻所有肉类或肉制品,且包装的一侧暴露在循环空气中;或在最低零下10华氏度的静止空气式冷冻室中速冻,且每个包装的一个表面侧与冷冻板的盘管直接接触。本节不适用于柜台销售的零售肉块。

Section § 1125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用于冷藏食物的房间必须配备能正常工作的温度计,并放置在能显示食物实际储存温度的位置。

Section § 112565

Explanation
经营冷冻食品储藏厂的企业,除非具备特定设施,否则无法获得经营许可证。这些设施包括冷藏或熟化室空间、冷冻设施,以及用于切割、准备、包装肉类的区域。然而,储藏柜工厂和分支机构只需具备储藏室设施,具体要求在另一条款中提及。

Section § 112570

Explanation
分厂只有在有足够大的设施来处理主冷藏加工厂和所有分厂业务的母厂存在的情况下才能运营。

Section § 1125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任何储存渔猎产品的场所都必须遵守联邦和州关于这些活动的法律。重要的渔猎法规必须由相关部门提供,并清晰地张贴在储存设施中。

Section § 112580

Explanation
如果你经营一家冷冻食品储物柜工厂,你必须记录所有租用储物柜的人的姓名和地址。这些信息在营业时间必须可供食品和农业局的官员检查。

Section § 1125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只有供人食用的食物,或可用于食品的清洁副产品,才能存放在冷冻食品储藏厂。每一份包装并冷冻的食品,都必须贴有标签,说明产品是什么以及由谁加工的。

Section § 112590

Explanation
如果你拥有或经营一个冷冻食品储物柜工厂,你有权保留你设施内的财产,直到你收到所欠的款项。这项权利类似于仓库经营者所拥有的权利。

Section § 1125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规定,仅作为冷冻食品储存设施运营的冷冻食品储藏柜工厂,不被视为仓储业者或公用事业。此外,他们在日常业务中签发的任何文件,不被视为仓储收据,也不受管理此类收据的法律管辖。

Section § 1126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那些受从第112350条开始的第6章法规管辖的冷藏或冷冻仓库,不需要再按照本章的规定办理许可。
受第6章(从第112350条开始)管辖的冷藏库或冷冻仓库,应豁免于本章的许可规定。

Section § 1126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要求许可的规定不适用于那些不向个人或公司出租或提供冷冻食品储物柜的零售企业。

Section § 1126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相关部门吊销未能遵守本章规定之冷冻食品储藏厂的执照。在吊销执照之前,必须先发出通知并举行听证会。这一过程将遵循特定的政府程序,这些程序赋予部门一定的权力来确保法律得到遵守。

Section § 112615

Explanation
如果您的执照被局长暂停或吊销,您有权向法院挑战这项决定。您需要提交一份名为“强制令申请书”的法律文件。这项申请必须在您的持照经营场所所在县的高等法院提交,并且您只有在收到暂停或吊销执照的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提交。

Section § 1126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储物柜所有人或经营者的过失导致他人在储物柜中的物品丢失,那么所有人或经营者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过失,他们就不对物品的损失负责。

储物柜所有人或经营者对储物柜中或在其保管下的货物损失的责任,应限于所有人或经营者或其雇员的过失。

Section § 112625

Explanation

如果至少有25名拥有或经营许可冷冻食品储藏柜工厂的人签署请愿书,局长必须在10天内组织一场公开听证会。这场听证会旨在收集信息,以更新或修改与这些工厂相关的任何规则或法规。

经至少25名根据本章许可的冷冻食品储藏柜工厂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签署的请愿书,局长应在收到该请愿书后10天内,安排在其可能提供的时间和地点举行一场公开听证会,旨在收集事实和数据,用于修订、更正或修改任何与本章相关的规则或法规。

Section § 1126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被称为《1951年冷冻食品储藏柜工厂法案》。它规定了与冷冻食品储藏柜工厂相关的法规,这类工厂是为个人或企业储存冷冻食品的设施。

本章定名为《1951年冷冻食品储藏柜工厂法案》。

Section § 11263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本章的任何规定,将被视为轻罪。如果被定罪,他们可能面临五十美元到一千美元之间的罚款,最多六个月的县监狱监禁,或者罚款和监禁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