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a) 州教育局应为在州务卿处注册的私营非营利组织设立一个竞争性拨款流程,以提交制定、管理和实施学生体育参与和安全计划的拨款申请。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b) 不迟于2002年5月1日,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应要求并审查符合本章规定获得拨款资格的实体提交的提案。不迟于2002年6月1日,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应为两个区域各选择一份提案以获得拨款。所选提案应符合本章规定的标准,并应根据其为试点区域内最多的学校和学生提供最佳、最可行服务的能力进行选择。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 提案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1) 计划目标的描述。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2) 供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进行评估之用的可衡量目标清单。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3) 选定参与的公立中学名单,以及选择这些学校所使用的标准。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4) 专业参与者名单,附有简历和履历。拟参与该计划的运动教练应获得国家运动教练协会认证。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5) 确保计划医疗质量的方法。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6) 将用于收集和向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提交数据的方法。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7) 对私营非营利组织的经验、专业知识和其他资质的清晰描述。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8) 拨款支出的拟定预算,包括一项拟定的筹款计划,以筹集本章要求的一对一配套资金。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d) 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在根据本章作出选择后,应不迟于2002年8月1日为该拨款提供资金。
(e)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e)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e)(1) 该部门可支出不超过本章拨款总额的10%,用于与竞争性拨款流程管理、医疗质量保证和计划监督、数据收集以及试点项目评估相关的费用。不得将额外资金用于本计划的管理、监督或实施。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e)(2) 该部门可与一个专门管理高中校际体育项目的全州性非营利组织签订合同,作为该部门的计划管理机构。如果该部门根据本款签订合同,则根据第 (1) 款规定的行政费用资金应由该非营利组织根据合同支出,代表该部门管理本计划。管理承包实体应负责该计划的所有方面,包括建立竞争性拨款流程、拨款接受者的选择和拨款的授予、计划管理、监督和评估,以及根据第116095条要求提交的报告。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f) 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应监督和评估该计划,以确保计划的绩效和有效性,包括以下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f)(1) 实现既定目标的成功程度。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f)(2) 学生辅导和奖学金计划的成功程度。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f)(3) 在训练期间和实际体育比赛期间发生的伤害减少情况。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f)(4) 复发性伤害事件的减少情况。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g) 为了评估这些计划,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应在可行范围内,比较试点计划存在之前的学年期间在训练和正式比赛中发生的伤害相关现有数据,并与试点计划第二年收集的可比数据进行比较。
如果伤害数据在试点计划建立之前没有收集到,那么每个拨款接受者在计划前六个月提交的数据应作为基线数据使用,以与第二年收集的数据进行比较。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h) 为了有资格根据本章获得资金,试点项目应获得等同于所获得的公共资金的配套私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