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60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州教育局内设立了一个名为“学生体育参与和安全项目”的试点项目。该项目旨在向两个区域的私营全州性非营利组织提供拨款。其目标是帮助增加高中体育运动的参与度并确保安全,特别是针对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Section § 116092

Explanation

本节旨在确保试点项目在南加州和北加州均有设置。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2(a) 其中一个试点项目应设在南加州。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2(b) 其中一个试点项目应设在北加州。

Section § 116093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条款涉及一个试点项目,该项目利用拨款来改善学校的体育健康和安全。这些资金用于支持学校聘请认证运动教练,但不会取代现有员工。学校还会获得用于运动损伤的医疗用品,教练和训练员则接受急救和心肺复苏培训。该项目为对医疗和体育领域感兴趣的学生提供指导,举办健康主题的教育研讨会,并提供有关经济适用健康保险的信息。力量训练和休赛期项目也是这项举措的一部分。此外,项目参与者,如运动教练,不得为了经济利益将学生转介到他们自己或关联的诊所。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3(a)  试点项目应将拨款用于以下所有目的: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3(a)(1)  为参与学校提供现场的全国认证运动教练。项目可提供一名认证运动教练,或提供资金以帮助支付确保每周至少有30小时现场运动教练的费用。根据本节收到的资金应仅用于提供补充人员或服务,不得取代或减少现有人员或服务。根据本节提供的运动教练不得取代或减少在本节生效日期之前为参与学校提供运动训练服务的任何分类或认证员工的工作时间或福利。目前雇佣运动教练的参与学校应与试点项目协调其服务的使用。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3(a)(2)  提供适当的医疗用品和其他必要用品,以预防和护理运动相关损伤。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3(a)(3)  为教练和训练员提供在职培训会议,并确保教练和训练员获得急救和心肺复苏认证。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3(a)(4)  为对医疗和运动训练领域感兴趣的学生提供指导机会。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3(a)(5)  为学生、家长、训练员、教练和行政人员提供关于营养、避免药物滥用以及损伤和预防的社区教育研讨会。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3(a)(6)  告知学生关于低成本健康保险的可获得性,包括医疗补助计划 (Medi-Cal) 和健康家庭计划。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3(a)(7)  为学生运动员提供力量训练讲习班和休赛期训练计划。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3(b)  医疗保健提供者,包括参与试点项目的运动教练,不得将学生转介至其自己的诊所,或转介至参与试点项目的其他医疗保健提供者的诊所,或转介至其拥有经济利益的其他医疗保健提供者的诊所。

Section § 116094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了加州教育局如何设立竞争性拨款流程,供非营利组织运营学生体育参与和安全计划。非营利组织可以申请拨款,选定的提案必须符合特定标准,例如包含计划目标、参与学校名单以及确保医疗质量的方法。

该部门或其承包实体将审查提案,并于2002年6月1日前选出两份,拨款将于2002年8月1日前到位。计划资金的最多10%可用于管理和评估,外部非营利组织也可协助管理该计划。计划的有效性将通过比较计划实施前后伤害数据来评估。

最后,任何获得资助的试点项目必须以私人捐款匹配公共资金,方可获得拨款资格。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a)  州教育局应为在州务卿处注册的私营非营利组织设立一个竞争性拨款流程,以提交制定、管理和实施学生体育参与和安全计划的拨款申请。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b)  不迟于2002年5月1日,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应要求并审查符合本章规定获得拨款资格的实体提交的提案。不迟于2002年6月1日,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应为两个区域各选择一份提案以获得拨款。所选提案应符合本章规定的标准,并应根据其为试点区域内最多的学校和学生提供最佳、最可行服务的能力进行选择。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  提案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1)  计划目标的描述。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2)  供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进行评估之用的可衡量目标清单。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3)  选定参与的公立中学名单,以及选择这些学校所使用的标准。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4)  专业参与者名单,附有简历和履历。拟参与该计划的运动教练应获得国家运动教练协会认证。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5)  确保计划医疗质量的方法。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6)  将用于收集和向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提交数据的方法。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7)  对私营非营利组织的经验、专业知识和其他资质的清晰描述。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c)(8)  拨款支出的拟定预算,包括一项拟定的筹款计划,以筹集本章要求的一对一配套资金。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d)  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在根据本章作出选择后,应不迟于2002年8月1日为该拨款提供资金。
(e)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e)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e)(1)  该部门可支出不超过本章拨款总额的10%,用于与竞争性拨款流程管理、医疗质量保证和计划监督、数据收集以及试点项目评估相关的费用。不得将额外资金用于本计划的管理、监督或实施。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e)(2)  该部门可与一个专门管理高中校际体育项目的全州性非营利组织签订合同,作为该部门的计划管理机构。如果该部门根据本款签订合同,则根据第 (1) 款规定的行政费用资金应由该非营利组织根据合同支出,代表该部门管理本计划。管理承包实体应负责该计划的所有方面,包括建立竞争性拨款流程、拨款接受者的选择和拨款的授予、计划管理、监督和评估,以及根据第116095条要求提交的报告。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f)  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应监督和评估该计划,以确保计划的绩效和有效性,包括以下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f)(1)  实现既定目标的成功程度。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f)(2)  学生辅导和奖学金计划的成功程度。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f)(3)  在训练期间和实际体育比赛期间发生的伤害减少情况。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f)(4)  复发性伤害事件的减少情况。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g)  为了评估这些计划,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应在可行范围内,比较试点计划存在之前的学年期间在训练和正式比赛中发生的伤害相关现有数据,并与试点计划第二年收集的可比数据进行比较。
如果伤害数据在试点计划建立之前没有收集到,那么每个拨款接受者在计划前六个月提交的数据应作为基线数据使用,以与第二年收集的数据进行比较。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094(h)  为了有资格根据本章获得资金,试点项目应获得等同于所获得的公共资金的配套私人资金。

Section § 1160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向加州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报告。该报告旨在评估与学校相关的试点项目,详细说明所涉及的学校和学生数量,以及项目目标实现的情况。

在2005年1月1日之前,该部门或其管理承包实体应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报告,内容是根据本章对试点项目进行的评估,包括获得项目各项组成部分协助或参与项目各项组成部分的学校和学生数量,以及提案中列出的可衡量目标实现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