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零售食品法典微型企业家庭厨房经营
Section § 114367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市或县政府通过法令或决议,在其区域内允许微型企业家庭厨房运营。一旦获得许可,它将适用于整个管辖范围,包括该县内的所有城市,即使这些城市没有单独批准这些运营。
Section § 114367.1
这项法律允许微型家庭厨房经营(即小型家庭式食品企业)在某些宽松的法规下运营,与大型食品服务设施相比,它们可以豁免许多标准要求,例如拥有多个水槽、通风系统和独立的卫生间设施,只要食品安全得到维护。例如,在洗手设施、消毒水槽和某些食品服务区域限制方面有灵活性,前提是厨房仍能妥善保持清洁和卫生。
经营者必须确保厨房没有污染,并且需要通过食品安全认证。任何协助人员必须持有食品操作员卡。这些厨房只能向在食品准备演示或活动现场的消费者销售食品,以确保消费者的透明度和安全。在特定条件下,允许使用露天烧烤或户外燃木烤箱。
Section § 114367.2
在加州合法经营微型家庭厨房,你需要从当地卫生部门获得许可证。州政府在线提供获得此许可证的指导,确保其易于理解,达到高中生水平。你必须提交详细的操作程序,说明你将处理的食品种类、食品制备和储存方法,以及你的清洁和废物处理计划。初次检查必须确认你的厨房和操作方法符合所有法律要求,但不会施加超出法律的额外要求。
你的许可证将涵盖厨房和储存空间等区域,你的家庭厨房不能在这些区域之外经营。你可能需要每年更新你的许可证。许可证仅属于你个人,与你的特定地点相关联,并且在营业时必须展示。地方当局可以收取许可证费用以弥补其成本。
Section § 114367.3
这项法律规定了对微型家庭厨房经营可以进行的检查类型。具体来说,微型厨房可能面临三种检查:例行检查、调查检查和紧急检查。例行检查每年一次,经双方同意安排,旨在观察厨房的日常活动。如果存在关于不安全食品或违反规定的正当担忧或投诉,就会进行调查检查。如果存在严重的公共健康威胁,则会进行紧急检查;虽然鼓励提前通知,但并非总是可行。重要的是,检查仅限于厨房的经营区域。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厨房可能需要承担检查费用。
Section § 114367.4
加州的城市或县不能阻止你经营小型家庭食品企业(即微型家庭厨房),也不能向你收取额外费用或要求改变土地用途分区。但是,你不能在屋外张贴广告牌宣传这项业务,并且必须遵守当地的噪音法规。尽管城市和县仍然可以执行其滋扰法规,但经营此类厨房并不会改变你房屋的建筑规范。无论如何,根据州建筑规范,你的家庭厨房将被视为普通住宅。
Section § 114367.5
如果您是为持有合法许可证的微型家庭厨房配送食物,您必须是该厨房的雇员,或者是许可证持有人的家庭成员或同住成员。通常情况下,这些厨房的食物不能由第三方配送服务配送,除非顾客因残疾而难以自行获取食物。
如果因残疾需要第三方配送,该厨房或相关的互联网服务必须记录这些配送情况,并准备好向检查员出示这些记录。他们还必须在其网站或应用程序上明确说明,第三方服务通常不允许,残疾人士除外。此规定不包括在厨房内堂食的餐点或烹饪课程。
Section § 114367.6
本法律概述了推广微型家庭厨房经营的互联网食品服务中介机构的责任。这些中介机构必须在相关部门注册,醒目地公布许可要求和费用,并确保责任保险和投诉联系信息的透明度。他们还必须向执法机构报告食品安全投诉,并维护消费者通知。他们不得使用“餐饮服务”一词或允许未经授权的配送服务。微型家庭厨房必须在其所有广告中包含其许可证详细信息,并且同样不得在推广中使用“餐饮服务”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