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4379

Explanation
本法律旨在通过为餐厅提供的儿童餐制定营养指南,从而改善儿童健康。
本章的宗旨是通过为餐厅儿童餐设定营养标准来支持儿童健康。

Section § 114379.1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与餐厅儿童餐相关的关键术语。“儿童餐”是指以单一价格出售的、包含食品组合和饮料,或单一食品和饮料的餐点,主要面向儿童。“默认饮料”是指除非购买者要求更换,否则自动包含在餐点中的饮料。“餐厅”是指直接向顾客准备和销售食品的任何场所。

就本章而言,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79.10(a) “儿童餐”指以单一价格出售的、主要供儿童食用的食品组合和饮料,或单一食品和饮料。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79.10(b) “默认饮料”指在儿童餐购买者未明确要求替代饮料的情况下,自动包含或作为儿童餐一部分提供的饮料。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79.10(c) “餐厅”指直接向消费者准备、供应和销售食品的零售食品场所。

Section § 114379.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餐厅在提供儿童餐时,必须附带一种默认饮品。具体来说,这些默认饮品必须是以下之一:水(包括普通水、苏打水或不含任何甜味剂的调味水)、无味牛奶,或者每份卡路里不超过130的非乳制奶替代品。此外,餐厅菜单或广告中列出或展示的饮品选项,也必须与这些默认饮品选择保持一致。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79.20(a) 销售儿童餐的餐厅,应当将儿童餐附带的默认饮品设为以下之一: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79.20(a)(1) 水、苏打水或调味水,不含任何添加的天然或人工甜味剂。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79.20(a)(2) 无味牛奶。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79.20(a)(3) 一种非乳制奶替代品,每份或每容器所含卡路里不超过130。就本款而言,“非乳制奶替代品”是指符合《联邦法规》第7篇第210.10节规定的国家学校午餐计划标准的非乳制液体牛奶替代品。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79.20(b) 餐厅菜单或儿童餐广告中列出或展示的饮品,应当是(a)款中列出的默认饮品之一。

Section § 114379.30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餐厅在顾客提出要求时,提供儿童餐附带的标准饮品之外的其他饮品。

本章不禁止餐厅销售或顾客购买替代饮品,以取代儿童餐附带的默认饮品,如果儿童餐的购买者提出要求。

Section § 114379.4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地方执法机构负责执行本章中概述的职责和规则。此外,部门有权制定为实现本章目标所需的规章制度。

如第 113713 条所规定,地方执法机构应实施、管理和执行本章。部门可以发布为实现本章宗旨所必需的规章制度。

Section § 114379.50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了本章的规定,这通常被视为一项轻微的违规行为。第一次违规,他们只会收到警告。如果他们在五年内再次违规,可能会被罚款高达 $250。如果是在这五年内发生第三次或更多次违规,罚款将增至 $500。此外,在一次检查中,一家餐厅只能被指出一项违规。

违反本章规定,尽管有第 114395 条规定,仍属违规,但首次违规将导致违规通知。自违规通知之日起五年内第二次违规,可处以不超过二百五十美元 ($250) 的罚款。在五年内第三次或后续违规,罚款不得超过五百美元 ($500)。餐厅在一次检查访问中,不得被认定违反本章规定超过一次。

Section § 114379.60

Explanation
本节旨在确保,如果本章中有任何内容与联邦或州的规定相抵触,则应删除该部分,但本章的其余部分应保持完整。它不允许地方机构强制执行与联邦或州法律现有限制相悖的职责或规定。如果任何部分被法院认定无效,其目的是保持其余部分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