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897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纺织品和PFAS(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相关的条款中的关键术语。“服装”涵盖了广泛的衣物,但个人防护设备和军用装备除外。“户外服装”主要用于户外活动,而“恶劣潮湿条件下的户外服装”则专为极端天气设计,不面向普通消费者。“纺织品”包括由天然和合成纤维制成的材料,但不包括一次性纸质卫生用品。“个人防护设备”用于最大程度减少工作场所的危害。

“受管制的PFAS”是指有意添加的或产品中含量达到一定水平的PFAS,从2025年起上限为100 ppm,从2027年起上限为50 ppm。“纺织物品”指家庭和商业中常用的纺织品,但排除地毯、车辆和过滤产品等特定物品。

为本条目的目的,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定义: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a) “服装”指以下任何一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a)(1) 旨在日常穿着或正式场合穿着的服装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内衣、衬衫、裤子、裙子、连衣裙、连体裤、紧身衣、戏服、背心、舞蹈服、套装、纱丽、围巾、上衣、打底裤、校服、休闲服、运动服、运动队服、日常泳装、正装、连体衣、围兜、尿布、鞋类以及日常工作服。旨在日常穿着或正式场合穿着的服装物品不包括个人防护设备或供美国军方专用的服装物品。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a)(2) 户外服装。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a)(3) 恶劣潮湿条件下的户外服装。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b) “制造商”具有第108952节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c) “户外服装”指主要用于户外活动的服装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徒步、露营、滑雪、攀岩、骑自行车和钓鱼。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d) “恶劣潮湿条件下的户外服装”指为户外运动专家设计的极端和延长使用产品,旨在提供针对长时间暴露于极端降雨条件或长时间浸入水或潮湿条件(如雪)的保护,以保护用户的健康和安全,且不面向普通消费者市场销售的户外服装。极端和延长使用产品的例子包括远洋捕鱼、远洋航行、激流皮划艇和登山的外套。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e) “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或“PFAS”指一类含有至少一个全氟化碳原子的氟化有机化学品。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f) “个人防护设备”指为最大程度减少接触可能因接触化学、放射性、物理、生物、电气、机械或其他工作场所或专业危害而导致严重工伤和疾病的危险而穿戴的设备。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g) “受管制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或PFAS”指以下任何一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g)(1) 制造商有意添加到产品中并在产品中具有功能或技术效果的PFAS,包括有意添加的化学品中的PFAS成分以及作为添加化学品的有意分解产物且在产品中也具有功能或技术效果的PFAS。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g)(2) 产品或产品组件中PFAS的含量达到或超过以下阈值(以总有机氟测量):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g)(2)(A) 自2025年1月1日起,百万分之100。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g)(2)(B) 自2027年1月1日起,百万分之50。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h) “纺织品”指全部或部分由天然、人造或合成纤维、纱线或织物制成的任何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皮革、棉、丝、黄麻、大麻、羊毛、粘胶纤维、尼龙或聚酯。“纺织品”不包括一次性纸质卫生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卫生纸、纸巾或面巾纸,或一次性吸水卫生用品。就本款而言,“一次性使用”具有《公共资源法典》第42041节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i)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i)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i)(1) “纺织物品”指通常和一般用于家庭和商业的纺织品,包括但不限于服装、配饰、手袋、背包、窗帘、浴帘、家具、软垫、床上用品、毛巾、餐巾和桌布。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i)(2) “纺织物品”不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i)(2)(A) 根据《更安全消费品计划》(《加州法规法典》第22篇第4.5部第55章(第69501节起))受管制的以下任何物品: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i)(2)(A)(i) 地毯和毯子。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i)(2)(A)(ii) 用于加工纺织品或皮革的含PFAS处理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i)(2)(B) 《车辆法典》第670节中定义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法典》第38012节中定义的非公路机动车辆,或其零部件。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i)(2)(C) 《港口和航海法典》第21节中定义的船舶,或其零部件,例如船罩。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i)(2)(D) 用于工业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化学或制药制造以及环境控制技术)的过滤介质和过滤产品。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i)(2)(E) 用于或在实验室分析和测试中使用的纺织物品。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0(i)(2)(F) 《公共事业法典》第21012节中定义的飞机,或其零部件。

Section § 1089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加州禁止制造、销售或分销含有特定化学物质PFAS的新纺织品。但是,用于严酷潮湿条件的户外服装有一个例外,允许销售到2028年,前提是必须有明确的标签说明“含有PFAS化学品”。

制造商在从这些产品中去除PFAS时,必须使用毒性最低的替代品。他们还必须向销售或分销这些纺织品的任何人提供合规证书,确认产品符合法律要求且不含PFAS。该证书可以是电子形式,并且必须由授权人员签署。

如果您是分销商或零售商,只要您善意地信任制造商提供的合规证书,就不会被追究责任。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1(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1(a)(1) 除第 (2) 款另有规定外,自2025年1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在本州制造、分销、销售或要约销售任何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含有受管制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或PFAS的纺织品。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1(a)(2) 第 (1) 款不适用于用于严酷潮湿条件的户外服装,直至2028年1月1日。但是,自2025年1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在本州分销、销售或要约销售任何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含有受管制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或PFAS的用于严酷潮湿条件的户外服装,除非其附有清晰易辨的披露,声明“含有PFAS化学品”,包括在线销售产品列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1(b) 制造商在移除纺织品中受管制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或PFAS以遵守本章规定时,应使用毒性最低的替代品,包括替代设计。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1(c) 纺织品制造商应向在本州销售或分销该产品的人员提供合规证书,声明该纺织品符合本章要求且不含任何受管制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或PFAS。根据本款提供的合规证书应由制造商的授权官员签署。合规证书可以电子形式提供。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71(d) 纺织品的分销商或零售商,如果他们不是该产品的制造商,则不应被认定违反本章规定,如果他们善意地依赖制造商根据 (c) 款提供的合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