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520(a) 部门应制定一份申请和重新申请表,用于确定居民参与该计划的资格。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监护人或保管人,可以代表申请人及其配偶和子女进行申请或重新申请。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520(b) 该申请表至少应做到以下所有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520(b)(1) 明确规定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代表必须在申请中包含的信息。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520(b)(2) 要求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监护人或保管人,证明申请中提供的信息据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或保管人所知和所信是准确无误的。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520(b)(3) 明确规定提交适用表格时应付的申请费为每年十美元 ($10)。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520(c) 在评估资格的收入要求时,部门应使用申请表上报告的收入信息,不要求额外文件。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520(d) 申请可在任何参与该计划的药房、医生诊所或诊所通过互联网网站或由部门批准的受过培训的操作员提供服务的呼叫中心完成。完成申请的药房、医生诊所、诊所或非营利社区组织可以保留申请费,作为其处理成本的报销。如果确定申请人已注册该计划,费用应退还给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其作为计划参与者的当前状态。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520(e) 部门应利用安全的电子申请流程,该流程可由药房、医生诊所或诊所、互联网网站、由受过培训的操作员提供服务的呼叫中心、非营利社区组织或通过第三方供应商用于注册申请人参与该计划。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520(f) 在部门的正常工作时间内,部门应在计划收到完整申请后的24小时内做出资格认定。部门应在资格确定后不迟于七天内将身份识别卡邮寄给计划参与者。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520(g) 对于通过药房提交的申请,部门可以向药房发放符合资格申请人的参与者识别号码,以便立即访问加州折扣处方药计划。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520(h) 任何被确定为符合资格的计划参与者应注册12个月,或直到计划参与者通知部门有意终止注册。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520(i) 部门应在注册终止前30天通知计划参与者终止注册。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520(j) 个人须根据本节规定为每个12个月的资格期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