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098

Explanation

如果您登记了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之后搬到新地址,您必须在10天内将新旧地址一并告知相关部门。但是,未通知或延迟通知不会受到处罚。

如果部门或任何个人按照法律要求将通知发送到您最后提供的地址,他们将不承担民事责任。通知部门地址变更后,您应该更新您的登记卡:划掉旧地址,写上新地址,并签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98(a)  任何人在申请本部分规定须登记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登记后,或在获得登记或被记录为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登记的登记所有人、法定所有人或次级留置权人后,如果迁居或取得新的永久地址,应在此后10日内将旧地址和新地址一并通知部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98(b)  任何人未能根据本条规定通知部门,不会产生任何罚款。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98(c)  对于根据法规或规章要求邮寄给登记所有人地址的任何通知,如果按照法律要求寄送至根据 (a) 款规定最后向部门报告的地址,则部门和任何个人均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98(d)  任何根据 (a) 款规定通知部门的登记所有人,应划掉为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签发的登记卡正面显示的旧地址,并在卡片正面旧地址旁边不可磨灭地手写或打印新地址,并应在此更改处签注。

Section § 18099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拥有一辆商用客车,并且您将其移动或导致其移动到新地点,您必须在10天内通知有关部门。您需要提供旧地址和新地址,并在注册卡上更新新地址,划掉旧地址,然后签署此更改。

任何根据本部分规定须注册的商用客车的注册车主,若将商用客车从注册卡上所示的所在地移动、允许被移动或导致被移动,须在此后10天内将原所在地和新所在地地址通知部门。注册车主应划掉卡上所示的所在地地址,并在注册卡上不可擦除地书写或打印新的所在地地址,并应在此更改处签注。

Section § 18099.5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移动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浮动房屋,您必须首先获得合法所有人以及任何次级留置权人的书面同意。这必须使用部门批准的表格完成。在这些表格随房屋一同到达新地点之前,您不能移动房屋。 如果您向担保方请求移动房屋的同意,但30天内未收到回复,您需要通知部门。您需要填写一份针对此情况的特定表格,并且此表格必须随房屋一同前往其新地点。

Section § 18100

Explanation

如果您拥有或对制造房屋、移动房屋或浮动房屋拥有留置权,并且您移动了它,您需要在10天内向相关部门申请更新注册。请使用他们提供的表格并支付所需费用。

您必须附上第18099.5条规定的同意书、关于新地点的详细信息以及当前的注册卡。如果您还不知道新地点,一旦确定了就告知部门。之后,他们会签发一张更新的注册卡。

任何注册所有人、法定所有人或次级留置权人,如果移动、允许被移动或导致被移动根据本部分须注册的制造房屋、移动房屋或浮动房屋,应在自移动之日起10日内,使用部门提供的表格并支付部门规定的修正注册卡费用,向部门申请修正注册卡。该申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a) 第18099.5条所要求的书面同意书副本。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b) 部门可能要求的与新所在地位置相关的任何信息。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c) 当前注册卡。
如果申请时无法确定新的所在地位置,申请应如此注明,且部门应暂停处理该申请,直至收到此信息。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一旦确定制造房屋、移动房屋或浮动房屋将安装用于居住的新所在地地址,应立即将新所在地地址通知部门。
收到完整申请后,部门应向注册所有人签发该制造房屋、移动房屋或浮动房屋的修正注册卡。

Section § 18100.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加利福尼亚州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产权变更或所有权转让流程。如果这些财产的所有权或法定权益发生变化,必须在20天内向相关部门报告。法律规定了转让产权证书、调整永久产权记录以及通知所有相关方的必要步骤。

如果所有者或留置权人不再有未偿债务,他们必须通知部门更新记录。当留置权被清偿时,留置权人必须解除留置权,否则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还规定,当收到托管通知时,将暂时停止记录变更,以防止发生冲突交易。

如果所有权通过非自愿出售的任何其他方式发生变更,新所有者必须按照特定程序申请办理登记转让。一旦所有法律要求得到满足,部门将更新记录。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a)  如果已根据本部分获得原始登记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登记所有人、法定所有人、次级留置权人的产权或权益转让给他人,或者,如果法定所有人(在原始或后续登记中注册)或次级留置权人先前持有的所有未偿担保债务已清偿,且该人不再有任何义务提供信贷、承担债务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价值以获得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担保,或者,如果在永久产权记录建立后,在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中设立了担保权益,则应在20天内通知部门,部门应按以下方式行事: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a)(1)  如果登记所有人或法定所有人的产权或权益正在转让,则该产权或权益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按照部门规定的方式签署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产权证书。如果转让由登记所有人作出,且受让人将承担由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担保并欠法定所有人的潜在债务,则法定所有人应在产权证书上声明法定产权和权益将予保留。产权证书连同所有其他证明文件应连同适当费用一并提交给部门。部门应适当修订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永久产权记录,通过平信将反映永久产权记录变更的新产权证书寄送给法定所有人,并将反映永久产权记录变更的修订登记卡寄送给登记所有人,并抄送永久产权记录上显示的所有担保方。如果没有法定所有人,则新产权证书和修订登记卡应寄送给登记所有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a)(2)  如果次级留置权人的权益正在转让,则转让人和受让人应按照部门规定的方式签署登记卡,且如此签署的登记卡应连同适当费用一并提交给部门。部门应适当修订永久产权记录,并将反映永久产权记录变更的修订登记卡寄送给登记所有人,并抄送永久产权记录上显示的所有担保方。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a)(3)  如果在永久产权记录建立后,债权人取得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担保权益,部门应酌情修订永久产权记录以反映该权益为法定所有人或次级留置权人的权益。如果永久产权记录已反映一个或多个次级留置权人的权益,则根据本节完善其权益的债权人应被指定为最次级留置权人。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a)(4)  如果法定所有人不再持有未偿债务或承诺提供预付款、承担债务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价值以获得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担保,则法定所有人应通过在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产权证书上适当签字表明其解除留置权,并将产权证书连同适当费用一并提交给部门。部门应适当修订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永久产权记录,通过平信将反映永久产权记录变更的新产权证书交付给新的法定所有人(如有),并将反映永久产权记录变更的修订登记卡寄送给登记所有人,并抄送登记卡上显示的所有担保方。就本款而言,以下人员应被指定为新的法定所有人: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a)(4)(A)  次级留置权人(如有)。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a)(4)(B)  如果存在多于一名次级留置权人,则其留置权声明在永久产权记录中被指定为最优先次级留置权人的次级留置权人,应为合法所有人。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a)(5)  如果次级留置权人不再持有未偿债务或不再承诺垫付、承担债务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宿营车或浮动房屋为担保的价值,则该次级留置权人应将经妥善签署并解除的次级留置权人登记卡连同相应费用一并提交给部门。部门应相应修订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宿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永久产权记录,并将反映永久产权记录变更的修订登记卡转发给登记所有人,同时抄送永久产权记录中显示的所有担保方。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b)(1)  尽管有本款 (d) 项以及第 18080.7 节 (c) 项和 (e) 项的规定,自部门收到第 18035 节 (d) 项 (2) 款规定的托管通知和相应费用之日起的 120 天期限内,或直至托管被取消,或直至托管结束且由此产生的所有权权益转让以及合法所有人与次级留置权人权益的转让或设立被部门确认为对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卡车宿营车或浮动房屋永久产权记录的修订(以较早者为准),部门除自行决定外,应暂停以下所有事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b)(1)(A)  暂停为转让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卡车宿营车或浮动房屋的任何所有权权益,或转让或设立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的任何担保权益而对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卡车宿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永久产权记录进行的任何其他修订。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b)(1)(B)  暂停签发关于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浮动房屋的任何重复、替代或新的产权证书、登记卡或登记卡副本。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b)(1)(C)  暂停后续托管开立通知。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b)(2)  部门在收到托管通知和相应费用后,应向托管代理人转发一份收到确认书以及截至暂停期开始之日的永久产权记录的真实准确副本。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c)  如果担保方未能遵守 (a) 项中关于解除留置权的规定,且担保方此后收到登记所有人要求其解除留置权的书面要求,则担保方应就登记所有人因未能解除留置权而遭受的所有实际损害向登记所有人承担责任,除非担保方在收到要求后 20 天内遵守 (a) 项的要求,但担保方有合理理由不遵守的情况除外。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d)  每当根据本部分登记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宿营车或浮动房屋的登记所有人或合法所有人对其的产权或权益以非自愿转让方式转移给他人时,新的登记所有人或合法所有人可凭申请获得登记转让,并提交为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宿营车或浮动房屋签发的(如可获得)最近的产权证书和(如可获得)当前的登记卡,以及部门或法律可能要求提供的任何授权文书或文件或其经认证的副本,以证明或实现该情况下的产权或权益转让。部门在确信转让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后,应修订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宿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永久产权记录,签发新的当前登记卡和产权证书,并将当前登记卡的副本转发给所有次级留置权人。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0.5(e)  部门在申请人遵守第 18092.7 节的要求之前,不得转让登记。

Section § 18101

Explanation
像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卡车露营车这类物品,在您完成所有文书工作之前,无法正式转移所有权。这意味着卖方必须签署所有权文件,并按照规定将所有权证书和注册卡都交给买方。

Section § 18101.5

Explanation
如果经销商购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或货车露营车用于转售,并且凭特定的运输贴花移动这些车辆,他们无需立即办理过户申请。但是,当经销商将这些车辆出售或转让给其他人时,他们必须遵守本章规定的规则。

Section § 18102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在登记车主去世后,如何办理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登记过户。如果车主去世已满40天,且没有其他需要办理遗嘱认证的财产,就可以进行过户。

符合条件的人员,例如继承人或受益人,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提交必要文件来办理过户。这些文件包括产权证书、一份关于继承人权利的伪证罪处罚声明,以及可能需要的死亡证明和其他受益人的详细信息。

如果过户程序符合这些规定,相关部门将免于承担责任,并且可以信赖文件中的声明,无需进一步调查。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a) 如果在本部分项下登记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登记车主或法定车主死亡已满40天,且死者未留下其他需要办理遗嘱认证的财产,无论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价值如何,以下人员可以办理死者所有权或权益的登记过户: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a)(1) 根据《遗嘱认证法典》第6401条和第6402条继承死者财产的唯一继承人或所有继承人,除非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已通过遗嘱另行遗赠。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a)(2) 根据死者遗嘱继承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唯一受益人或所有受益人,且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已通过遗嘱如此遗赠。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b)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b)(a)款授权的人员在向部门提交以下所有文件后,可以办理死者所有权或权益的登记过户: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b)(1) 相应的产权证书和登记卡(如果可用)。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b)(2) 继承人或受益人根据伪证罪处罚规定出具的证明,其中包含以下声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b)(2)(A) 死者的死亡日期和地点。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b)(2)(B) 死者未留下其他需要办理遗嘱认证的财产,且目前或过去在本州未对死者遗产进行任何遗嘱认证程序。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b)(2)(C) 声明人有权获得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其身份为 (i) 如果死者未留下遗嘱,则根据《遗嘱认证法典》第6401条和第6402条继承死者财产的唯一继承人或所有继承人;或 (ii) 如果死者留有遗嘱,则为死者最后遗嘱下的受益人或所有受益人,且无人对死者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拥有优先于声明人的权利。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b)(2)(D) 死者没有无担保债权人,或者,如果有,死者的无担保债权人已获得全额偿付,或其债权已通过其他方式解除。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b)(3) 如果部门要求,死者的死亡证明。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b)(4) 如果部门要求,任何其他继承人或受益人的姓名和地址。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c) 如果部门收到(b)款第(1)项和第(2)项中规定的文件,则部门或部门的任何官员或雇员不因根据本条进行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登记过户而承担任何责任。部门或部门的官员或雇员可以善意地依赖(b)款第(2)项中规定的证明中的声明,并且没有义务调查证明中任何声明的真实性。根据本条办理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过户的人员,应在与根据《遗嘱认证法典》第8部分第1章第3章(始于第13100条)进行财产过户的人员相同的程度上,遵守《遗嘱认证法典》第13109条至第13113条(含)的规定。

Section § 18102.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当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所有人去世时,这些财产将如何处理。如果所有人指定了受益人,财产将归该受益人所有。如果没有受益人,则财产将成为已故所有人遗产的一部分。

所有者可以通过出售财产或提交文件更新受益人信息来更改或取消受益人。一旦所有者去世,受益人的权利仍受所有者生前所负债务或合同的约束。

在世受益人可以通过提供死亡证明和其他所需文件,将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或申领该财产。此过程不属于常规遗嘱程序,这意味着它无需遵循遗嘱处分法律。

如果没有受益人,根据其他条款有权继承该财产的任何人都可以申领。相关部门可以制定表格来协助这些流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a)  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所有人以受益人形式拥有该房屋,在其死亡时,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归属于在世受益人(如有)。如果没有在世受益人,则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归属于已故所有人的遗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b)  以受益人形式签发的所有权登记和产权可在所有人死亡前的任何时间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撤销或变更受益人: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b)(1)  通过出售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并向他人适当转让和交付产权证书。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b)(2)  通过申请变更登记所有人,且不指定受益人或指定不同的受益人。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c)  除分节 (b) 规定的情况外,以受益人形式签发的所有权登记和产权中的受益人指定不得通过遗嘱、任何其他文书、情况变更或其他方式进行变更或撤销。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d)  受益人在所有人死亡时对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权益,受制于所有人生前所受的任何销售合同、转让或担保权益。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e)  在世受益人可通过向部门提交以下所有文件,获得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所有权转让: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e)(1)  相应的产权证书。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e)(2)  一份伪证罪处罚声明书,说明所有人的死亡日期和地点,以及声明人作为指定受益人有权获得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e)(3)  如果部门要求,所有人的死亡证明。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f)  所有人死亡后,在世受益人可通过适当签署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产权证书,并将该文件交付给受让人,由受让人连同相应费用一并转交部门,从而将其在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中的权益转让给他人,而无需先将所有权转入自己名下。受让人可通过向部门提交 (1) 由受益人签署的产权证书,(2) 由受益人根据伪证罪处罚签署的分节 (e) 第 (2) 项所述声明书;以及 (3) 如果部门要求,所有人的死亡证明,从而获得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所有权转让。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g)  根据本节进行的死亡时转让因本节规定而生效,不应被视为财产的遗嘱处分。指定受益人对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权利,不得以该权利并非根据本州法律规定的有效遗嘱处分财产要求所签署的书面文件创建为由而被否认、限制或影响。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h)  根据本节进行的死亡时转让受《遗嘱认证法》第9653条的约束。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i)  如果没有在世受益人,第18102节所述人员可按照该节规定获得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所有权转让。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2(j)  部门可规定根据本节使用的表格。

Section § 18102.3

Explanation

如果部门根据第18102.2条转让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它不对财产实际所有权的任何错误负责。但是,如果转让违反了部门已知的法院限制令,它将不受到免责保护。法律还指出,这项规定不影响其他当事人之间的所有权纠纷。此外,这项保护是部门可能享有的其他法律保护的补充。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3(a) 如果部门根据第18102.2条进行转让,则无论该转让是否符合被转让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实益所有权,部门均免除一切责任。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3(b)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3(b)(a)款规定的保护不适用于在部门收到限制转让的法院命令后进行的转让。任何其他已证明部门可获得的通知或信息,均不影响其根据(a)款获得的保护权利。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3(c) 本条规定的保护与当事人之间或其继承人之间关于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实益所有权的争议中的权利无关。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2.3(d) 本条规定的保护是对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赋予部门的任何其他保护的补充,而非排他性的。

Section § 18102.5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在加州将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登记过户给新主人,但找不到产权证或登记卡,您仍然可以提交申请。相关部门会调查您的情况,并可能要求您提供额外信息。一旦他们确认您是合法所有人,就会给您签发新的产权证和登记卡。

如果向部门申请将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注册转移给新的注册所有人或合法所有人,且申请人因产权证书或为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签发的登记卡遗失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部门可以接收该申请并调查案件情况,并可能要求提交证明或其他信息。当部门确信申请人有权进行注册转移时,部门可以转移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注册,并向被认定有权获得该证书的人员签发新的产权证书和登记卡。

Section § 18103

Explanation

如果您需要办理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登记过户,但因为登记卡正在续期而无法提供,您仍然可以完成过户。您必须提供已签署的所有权证书和一份临时收据,其中包含登记贴花和序列号等详细信息。同时,还需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当向部门申请将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登记转移给新的登记所有人或法定所有人,且申请人因登记续期申请而无法出示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登记卡时,部门可在申请人出示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经妥善背书的所有权证书,以及一份由部门规定格式的临时收据后,办理登记转移。该临时收据应包含部门认为必要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分配给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登记贴花号码和序列号,并附上登记续期费用。

Section § 18105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了在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和浮动房屋等特定可移动财产的担保权益方面,谁拥有优先权。通常,合法拥有担保权益的个人或实体对其他方拥有优先索赔权,除非适用某些特定例外情况。

对于次级留置权人,他们通常优先于其他人,除非其他人根据《商法典》的特定条款完善了他们的权益。如果两个担保权益都未完善,则先设定的权益优先。存在例外情况——例如当各方有事先协议,或者当高级债权人知道次级担保权益的存在时。在涉及存货的相互冲突的担保权益案件中,可能适用不同的规则。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5(a)  除非(e)或(g)款另有规定,合法所有人的担保权益优先于次级留置权人相互冲突的担保权益、根据《商法典》第9306条和第9313条完善的担保权益持有人的担保权益,以及在须根据本部分登记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及其收益中的未完善担保权益。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5(b)  除非(e)或(g)款另有规定,次级留置权人的担保权益优先于根据《商法典》第9313条完善的担保权益持有人的相互冲突的担保权益,以及在须根据本部分登记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及其收益中的未完善担保权益。次级留置权人相互冲突的担保权益,其顺位应按照部门维护的永久产权记录中指定的顺序排列。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5(c)  除非(e)或(g)款另有规定,根据《商法典》第9313条完善的担保权益优先于在须根据本部分登记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及其收益中的相互冲突的未完善担保权益。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5(d)  除非(e)或(g)款另有规定,在须根据本部分登记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及其收益中的相互冲突的未完善担保权益,按照设定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
(e)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5(e)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5(e)(1)  除非(g)款另有规定,任何有担保方的担保权益不得优先于根据本条前述规定具有次级担保权益的任何一方的担保权益,如果原本优先的有担保债务是在该债权人收到关于原本次级担保权益存在的实际或推定通知之后产生的,除非该债务是根据担保协议的条款为保全抵押品或保护高级有担保方的权益而产生的,或者除非原本优先的有担保债务是根据该债权人将提供信用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而产生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5(e)(2)  就本款而言,收到反映担保权益存在的登记证书副本应构成对担保权益存在的推定通知。在解释本款规定时,但仅限于此目的,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相互冲突的担保权益之间的优先顺序应根据适用于不动产权益优先权的法律规则确定。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5(f)  除非(g)款另有规定,合法所有人或次级留置权人的担保权益优先于在须根据本部分登记的作为存货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中完善担保权益持有人的相互冲突的担保权益,包括该存货的收益。关于须根据本部分登记的作为存货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中完善担保权益持有人之间,以及根据《商法典》第9306条和第9313条完善的担保权益持有人或须根据本部分登记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中未完善担保权益持有人之间相互冲突的担保权益的优先权规则,应受《商法典》第9322、9323、9324和9325条的管辖。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5(g)  如果数个担保权益中的两个或多个持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则已达成约定的担保权益持有人之间的相对优先权应根据该约定确定。

Section § 18105.5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法定所有人或次级留置权人转让其在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中的所有权或权益,无需获得登记所有人或其他留置权人的许可,且不影响这些当事方的权益。

法定所有人或次级留置权人可以转让其对根据本部分须进行登记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货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所有权或权益,无需获得登记所有人或其他留置权人的同意,且不影响其权益。

Section § 1810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阐述了“留置权债权人”的权利,即那些对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等财产拥有合法债权或留置权的人。如果债权人在另一债权人的担保权益(一种法律债权)正式登记或“完善”之前就拥有留置权,那么留置权债权人的权利将优先。

然而,一旦担保权益被完善,它将优先于在担保权益附着之后但在其完善之前产生的任何留置权。当担保权益已经完善时,任何在此之后成为留置权债权人的人都必须尊重这一已完善的权益,特别是对于在该人成为留置权债权人之前所作的预付款,或在某些条件下之后所作的预付款。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6(a)  在本节中,“留置权债权人”是指通过扣押、征收或类似方式,对根据本部分须进行登记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取得留置权的债权人,并包括自转让之时起的为债权人利益的受让人,自提交破产申请之日起的破产受托人,或自任命之时起的衡平法上的接管人,如《商法典》第9102条所设想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6(b)  除 (c) 款另有规定外,对根据本部分须进行登记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未完善担保权益,劣后于在该担保权益完善之前成为留置权债权人的权利。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6(c)  如果对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担保权益,如第18080.7条 (a) 款所设想的变得完善,则该担保权益优先于在担保权益附着之时与完善之时之间产生的留置权债权人的权利。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6(d)  在对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担保权益通过第18080.7条 (b) 款所设想的任何方式完善期间,成为留置权债权人的人,受制于该已完善的担保权益,但仅限于该担保权益所担保的预付款,这些预付款要么是在该人成为留置权债权人之前所作的,要么是在此之后所作的,且根据第18105条 (e) 款规定本应优先于竞争性担保权益。

Section § 181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移动房屋或预制房屋的业主在转让所有权时遵循特定步骤,他们就不必承担转让完成后产生的税费。为避免这些税费,业主必须将所有权证书转交给新业主,并向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发送一份销售或转让通知。这项法律并未在出售或转让移动房屋时,增加任何超出其他法律已有规定的额外责任。“业主”一词包括注册业主、合法业主和次级留置权人。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7(a) 如果所有人完成以下两项,则不应对根据第6条(自第18114节开始)在符合日期之后产生的税费负责: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7(a)(1) 按照本法典的规定,正确背书并向受让人交付所有权证书。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7(a)(2) 将该部门制定的已填妥的销售或转让通知表交付给住房和社区发展部,或通过美国邮件寄送至该部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7(b) 本节不应被解释为对根据任何其他法律出售或转让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所有权的所有人施加任何额外义务。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07(c) 就本节而言,“所有人”指根据本部分登记在册的注册所有人、第18005.8节所定义的合法所有人,或第18005.3节所定义的次级留置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