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9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执法机构的官员、雇员或代理人进入并检查建筑物或场所。他们可以在必要时这样做,以确保遵守规定、建筑标准或规章制度,或防止任何违规行为。这是为了确保所有相关法律和建筑标准得到妥善执行。

Section § 1797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租户投诉健康或安全问题,或建筑物可能不合格时,加州的市或县必须检查物业。检查应与建筑规范合规性检查一样及时。如果发现违规行为,检查员必须通知业主并安排复检。但是,对于未指控不合格状况的投诉,或者如果同一租户在过去180天内提出过无根据的投诉,则无需进行调查。

如果违规行为影响多个单元,所有受影响的居住者都必须免费获得检查报告副本。除非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否则业主不会被收费。该法律还禁止对检查施加不合理条件,例如要求租户在投诉前付清租金。

市县不得拒绝就相关问题与租户沟通,且这些程序不增加现有法规之外的新法律责任。执法行动应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该法律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a) 尽管本部分的任何其他规定,市或县在收到租户、居民或居住者,或租户、居民或居住者的代理人,关于可能违反第17920.10条或关于建筑物根据第17920.3条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投诉时,应当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a)(1) 检查可能违反第17920.10条或可能根据第17920.3条被认定为不合格的供人居住的建筑物或其部分,包括任何住宅单元、客房或套房,或其所在的场所。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a)(2) 记录基于合理称职和勤勉的物业目视检查所发现的任何违反第17920.10条的行为,并酌情确定任何供人居住的建筑物或其部分,包括任何住宅单元、客房或套房,或其所在的场所,根据第17920.3条被认定为不合格。该文件应包含在(d)款所述的检查报告中。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a)(3) 酌情告知业主或经营者每项违规行为以及为纠正违规行为所需采取的每项行动,并安排复检以核实违规行为的纠正情况。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b) 市或县执行根据(a)款进行的检查,其及时性至少应与该市或县响应根据《加州建筑规范》第110条提出的最终检查请求而进行的检查一样及时。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c) 尽管有(a)款和(b)款的规定,市或县无需响应以下任何一种投诉而进行检查: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c)(1) 未指控一项或多项不合格状况的投诉。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c)(2) 由租户、居民或居住者提交的投诉,该租户、居民或居住者在过去180天内曾就同一物业提交过投诉,且首席建筑检查员或其指定人员经检查后合理认定该投诉是轻率或无根据的。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d) 市或县应向投诉的租户、居民、居住者或其代理人免费提供根据本条发出的检查报告和传票(如有)的经认证副本。如果检查揭示可能影响多个租户、居民或居住者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场所、公共区域或结构特征相关的情况,则市或县应向所有可能受影响的租户、居民、居住者或其代理人免费提供检查报告和传票的副本。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e) 市、县或市县不得向业主或业主代理人收取根据本条进行的或发出的关于该业主或代理人物业的任何检查或检查报告的费用、成本或收费,除非检查揭示一项或多项实质性违反第17920.10条的行为,或根据第17920.3条认定并宣布该物业不合格。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f)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或改变市、县或市县向租赁物业业主征收费用以支持租赁物业检查计划的现有权力,或以其他方式征收普遍适用的收费、费用或评估费以支付本条要求的检查或检查报告的费用。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g) 本条要求的检查或报告不得受任何不合理条件的限制,包括以下任何要求: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g)(1) 租户、居民、居住者或代理人首先向物业业主提出纠正要求。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g)(2) 租户已付清租金。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g)(3) 租户在其他方面遵守其租赁协议。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g)(4) 租户、居民或居住者未与物业业主卷入法律纠纷。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h) 市或县不得无故拒绝与租户、居民、居住者或租户、居民或居住者的代理人就本条所涵盖的任何事项进行沟通。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i) 本条的要求不得解释为根据《政府法典》第815.6条施加强制性职责,也不得解释为影响市或县或其雇员在其他情况下适用的任何豁免权的可用性,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法典》第818.2、818.4、818.6、820.2、821、821.2和821.4条。
(j)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j)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j)(1) 执行本条要求的诉讼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1085条提起。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j)(2) 就《民事诉讼法典》第1085条而言,本条的规定应被解释为法律特别强制要求的行为,作为因职务、信托或地位而产生的义务。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5(k) 本条将于2022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797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地方执法机构在2025年1月1日之前制定指导方针,用于检查公寓楼。当发现某个单元状况不佳并可能影响其他单元时,这些指导方针将生效。指导方针应帮助检查员判断问题是否会影响邻近单元,并考虑建筑物的房龄和结构等因素。检查员应尝试检查附近的单元,特别是受影响单元的相邻、上方或下方单元。如果存在普遍性问题,他们可以检查所有单元。如果某个问题可能影响其他单元,机构必须通知业主并命令其进行修复。他们还将告知业主需要进行哪些维修,并安排后续检查以确保所有问题都已纠正。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7(a) 在2025年1月1日之前,如果检查员或法规执行官员根据第17920.3节认定某个单元不合格,或违反第17920.10节,并且检查员或法规执行官员认定缺陷或违规行为可能影响建筑物的其他单元,则地方执法机构应制定检查多单元建筑的政策和程序。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7(b) 根据 (a) 款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应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7(b)(1) 包含检查员或法规执行官员用于确定不合格状况是否可能合理地影响其他单元的标准,同时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类型、房龄、面积、施工类型、不合格状况的原因以及违规历史。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7(b)(2) 要求检查员或法规执行官员合理尝试检查该物业的其他单元,至少包括发现缺陷或违规行为的单元的相邻、上方和下方单元,并符合现有法律和检查惯例。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7(b)(3) 如果发现严重的、影响整个建筑的缺陷或违规行为,则允许检查该物业的所有单元。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7(c)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7(c)(1) 在确定单元中的不合格状况可能合理地影响其他单元后,地方执法机构应在检查完成后合理的时间内向业主提供维修或消除违规的通知或命令。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0.7(c)(2) 地方执法机构应告知业主或经营者每项已知违规行为以及纠正违规行为所需的每项措施,并安排复检以核实违规行为的纠正情况。

Section § 17971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建筑物所有人或其授权的人,在需要遵循《州建筑标准规范》及任何相关规章制度所要求的指示或进行工作时,进入该建筑物。

Section § 179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人依法被允许进入建筑物,他们不能在晚上6点到早上8点之间进入住宅,除非获得房主或居住者的同意。此外,如果家中无人,他们也不能进入,除非他们持有有权签发此类命令的法院发出的书面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