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相互保险人贷款
Section § 4040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互助保险公司可以借钱来支付其业务开支或增加其盈余资金。这种借款必须通过书面协议进行,协议中要说明这笔钱只能从超出一定金额的盈余资金中偿还。协议可以包含固定或浮动利率,除非另有规定,否则这笔利息不被视为公司的负债。所有还款和利息支付都必须获得保险专员的批准。除非专员另行同意,这些贷款通常不能低于一万美元 ($10,000),并且未经批准不得为这些贷款支付任何推广费用。这类贷款被称为“盈余票据”,并且必须符合特定的会计标准,才能在财务报表中报告为盈余而非债务。最后,这项协议或许可不自动授权任何其他相关的证券发行。
互助保险公司借款 盈余资金 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