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保险 Code § 12640.13(a) 任何抵押贷款担保保险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作为房地产或其中任何权益的所有人、未来所有人的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代理人、代表、律师或雇员的任何人支付任何佣金、其保费的任何部分或任何其他对价,作为任何抵押贷款担保保险业务的诱因或报酬。
(b)CA 保险 Code § 12640.13(b) 尽管有 (a) 款或第 751 条的规定,抵押贷款担保保险公司在二级抵押贷款市场中开展的、向抵押贷款行业(无论是否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活动,不应被视为非法回扣或佣金。此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保险 Code § 12640.13(b)(1) 为协助在二级市场购买或出售抵押贷款而提供的服务。
(2)CA 保险 Code § 12640.13(b)(2) 准备在二级抵押贷款市场出售抵押贷款所需的表格。
(3)CA 保险 Code § 12640.13(b)(3) 处理影响抵押贷款行业的教育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