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731

Explanation

在本法律中,凡是提到“专员”一词时,如果一个县没有专员,它也指该县的局长。

本条所称“专员”包括任何没有专员的县的局长。

Section § 117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在任何县内,未经每年向县专员注册,而从事害虫防治业务的广告宣传、招揽或经营活动,均属违法。注册时必须提供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使用的车辆或设备的数量和种类,以及需要处理的害虫种类。专员还可能要求提供其他信息。

任何人在任何县内,未经向专员注册当年病虫害防治业务,而从事病虫害防治业务的广告宣传、招揽或经营活动,均属违法。
该注册应采用专员规定的形式,并应显示以下所有信息: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32(a) 注册人的姓名和地址。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32(b) 将在该县运营的单位数量和种类。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32(c) 拟防治的害虫种类。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32(d) 专员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11733

Explanation
任何注册并处理物业的人都必须保存每次处理的详细记录。这些记录需要包含局长或专员指定的所有信息。记录应按要求并以指定格式发送给专员或局长。

Section § 117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监事会为某些病虫害防治企业的注册设定费用。这些费用应合理,并须在指定截止日期前支付。然而,对于已根据另一特定条款获得许可的病虫害防治企业,注册费必须仅涵盖注册成本,且每年不得超过25美元。

Section § 117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满足某些条件,病虫害防治操作员的注册可能会被拒绝、取消或暂停。这些条件包括设备不适用、雇佣不称职或不合格的操作员,或未能遵守特定的农药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专员作出以下任何一项认定,专员可以拒绝、撤销或暂停病虫害防治操作员的注册: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35(a) 注册人或申请人的设备不适用。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35(b) 其雇佣的操作员不称职或不合格。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35(c) 注册人或申请人未遵守本分部或第7分部(自第12501条起)中任何有关农药的规定,或未遵守根据这些规定通过的法规,或未遵守专员的任何合法命令。

Section § 117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或主管命令任何人停止使用设备或设施,如果这些设备或设施操作不当。这包括由不合格人员操作、违反农药法规、干扰有效的害虫防治,或者对人、动物或财产造成伤害或损害的情况。

Section § 1173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不遵守专员或主管根据第11737条发出的命令是违法的。如果有人不遵守此类命令,专员或主管可以向法院申请制止他们。即使没有证明造成更多损害,法院也可以阻止违规行为或潜在的违规行为。法院还可以强制人们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保护人员、动物、农作物或财产。

任何人违反根据第11737条作出的专员或主管的任何命令,均属非法。专员或主管可在命令发出地或违规行为发生地或可能发生地的县高级法院提起诉讼,以禁止违反或可能违反根据第11737条作出的任何命令,法院可在证明此类情况后,无需进一步提供不可弥补损害的证据,即可禁止此类违规行为或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法院可强制执行为保护人员、动物、农作物或财产所需的任何行为或行为过程。

Section § 1173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制定规则,通过考试或其他方式,规定从事病虫害防治的某些人员的资格。它涵盖了那些注册从事病虫害防治的人员、那些管理县内病虫害防治作业的人员,以及那些在县内操作病虫害防治设备(飞机除外)的人员。

专员的规定可以规定以下人员的资格,通过考试或其他方式: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38(a) 注册人。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38(b) 负责注册人在县内病虫害防治作业的人员。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38(c) 受注册人雇佣在县内操作病虫害防治设备(飞机除外)的人员。

Section § 1173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在某个县使用病虫害防治设备,你需要注意谁来负责。如果没有按照第 11738 条规定具备适当资格的人员来监督工作,你的注册可能会被取消。这意味着,操作必须由一名合格人员全面负责,或者直接监督在该县使用的每台设备。

专员的规定可以规定,在县内操作病虫害防治设备,除非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否则可作为取消注册的理由: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39(a) 依照第 11738 条规定具备资格的人员负责操作。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39(b) 在县内操作的每个单元均由依照第 11738 条规定具备资格的人员亲自指导。

Section § 117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资格证书的持有人或申请人被发现不称职、违反了规章制度,或未遵守专员的合法命令,则可以撤销、暂停或拒绝颁发或续期该证书。

Section § 11741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的证书被撤销、暂停或拒绝,他们有10天时间向主管提出上诉并要求举行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