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拥有或占有或控制患有任何传染性或感染性疾病的动物的人,如果未能将该动物关在围栏内,或将其放牧在能确保其与未受感染的同类动物隔离的地方,或允许受感染的动物在任何公共公路上行驶,则犯有轻罪,每次违法行为可处以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
总则违法行为与处罚
Section § 9163
如果您拥有或管理患有传染病的动物,您必须将其与其他健康的动物分开。不要让它自由游荡或带它上公共道路。这样做可能导致被控轻罪,并每次被罚款最高1000美元。
动物传染病 感染性疾病 动物管制
Section § 9164
这项法律规定,将牲畜从预定屠宰的暂存区域移出,除了直接移入该屠宰场外,移往任何其他地方都是非法的,除非你持有主管官员签发的特殊书面许可。此规定旨在防止牲畜疾病的传播。
牲畜疾病预防 书面许可 屠宰场法规
Section § 9165
如果有人违反了本分部中的任何规定(第10492条和第10494条除外),他们就犯了轻罪。如果被定罪,他们可能被处以100美元到1,000美元的罚款,坐10天到六个月的牢,或者罚款和坐牢同时进行。
除第10492条和第10494条外,任何违反本分部任何规定的人均犯有轻罪,经定罪后,应处以不少于一百美元($100)但不超过一千美元($1,000)的罚款,或处以不少于10天但不超过六个月的监禁,或并处此类罚款和监禁。
轻罪 违反 处罚
Section § 916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违反了本分部或任何相关法规中的规定,他们每次违规行为可能面临额外的一百到一千美元的罚款。每次违规行为都单独计算,即使发生在同一天。这些罚款收取的钱将上缴州金库,并用于支持食品和农业部基金。
如果确定发生了违规行为,被指控人会收到一份解释问题的通知,并有机会陈述自己的情况。但是,在其他政府法规规定的特定条件下,该程序不会使用某些非正式听证程序。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9166(a) 除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罚款或罚金外,任何违反本分部任何规定或根据本分部发布的任何法规的人,每次违规行为将处以不少于一百美元 ($100) 但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行政处罚。任何一天内的每次违规行为均构成一项单独的违法行为。根据本条收回的任何款项应缴入州金库,并记入食品和农业部基金。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9166(b) 如果秘书发现存在违规行为,被指控人应收到违规性质的通知,并应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分部第一部分第 4.5 章(自第 11400 条起)获得听证机会,但在《政府法典》第 11445.20 条 (a) 或 (b) 款所述情况下,不得使用非正式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 违规通知 单独违法行为
Section § 9167
这项法律允许总检察长在接到局长投诉后,或者在审查证据后认为有人违反了本特定分部内的规定时,提起民事处罚诉讼。该诉讼是以本州人民的名义在任何合适的法院提起的。
总检察长行动 局长投诉 民事处罚
Section § 9168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检察长发现有效的违规投诉,无论是来自局长还是自行决定,他们都可以提起诉讼,以阻止该人继续违规行为。这项诉讼在高等法院提起,目的是获得禁令,防止进一步违反法律。在提起此类诉讼时,局长无需证明没有其他法律补救措施,也无需证明严重的损害或损失。
检察长应在接到局长投诉后,或可自行决定,如果在审查投诉和证据后认为已发生违规行为,则以本州人民的名义在高等法院提起诉讼,针对任何违反本部门任何规定或局长据此通过的任何法规的人申请禁令。
根据本条进行的任何诉讼程序应符合《民事诉讼法典》第2部分第7编第3章(commencing with Section 525)的要求。但是,局长无需陈述必要的事实,以证明或倾向于证明缺乏充分的法律补救措施,或证明或倾向于证明不可弥补的损害或损失。
检察长投诉 禁令诉讼 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