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经批准的牛奶检查服务并征收和收取检查费用的县,应当确定对在由秘书指定和分配给该服务的区域内生产牛奶的奶牛场进行检查的实际成本。成本确定的记录应当由县制作和保存,供秘书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查阅。
检验服务应支付给县的费用
Section § 33251
这项法律要求拥有经批准的牛奶检查服务的县,计算在其区域内检查奶牛场的实际成本。县负责保存这些成本计算的记录,并且这些记录必须可供秘书或任何感兴趣的人查阅。
牛奶检查 奶牛场检查 检查费
Section § 33252
这项法律赋予加利福尼亚州的县一项选择权,可以向奶农收取对其农场生产的牛奶进行官方检验的费用。然而,县没有义务征收这项费用;这取决于他们的酌情决定。
牛奶检验 县检验费 奶牛场
Section § 33253
这项法律规定,县对奶牛场检查收取的费用不得超过实际成本。此外,他们收取的费用中额外15%会交给秘书,秘书用这笔钱来管理某些相关的法律条款,并确保符合国家牛奶运输标准。
奶牛场检查 检查费 县成本
Section § 33257
如果奶牛场由经批准的牛奶检验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则检验费(如果收取)必须由在该农场生产牛奶的人支付。
如果经批准的牛奶检验服务机构检查奶牛场,则奶牛场检验费(如果征收)应向在该奶牛场生产牛奶的生产者收取。
牛奶检验 奶牛场 检验费
Section § 33261
这项法律规定,经批准的牛奶检验服务收取的任何费用都可以由农业部长进行审计。为此,部长有权在州内任何地方查阅所有相关文件,并可在需要时进行复制。
牛奶检验费 审计权限 农业部长
Section § 33262
如果某个特定检查区域内百分之十的生产者不同意根据第33252节他们需要支付的检查费用,他们可以向秘书提交书面抗议,以质疑该费用的公平性。
检查费抗议 生产者抗议 书面抗议
Section § 33263
这项法律要求秘书就任何与牛奶检查服务相关的异议举行听证会,需提前30天发布公示通知,并提前五天书面通知受影响方。如果有正当理由,秘书可以选择拒绝、推迟或合并听证会,并且必须书面解释其决定。
牛奶检查 听证程序 公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