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在进行指定和分配时,除了其他已考虑的事项外,应考虑提供此类检验的各县批准的牛奶检验服务机构的地理便利性,以及在每个区域内销售或交付的市场牛奶和相关产品的百分比。
检验服务指定与委派
Section § 33141
这项法律规定了当生产者在经批准的牛奶检验服务机构覆盖的区域内生产上市牛奶时会发生什么。局长必须调查并与每个相关县的卫生官员合作,以决定哪个县级服务机构将负责奶牛场的检验。他们还需要划定每个县进行这些检验的区域界限。
上市牛奶 牛奶检验服务 奶牛场检验
Section § 33146
这项法律允许牛奶生产商或经批准的牛奶检验服务机构,如果他们不同意根据第 (33141) 条作出的指定,可以向主管提交书面抗议。如果在一个经批准的检验服务区域内,至少有 (51)% 的牛奶生产商签署请愿书,他们可以请求终止该县批准的牛奶检验服务。他们还可以要求由主管设立一个新的检验服务机构。抗议或请愿的理由需要书面明确说明。
牛奶生产商 牛奶检验服务 书面抗议
Section § 33149
这项法律赋予局长权力,可以主动组织听证会,但需至少提前10天通知获得批准的牛奶检查服务机构。如果局长认为变更指定可以使检查区域更加统一,并减少重复工作和差旅,就可以举行听证会。
牛奶检查服务 指定变更 检查区域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