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营销法案通知、报告和听证会
Section § 58771
Section § 58774
本节要求听证通知必须包含听证会的日期和地点、关于拟议营销令或修正案所影响的商品和区域的详细信息,以及一份声明,说明听证会将接收关于相关问题的证词和证据,这些问题在第7条中有进一步说明。
Section § 58775
这项法律规定,在发布任何商品的营销令之前,如果相关信息尚未备案,主管必须从该商品的处理商那里收集准确的信息。如果认为发布营销令将有助于实现本章的政策,或者有人正式请求举行听证会,所有处理商都必须在30天内被通知提交一份详细报告。这份报告需要包括处理商的姓名和地址、他们在上一个或当前营销季处理的商品数量,以及可能受影响的生产商的姓名和地址。此外,处理商可能还需要报告他们在这些季节从每位生产商那里收到的数量。
Section § 58777
Section § 58778
如果经营者受到拟议营销指令的影响,他们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提交一份经核实的报告。如果他们未能这样做,这不会影响任何已采取的行动或发布的指令。主管将利用任何可用的信息来推进工作。
Section § 58779
主任负责根据收集并按需更正的报告和信息,编制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清单,其中包含他们的姓名、地址以及他们在上一个季度生产或销售的特定商品数量。这些清单用于评估谁直接受任何新的或变更的营销指令影响,并且对于某些官方裁定而言,这些清单被视为最终和决定性的。
Section § 58780
Section § 58781
这项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交给主管的个人报告必须保密,不得公开分享。但是,这些报告可以合并起来,供主管或参与制定和执行营销指令的其他人使用。如果法院下令,这些信息也可以公开,但不能用于私人目的。
Section § 58782
Section § 58783
在听证会期间,局长不仅需要考虑关于一般重要事项的证据,还需要特别考虑第7条(从第58811条开始)中提到的事项的证据。
Section § 58784
本法律要求,在任何与制定或修订营销指令或协议相关的公开听证会上,局长必须解释他们是如何编制所涉生产者或经营者官方名单的。
Section § 58785
这项法律规定了当有关于市场营销指令或其重大修改的公开听证会时,如何处理同意书的程序。负责人(局长)需要确定收集和处理这些同意书需要多长时间。听证会结束后,负责人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决定提交、核对和统计书面同意书所需的时间。他们还会设定一个接收这些同意书的截止日期,并可能根据需要延长这个日期,这些同意书来自受指令或修改影响的生产者和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