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工业贷款公司应:
(a)CA 金融 Code § 18231(a) 在贷款发放时,向借款人或其中任何一人交付或促使交付一份书面声明,清晰明确地显示该公司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经纪人(如有)。该声明应显示贷款合同的日期、金额和到期日,如何以及何时偿还,贷款的担保性质(如有),以及约定的费用利率。
(b)CA 金融 Code § 18231(b) 从借款人处获取一份签署的声明,说明是否有任何人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充当经纪人。如果该声明披露有经纪人或其他人员参与,公司应获取一份关于已支付或应支付给该经纪人或其他人员的所有款项的完整声明。
(c)CA 金融 Code § 18231(c) 自贷款已全额偿清、或已根据其条款到期、或已被核销之日起两年内,保存本节要求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