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应称为并可引述为“存款机构出售、合并和转换法”。
一般规定简称、解释和可分性
Section § 4801
本法律规定,当提及某项法律或规定时,它包括该法律未来所有的修订或替代版本。此外,如果某个政府机构或公职人员的职责在本法律生效后发生变化或由其他实体接管,那么提及该机构或人员时,也包括这些接替者及其新的职能。
在本分部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
(a)CA 金融 Code § 4801(a) 提及某项法规或规章,包括该法规或规章(无论是在本分部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修订的),以及在本分部生效日期之后替代该法规或规章的任何新法规或规章。
(b)CA 金融 Code § 4801(b) 提及某个政府机构或公职人员,包括在本分部生效日期之后继承了与该政府机构或公职人员在本分部生效日期时所履行职能基本相同的任何政府机构或公职人员。
修订法规 规章变更 政府机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