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6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已故者使用“可撤销的死亡时转移契据”转让了财产,并且在逝者去世时,某个债权人对该财产拥有记录在案的债权,那么该债权人对该财产的优先权将高于继承该财产的人的任何债务或债权。无论继承人的债务是否已记录,也无论继承人的债务何时产生,这一规定都适用。

Section § 5672

Explanation

当有人去世时,他们的受益人可能需要个人承担偿还逝者所留债务的责任。这种责任的范围受到第 5674 节条款的限制。债权人可以像逝者生前向逝者追讨一样,向受益人追讨债务。受益人有权使用逝者生前可以使用的任何法律抗辩或反诉。但是,债权人不能强制执行已被法律禁止的债务。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的详细规定,某些提交索赔的时间限制也适用于此。

每个受益人应在第 5674 节规定的范围内,对转移人的无担保债务承担个人责任。任何此类债务均可针对受益人强制执行,其方式与在转移人未死亡的情况下可针对转移人强制执行的方式相同。在任何基于该债务的诉讼中,受益人可以提出任何抗辩、反诉或抵销,这些抗辩、反诉或抵销是如果转移人未死亡,则转移人可以提出的。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允许强制执行根据第 7 编第 4 部分(自第 9000 节起)被禁止的债权。《民事诉讼法典》第 366.2 节适用于根据本节提起的诉讼。

Section § 567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通过可撤销的死亡时转让契据获得财产的受益人在何种情况下无需对逝者的债务负责。如果逝者的遗产正在通过法院进行管理,并且受益人符合特定条件,则受益人无需承担责任。此外,如果他们确实需要承担责任,他们所欠的金额也不能超过财产在逝者死亡时的市场价值,减去该财产上的任何债务,例如抵押贷款。

Section § 5677

Explanation

当持有可撤销死亡时转让契据的人去世时,通过这种契据获得财产的受益人,需要负责支付死者一部分无担保债务。受益人必须支付的债务份额,将根据特定规则确定,这些规则将转让的财产视为遗嘱中的直接赠与,其价值按死者去世时该财产的市值减去任何贷款来计算。

遗产的个人代表会向受益人发出书面声明,详细说明他们应支付的金额。受益人之前为死者债务支付的任何款项都将获得抵扣,如果支付过多,遗产必须偿还差额。如果出现分歧,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决。

解决这些财务责任所产生的费用被视为特殊费用,由受益人承担,并会在责任声明中明确列出。

(a)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7(a) 如果转让人遗产的管理程序启动,可撤销死亡时转让契据的受益人对遗产承担转让人无担保债务的一部分的个人责任。
(b)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7(b) 在计算根据 (a) 款规定的受益人责任份额时,应当适用第 11 编第 4 部分(自第 21400 条起)规定的遗产减免规则,采用以下所有假设:
(1)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7(b)(1) 通过可撤销死亡时转让契据转让给受益人的财产,应被视为死者遗嘱中的特定遗赠。
(2)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7(b)(2) 受益人根据可撤销死亡时转让契据收到的财产价值,应被视为转让人死亡时该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减去当时该财产上的任何留置权和产权负担的金额。
(3)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7(b)(3) 受益人根据第 5672 条支付的转让人的任何无担保债务,应被视为针对转让人遗产提出的债权。
(c)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7(c) 个人代表应向受益人提供一份书面责任声明,其中应明确规定必须支付给遗产的金额。
(d)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7(d) 受益人对责任声明中规定的金额向遗产承担个人责任。受益人根据第 5672 条支付的转让人的任何无担保债务金额,应从受益人根据本款欠遗产的金额中扣除。如果受益人根据第 5672 条支付的金额超过书面责任声明中规定的金额,遗产应将差额偿还给受益人。为第 11420 条之目的,此项偿还应被视为管理费用。
(e)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7(e) 如果受益人与个人代表无法就本条规定的偿还或责任达成一致,受益人或个人代表可以向法院申请命令,以确定偿还或责任的金额。
(f)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7(f) 根据本条进行程序的合理费用,应根据第 10801 条和第 10811 条作为特别服务予以偿还。受益人应承担该费用的支付责任,该费用应在责任声明中单独列明。

Section § 5678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通过可撤销的死亡时生效转让契约获得了财产,并且原所有者的遗产正在管理中,受益人可以选择将该财产返还给遗产进行管理。返还的财产将被视为原所有者特意留给受益人的。

如果受益人进行了改进或支付了款项,从而增加了财产价值或减少了债务,遗产必须补偿他们。反之,如果他们的行为减少了财产价值或增加了债务,他们则欠遗产。遗产管理人将向受益人提供应付或应偿还款项的详细说明。

如果双方对款项有争议,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法院裁决。法院将考虑双方的意图和公平性。

(a)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8(a) 如果转让人的遗产管理程序启动,根据可撤销的死亡时生效转让契约从转让人处获得财产的受益人,可以自愿将该财产返还给转让人的遗产进行管理。
(b)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8(b) 根据本条返还给转让人遗产的财产,应被视为转让人特意遗赠给受益人的财产。
(c)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8(c) 如果受益人的作为或不作为增加了返还给遗产的财产价值或减少了遗产的债务,遗产应按相同金额补偿受益人。增加返还财产价值或减少遗产债务的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8(c)(1) 支付逝者的一笔无担保债务。
(2)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8(c)(2) 支付以返还财产为担保的债务。
(3)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8(c)(3) 对返还财产进行重大改进,从而增加了该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
(d)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8(d) 如果受益人的作为或不作为减少了返还给遗产的财产价值或增加了遗产的债务,受益人应就该金额对遗产承担个人责任。减少返还财产价值或增加遗产债务的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或不作为:
(1)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8(d)(1) 导致对财产记录留置权或产权负担的作为或不作为。
(2)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8(d)(2) 收取财产收益,如果该收益在财产未转让给受益人时本应归属于遗产。
(e)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8(e) 遗产管理人应向受益人提供一份关于本条项下任何补偿或责任的书面声明,并说明补偿或责任的原因。就第11420条而言,本条项下的任何补偿应被视为管理费用。
(f)CA 遗嘱认证 Code § 5678(f) 如果受益人与遗产管理人无法就本条项下应支付的补偿或责任达成一致,受益人或遗产管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命令,以确定补偿或责任的金额。在根据本款作出决定时,法院应考虑周围情况,包括双方是否善意行事,以及特定结果是否会给受益人或遗产造成不公平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