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20

Explanation
如果已婚人士希望在他们去世时将夫妻共同财产转让给他人,他们需要获得配偶的书面许可。如果没有这项同意,该转让对配偶的份额将无效。配偶可以在他们去世时通过遗嘱或其他方式决定如何处置自己的份额。

Section § 5021

Explanation

如果已婚人士在去世时未经配偶同意就转让了共有财产,那么该转让中未经同意配偶的那部分份额可以被撤销。法院会根据对所有相关方都公平的原则,来决定最好的处理方式或补偿方案。

此外,对于这类未经授权的转让,未经同意的配偶可能还可以对已故者的遗产采取其他法律行动。

(a)CA 遗嘱认证 Code § 5021(a) 在一项撤销死亡时共有财产非遗嘱认证转让的程序中,如果该转让是已婚人士在未经其配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根据一项财产转让条款作出的,则法院应撤销该转让中未同意配偶在该财产中的权益部分,但须符合在案件具体情况下显得公平的条款和条件或其他补救措施,并应考虑到所有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b)Copy CA 遗嘱认证 Code § 5021(b)
(a)Copy CA 遗嘱认证 Code § 5021(b)(a)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影响未同意配偶因未经其书面同意而发生的死亡时共有财产非遗嘱认证转让,可能对该人士遗产享有的任何额外补救措施。

Section § 50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配偶对死亡后转让共同财产的书面同意何时被视为财产所有权的变更(即财产性质变更)。通常情况下,仅仅同意不足以改变所有权。然而,如果该同意符合特定的法律要求(例如《家庭法典》第852条的规定),那么它确实会改变所有权,并受特定法律规则的约束。

Section § 5023

Explanation

如果您已婚,并设立了一项计划,在您去世时无需经过遗嘱认证即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且您的配偶已书面同意,那么如果您之后在未经配偶同意的情况下更改此计划,将发生以下情况:

1) 如果您在配偶生前进行更改,则配偶之前对该财产转移的同意将不再有效。

2) 如果您在配偶去世后进行更改,则原始同意仍然有效,财产将按照最初的约定进行转移。

3) 但是,如果原始协议或您配偶的同意允许在配偶去世后进行更改,那么您的更改将同时影响您和您配偶在该财产中的份额。

(a)CA 遗嘱认证 Code § 5023(a) 本节所称“修改”指全部或部分撤销死亡时非遗嘱认证转让的规定、指定不同的受益人或选择不同的利益或支付方式。本节所称“修改”不指,且本节不适用于,行使信托下的指定权。
(b)CA 遗嘱认证 Code § 5023(b) 如果已婚人士在配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订立了死亡时共有财产的非遗嘱认证转让规定,此后又在未经配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订立了该财产转让规定的修改,则该修改对该人士在共有财产中的权益有效,并对配偶在共有财产中的权益产生以下影响:
(1)CA 遗嘱认证 Code § 5023(b)(1) 如果该人士在配偶生前订立修改,则该修改撤销配偶先前对财产转让规定的书面同意。
(2)CA 遗嘱认证 Code § 5023(b)(2) 如果该人士在配偶死亡后订立修改,则该修改不影响配偶先前对财产转让规定的书面同意,且配偶在共有财产中的权益应依照配偶同意的死亡时非遗嘱认证转让进行。
(3)CA 遗嘱认证 Code § 5023(b)(3) 如果财产转让规定中或对财产转让规定的书面同意中一方当事人的书面意向声明授权该人士在配偶死亡后订立修改,则配偶在共有财产中的权益在配偶死亡时被视为已转让给该已婚人士,且该修改对该人士和配偶在共有财产中的权益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