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已婚,并设立了一项计划,在您去世时无需经过遗嘱认证即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且您的配偶已书面同意,那么如果您之后在未经配偶同意的情况下更改此计划,将发生以下情况:
1) 如果您在配偶生前进行更改,则配偶之前对该财产转移的同意将不再有效。
2) 如果您在配偶去世后进行更改,则原始同意仍然有效,财产将按照最初的约定进行转移。
3) 但是,如果原始协议或您配偶的同意允许在配偶去世后进行更改,那么您的更改将同时影响您和您配偶在该财产中的份额。
(a)CA 遗嘱认证 Code § 5023(a) 本节所称“修改”指全部或部分撤销死亡时非遗嘱认证转让的规定、指定不同的受益人或选择不同的利益或支付方式。本节所称“修改”不指,且本节不适用于,行使信托下的指定权。
(b)CA 遗嘱认证 Code § 5023(b) 如果已婚人士在配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订立了死亡时共有财产的非遗嘱认证转让规定,此后又在未经配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订立了该财产转让规定的修改,则该修改对该人士在共有财产中的权益有效,并对配偶在共有财产中的权益产生以下影响:
(1)CA 遗嘱认证 Code § 5023(b)(1) 如果该人士在配偶生前订立修改,则该修改撤销配偶先前对财产转让规定的书面同意。
(2)CA 遗嘱认证 Code § 5023(b)(2) 如果该人士在配偶死亡后订立修改,则该修改不影响配偶先前对财产转让规定的书面同意,且配偶在共有财产中的权益应依照配偶同意的死亡时非遗嘱认证转让进行。
(3)CA 遗嘱认证 Code § 5023(b)(3) 如果财产转让规定中或对财产转让规定的书面同意中一方当事人的书面意向声明授权该人士在配偶死亡后订立修改,则配偶在共有财产中的权益在配偶死亡时被视为已转让给该已婚人士,且该修改对该人士和配偶在共有财产中的权益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