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600

Explanation

如果配偶去世,在世配偶或其监护人可以从已故配偶未支付的薪资或报酬中收取最高达一万六千六百二十五美元(此金额会随时间调整),而无需经过正式的遗嘱认证程序。这个上限适用于已故配偶的所有雇主所欠的总金额。监护人代表在世配偶行事无需法院批准。但是,如果已故配偶是消防员或治安官,则此金额限制不适用。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0(a) 在配偶去世后的任何时间,在世配偶或在世配偶遗产的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无需取得遗产管理书或等待遗嘱认证,即可收取雇主因已故配偶的个人服务所欠的薪资或其他报酬,包括未使用的假期报酬,金额净额不超过一万六千六百二十五美元 ($16,625),该金额将根据 Section 890 定期调整。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0(b) 根据本章规定,在世配偶或为其利益,从已故配偶的所有雇主处收取的总计金额净额不得超过一万六千六百二十五美元 ($16,625),该金额将根据 Section 890 定期调整。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0(c) 为本章之目的,在世配偶遗产的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可代表在世配偶行事,无需其监护或财产管理程序正在审理的法院的授权或批准。
(d)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0(d) 第(a)款和第(b)款规定的金额上限不适用于 Government Code Section 22820 的 subdivision (a) 中所述的消防员或治安官的在世配偶或其遗产的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

Section § 13601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逝者的尚存配偶或法定代表,并希望领取他们的薪资或未休假工资,您需要向逝者的雇主提供一份宣誓声明。这份声明必须包含逝者的姓名、死亡日期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并确认您与逝者的关系或您的身份。您还必须确认您有权获得逝者的收入,并且没有正在进行的遗产管理程序。如果逝者是消防员或治安官,则可以省略一些细节。您必须提供身份证明,如果作为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行事,则需提供任命证明。您可以领取的最高金额取决于逝者何时去世,每个时期都有特定的金额规定。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 为根据本章收取薪资或其他报酬,应向已故配偶的雇主提供一份根据本州法律在伪证处罚下作出的宣誓书或声明,其中应说明以下所有事项: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1) 逝者的姓名。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2) 逝者的死亡日期和地点。
(3)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3) 以下任一(视情况而定):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3)(A) “宣誓人或声明人是逝者的尚存配偶。”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3)(B) “宣誓人或声明人是逝者尚存配偶遗产的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
(4)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4) “逝者的尚存配偶根据逝者的遗嘱或通过无遗嘱继承有权获得逝者的收入,且无其他人对该收入拥有优先权利。”
(5)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5) “目前在加州没有正在进行或已经进行逝者遗产管理的诉讼程序。”
(6)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6) “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13600条至第13605条(含首尾)规定,逝者的收入,包括未休假补偿,净额不超过[插入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13601条(e)款规定的金额],应及时支付给宣誓人或声明人。”
(7)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7) “尚存配偶或任何代表尚存配偶行事的人,均未根据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13600条至第13605条(含首尾),向其他雇主提出收取逝者个人服务所欠报酬的待处理请求。”
(8)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8) “尚存配偶或任何代表尚存配偶行事的人,均未根据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13600条至第13605条(含首尾),收取雇主因逝者个人服务所欠的任何报酬,但从____收取的____美元($____)除外。”
(9)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9) “宣誓人或声明人请求您支付因逝者个人服务所欠的薪资或其他报酬,包括未休假补偿,净额不超过[插入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13601条(e)款规定的金额],并减去此前已收取的____美元($____)。”
(10)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10) “宣誓人或声明人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在伪证处罚下确认或声明上述内容真实无误。”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b) 如果逝者是政府法典第22820条(a)款所述的消防员或治安官,则宣誓书或声明无需包含(a)款第(6)项至第(9)项(含首尾)中指定的内容。宣誓书应改为包含以下声明: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b)(1) “逝者是政府法典第22820条(a)款所述的消防员或治安官。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13600条至第13605条(含首尾)规定,逝者的收入,包括未休假补偿,应及时支付给宣誓人或声明人。”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b)(2) “宣誓人或声明人请求您支付因逝者个人服务所欠的薪资或其他报酬,包括未休假补偿。”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c) 应向雇主提供尚存配偶身份的合理证明。如果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代表尚存配偶行事,则还应向雇主提供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的身份合理证明。根据第13104条足以证明身份的证据,即为本款目的的充分身份证明。
(d)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d) 如果提交宣誓书或声明的人声称是尚存配偶遗产的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则应向雇主提供令雇主满意的合理证明,证明该人被任命为尚存配偶遗产的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
(e)Copy 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e)
(1)Copy 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e)(1) 如果逝者在2022年4月1日之前死亡,则(a)款第(6)项和第(9)项的金额为一万六千六百二十五美元($16,625)。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e)(2) 如果逝者在2022年4月1日或之后死亡,则(a)款第(6)项和第(9)项的金额为根据第890条(c)款公布的、在逝者死亡之日生效的调整后金额。宣誓人或声明人应将根据第890条(c)款公布的、在逝者死亡之日生效的调整后金额清单附在宣誓书或声明中。

Section § 13602

Explanation
如果满足第 (13600) 条的所有条件,雇主必须迅速向提供所需文件的人支付已故员工所欠的任何工资,例如带薪休假工资。

Section § 136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雇主收到一份符合相关法律(第 (13601) 条)要求的有效宣誓书或声明,雇主可以确信他们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收到这份文件后,雇主就无需再对该笔付款承担任何责任。雇主可以相信宣誓书或声明中的陈述,而无需核实其准确性。

如果满足第 (13601) 条的规定,雇主收到宣誓书或声明即构成对根据本章支付的赔偿金的充分免责,并解除雇主对已支付赔偿金的任何进一步责任。雇主可以真诚地依赖宣誓书或声明中的陈述,并且没有义务调查宣誓书或声明中任何陈述的真实性。

Section § 136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雇主没有支付本章所述特定条件下应付的款项,幸存配偶可以起诉雇主以追回所欠款项。

如果配偶赢得诉讼,并且法院认定雇主拒绝支付的行为不合理,雇主还必须支付配偶的律师费。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4(a) 如果雇主拒绝按照本章规定支付,幸存配偶可以通过为此目的而对雇主提起的诉讼,追回其根据本章有权获得的金额。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4(b) 如果根据本条对雇主提起诉讼,且法院认定雇主拒绝按照本章规定支付的行为不合理,则法院应判给幸存配偶合理的律师费。

Section § 136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确保已故配偶的继承人或受益人的权利不受其去世后所付款项的影响。即使有人在死者去世后不久收到款项,这也不妨碍后续的遗产法律程序。

此外,以这种方式收到款项的任何人,日后必须向遗产执行人交代,如果有人对该款项拥有更优先的权利,收款人有责任将其交出。如果有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得款项,他们必须向合法权利人支付三倍的款项。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5(a) 本章的任何规定均不限制已故配偶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权利。依据本章支付死者的报酬,不排除日后对死者遗产进行管理的程序。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5(b) 依据本章获得付款的任何人,均须就此向死者遗产的个人代表负责和交代,并须就所收到的付款金额向任何对该付款拥有优先权利的其他人承担责任。除该人根据本条承担的任何其他责任外,任何通过欺诈手段依据本章获得付款的人,须向对该付款拥有优先权利的人支付三倍于该付款的金额。

Section § 1360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说,本章概述的、用于追收欠付已故人士款项的程序,可以与其他方法一并使用。它不取代那些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