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 为根据本章收取薪资或其他报酬,应向已故配偶的雇主提供一份根据本州法律在伪证处罚下作出的宣誓书或声明,其中应说明以下所有事项: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1) 逝者的姓名。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2) 逝者的死亡日期和地点。
(3)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3) 以下任一(视情况而定):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3)(A) “宣誓人或声明人是逝者的尚存配偶。”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3)(B) “宣誓人或声明人是逝者尚存配偶遗产的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
(4)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4) “逝者的尚存配偶根据逝者的遗嘱或通过无遗嘱继承有权获得逝者的收入,且无其他人对该收入拥有优先权利。”
(5)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5) “目前在加州没有正在进行或已经进行逝者遗产管理的诉讼程序。”
(6)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6) “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13600条至第13605条(含首尾)规定,逝者的收入,包括未休假补偿,净额不超过[插入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13601条(e)款规定的金额],应及时支付给宣誓人或声明人。”
(7)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7) “尚存配偶或任何代表尚存配偶行事的人,均未根据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13600条至第13605条(含首尾),向其他雇主提出收取逝者个人服务所欠报酬的待处理请求。”
(8)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8) “尚存配偶或任何代表尚存配偶行事的人,均未根据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13600条至第13605条(含首尾),收取雇主因逝者个人服务所欠的任何报酬,但从____收取的____美元($____)除外。”
(9)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9) “宣誓人或声明人请求您支付因逝者个人服务所欠的薪资或其他报酬,包括未休假补偿,净额不超过[插入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13601条(e)款规定的金额],并减去此前已收取的____美元($____)。”
(10)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a)(10) “宣誓人或声明人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在伪证处罚下确认或声明上述内容真实无误。”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b) 如果逝者是政府法典第22820条(a)款所述的消防员或治安官,则宣誓书或声明无需包含(a)款第(6)项至第(9)项(含首尾)中指定的内容。宣誓书应改为包含以下声明: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b)(1) “逝者是政府法典第22820条(a)款所述的消防员或治安官。加州遗嘱认证法典第13600条至第13605条(含首尾)规定,逝者的收入,包括未休假补偿,应及时支付给宣誓人或声明人。”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b)(2) “宣誓人或声明人请求您支付因逝者个人服务所欠的薪资或其他报酬,包括未休假补偿。”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c) 应向雇主提供尚存配偶身份的合理证明。如果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代表尚存配偶行事,则还应向雇主提供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的身份合理证明。根据第13104条足以证明身份的证据,即为本款目的的充分身份证明。
(d)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d) 如果提交宣誓书或声明的人声称是尚存配偶遗产的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则应向雇主提供令雇主满意的合理证明,证明该人被任命为尚存配偶遗产的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
(e)Copy 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e)
(1)Copy 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e)(1) 如果逝者在2022年4月1日之前死亡,则(a)款第(6)项和第(9)项的金额为一万六千六百二十五美元($16,625)。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3601(e)(2) 如果逝者在2022年4月1日或之后死亡,则(a)款第(6)项和第(9)项的金额为根据第890条(c)款公布的、在逝者死亡之日生效的调整后金额。宣誓人或声明人应将根据第890条(c)款公布的、在逝者死亡之日生效的调整后金额清单附在宣誓书或声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