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5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高速公路或路外停车场驾驶汽车或任何车辆,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执照。这意味着,根据你驾驶的车辆类型,你必须持有普通汽车、摩托车或机动脚踏车的有效执照。虽然有些人可以豁免,但通常你需要出示与你车辆相符的执照。此外,在公共街道上行驶的电动滑板车必须符合州的排放标准。

(a)CA 车辆 Code § 12500(a) 任何人不得在公路上驾驶机动车,除非该人持有根据本法典签发的有效驾驶执照,但本法典明确豁免的人员除外。
(b)CA 车辆 Code § 12500(b) 任何人不得在公路上驾驶摩托车、机动脚踏车或电动自行车,除非该人持有根据本法典签发的该类车辆的有效驾驶执照或认可,但本法典明确豁免的人员,或根据第12804.9条(h)款规定,经特别授权可凭任何类别的有效驾驶执照驾驶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滑板车的人员除外。
(c)CA 车辆 Code § 12500(c) 任何人不得在任何路外停车设施内或其上驾驶机动车,除非该人持有适当类别的有效驾驶执照或操作该车辆的认证。本款所称“路外停车设施”是指任何向公众开放供车辆停放的路外设施,包括任何公共所有的路外停车设施,以及不收取停车费且向零售客户普遍开放使用的私人所有的路外停车设施。
(d)CA 车辆 Code § 12500(d) 任何人不得驾驶与其执照类型不符的机动车或车辆组合。
(e)CA 车辆 Code § 12500(e) 在公共街道上行驶的电动滑板车应始终配备符合适用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排放要求的发动机。

Section § 12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某些情况下人们不需要驾驶执照。首先,美国官员或雇员在驾驶政府车辆执行公务时不需要执照,除非该车辆是商用车辆。其次,如果有人偶尔在公路上驾驶农用设备,通常不需要执照,除非有特定的例外情况。最后,根据特定条款,人们驾驶非公路车辆不需要执照,但他们不能在场外停车区域无证驾驶。

以下人员无需取得驾驶执照:
(a)CA 车辆 Code § 12501(a) 美国官员或雇员,在执行美国公务时驾驶由美国拥有或控制的机动车,但所驾驶的机动车属于第15210节所定义的商用机动车的情况除外。
(b)CA 车辆 Code § 12501(b) 任何人在公路上偶然驾驶或操作农用机械设备,但第36300节或第36305节另有规定的除外。
(c)CA 车辆 Code § 12501(c) 任何人在驾驶或操作第38012节所定义的需识别的非公路机动车时,且其驾驶或操作该机动车符合第38025节的规定。本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授权无有效驾驶执照的人员在第12500节(c)款所定义的任何场外停车设施内操作机动车。

Section § 125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人在加州驾驶,而无需取得本地驾驶执照。如果你年满18岁且来自其他地方,你可以凭有效的外国驾照驾驶,但也有例外情况。年满21岁且运输危险材料的人员必须持有特定的认可和培训证书。外交官也可以凭特殊执照驾驶。如果你需要商业驾驶执照,一旦你向州提交了医疗证明,就不需要随身携带该证明。但是,你可以使用收据作为15天内的证明。此外,非居民必须遵守其医疗证明上的任何限制。

(a)CA 车辆 Code § 12502(a) 以下人员可在本州驾驶机动车,而无需根据本法典取得驾驶执照:
(1)CA 车辆 Code § 12502(a)(1) 年满18周岁的非居民,其本人立即持有其居住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签发的有效驾驶执照,但第12505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2)CA 车辆 Code § 12502(a)(2)年满21周岁的非居民,如在商业车辆中运输第353条所定义的危险材料,其本人立即持有由本部门认可的其他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签发的带有适当认可的有效执照,或持有加拿大驾驶执照及其当前符合所有联邦危险材料法律法规的危险材料运输培训证书的副本,且上述两项均应由其本人立即持有。
(3)CA 车辆 Code § 12502(a)(3) 非居民,其本人立即持有美国国务院外国使团办公室外交车辆办公室签发的有效驾驶执照,适用于该人员正在驾驶的机动车类型或车辆组合。
(b)Copy CA 车辆 Code § 12502(b)
(1)Copy CA 车辆 Code § 12502(b)(1) 根据《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383部分要求持有商业驾驶执照的驾驶员,如果按照《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383部分E分部第383.71(h)条向发证州提交了当前的体检医师证明,证明其符合《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391部分E分部第391.41条的身体资格要求,则无需随身携带体检医师证明或该证明的副本。
(2)CA 车辆 Code § 12502(b)(2) 驾驶员可使用发证州机构提供给驾驶员的带有日期戳的收据,自收据上盖章日期起最多15天内,作为医疗证明的凭证。
(c)CA 车辆 Code § 12502(c) 持有根据(b)分节规定的医疗证明的非居民,应遵守向该非居民签发的医疗证明的任何限制。
(d)CA 车辆 Code § 12502(d) 本条自2014年1月31日起施行。

Section § 12503

Explanation
如果你不是加州居民,并且年满18岁,只要你的本国或本州不要求驾驶员持有驾照,你就可以在加州驾驶你自己的外国车辆,最长可达30天,而无需加州驾照。

Section § 125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16至18岁非居民在加州驾驶的规则。这些人在抵达加州后,可以在没有加州驾照的情况下驾驶长达10天。如果他们来自一个要求驾驶员持照的地方,那么只要他们持有原籍地的有效驾照,并且还有一份非居民未成年人证明,以及财务责任证明,就可以在10天后继续驾驶。如果签发证明的条件发生变化,该证明将被取消并必须交回。

(a)CA 车辆 Code § 12504(a) 第12502条和第12503条适用于任何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非居民。该非居民在本州驾驶机动车而无需取得驾驶执照的最长期间,仅限于其进入本州后的紧接10天,但本条 (b) 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b)CA 车辆 Code § 12504(b) 任何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且是要求驾驶员持照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居民的非居民,在其进入本州之日起10天后,如果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则可继续在本州驾驶机动车:
(1)CA 车辆 Code § 12504(b)(1) 其持有外国司法管辖区签发的有效驾驶执照,并随身携带。
(2)CA 车辆 Code § 12504(b)(2) 其已获签发并随身携带非居民未成年人证明,该证明由部门签发给持有其本国或原籍国签发的有效驾驶执照,并提交财务责任证明的非居民未成年人。
(c)CA 车辆 Code § 12504(c) 凡签发非居民未成年人证明的任何条件不再存在时,部门应取消该证明,并要求该未成年人将其交还给部门。

Section § 1250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加州驾驶执照的居留权如何确定,其依据是一个人的永久住所。居留权的证据包括投票登记、支付居民学费或申报房产税等。在加州获得商业驾驶执照需要是加州居民。

如果加州因联邦问题无法签发商业执照,现有执照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居民可以从其他州获得执照。

外国执照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在加州驾驶,而来自美国以外地区的人如果其执照符合美国标准也可以驾驶。

没有允许雇用与驾驶执照相关的就业法律相冲突的人员的规定。

(a)Copy CA 车辆 Code § 12505(a)
(1)Copy CA 车辆 Code § 12505(a)(1) 仅就本分部而言,且不受第516条的限制,居留权应根据一个人的住所州确定。“住所州”是指一个人拥有其真实、固定和永久住所及主要居所的州,并且该人已表明其在任何缺席时均有意返回该州的州。
用于驾驶执照目的的居留权初步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车辆 Code § 12505(A) 注册投票的地址。
(B)CA 车辆 Code § 12505(B) 在公立高等教育机构支付居民学费。
(C)CA 车辆 Code § 12505(C) 申请房主财产税豁免。
(D)CA 车辆 Code § 12505(D) 其他表明在该州的停留并非临时或短暂的行为、事件或情况。
(2)CA 车辆 Code § 12505(2) 根据本法典,一个人必须是加州居民才能获得商业驾驶执照。
(b)CA 车辆 Code § 12505(b) 本州的居留推定可通过令人满意的证据驳回,证明被许可人的主要居所在另一个州。
(c)CA 车辆 Code § 12505(c) 根据第12502、12503或12504条有权获得豁免的人,自其在本州建立居留之日起,可在本州驾驶机动车不超过10天,但一个人在本州建立居留后,未经部门事先许可,不得为就业目的驾驶机动车。
(d)CA 车辆 Code § 12505(d) 如果加利福尼亚州被联邦政府取消认证,并根据《联邦法规》第49卷第384.405节被禁止签发初始、续期或升级的商业驾驶执照,则适用以下规定:
(1)CA 车辆 Code § 12505(d)(1) 在本州收到取消认证通知之日前,根据本法典签发的现有商业驾驶执照应在其有效期届满前保持有效。
(2)CA 车辆 Code § 12505(d)(2) 本州居民可从任何选择签发非住所商业学习许可证或商业驾驶执照,并符合《联邦法规》第49卷第383部分F、G和H分部所载测试和许可标准的州获得非住所商业学习许可证或商业驾驶执照。
(3)CA 车辆 Code § 12505(d)(3) 就本分节而言,非住所商业学习许可证或商业驾驶执照是指由一个州签发给居住在外国或另一个州的个人的商业学习许可证或商业驾驶执照。
(e)CA 车辆 Code § 12505(e) 对于居住在已被联邦政府取消认证或未被认定符合《联邦法规》第49卷第383部分F、G和H分部所载测试和许可标准的州或司法管辖区的人,部门可以签发非住所商业学习许可证或非住所商业驾驶执照。
(f)CA 车辆 Code § 12505(f) 在符合第12504条规定的前提下,年满16岁且居住在美国各州、领土或属地、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各联邦或加拿大以外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的人,如果持有由任何其他外国司法管辖区签发给该人的有效驾驶执照,可以在本州驾驶机动车而无需从部门获得执照,除非部门认定该外国司法管辖区不符合本法典规定的许可标准。
(g)CA 车辆 Code § 12505(g) 年满18岁且持有由符合《联邦法规》第49卷第383部分F、G和H分部所载许可标准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签发的有效商业学习许可证或商业驾驶执照的人,应被授予互惠权,可在本州公路上驾驶相应类别的车辆。
(h)CA 车辆 Code § 12505(h) 来自不符合《联邦法规》第49卷第383部分F、G和H分部所载许可标准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的人,在公路上驾驶需要商业驾驶执照的机动车(如第12804.9条所述)之前,应从部门获得商业学习许可证或商业驾驶执照。签发商业驾驶执照所需的体检表应由一名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完成,该专业人员的定义见第12804.9条(a)分节(2)款,且其在美国获得执照、认证或注册以进行体格检查。本分节不适用于(1)在加州为教育目的旅行而驾驶校车的人员,或(2)驾驶用于提供地方公共机构服务车辆的人员。
(i)CA 车辆 Code § 12505(i) 本节不授权违反第12515节规定雇用人员。

Section § 1250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 (DMV) 向任何首次申请执照、申请续期或对其现有执照进行任何更改的人签发临时驾驶执照。即使申请人首次笔试未通过,这也是可能的,但前提是他们之前在美国、波多黎各或加拿大获得过执照。

临时执照允许此人在DMV处理其申请期间驾驶60天。当正式执照签发或申请被拒绝时,临时执照失效。

部门可以向任何申请驾驶执照的人、任何申请驾驶执照续期的人,或任何需要更改、添加或修改其执照的持照人签发临时驾驶执照。尽管有第12805条(a)款第(3)项的规定,部门可以向曾在本州或美国任何其他州、领地或属地、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各自由邦或加拿大自治领获得执照的申请人签发临时驾驶执照,尽管申请人首次笔试未通过。
临时执照允许在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辆为期60天,前提是持照人随身携带该临时执照,并且在部门完成对申请人获得执照权利相关所有事实的调查和决定期间。当申请人的执照已签发或被拒绝时,临时执照失效。

Section § 125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在认为更安全的情况下,签发有效期比通常更短的驾驶执照。一旦这种有时限的执照到期,DMV可以免费延长其有效期。但是,所有延期的总时长不能超过常规驾驶执照的有效期。

Section § 12509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签发学习驾驶许可证的条件。如果您年满15岁零6个月或以上,并且已经完成或正在参加经批准的驾驶教育和培训课程,您就有资格申请。年满16岁或17岁半以上的人士也可在不同条件下申请。您需要在申请后一年内获得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4个月。持此许可证,您可以驾驶汽车(摩托车、滑板车或自行车除外),但必须有一名年满18岁或以上的持照驾驶员在您旁边陪同。如果您正在参加加州国民警卫队提供的驾驶培训,则适用特殊规定。即使您已经有驾照,也可以申请许可证来练习以获得其他类别的驾照或附加许可。部门可根据需要施加额外限制,以确保安全驾驶。

(a)CA 车辆 Code § 12509(a) 除非第12514条 (f) 款另有规定,部门可出于正当理由,向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并向部门申请学习驾驶许可证的身心健康的合格人士签发学习驾驶许可证:
(1)CA 车辆 Code § 12509(a)(1) 年满15岁零6个月或以上,并已成功完成第12814.6条 (a) 款 (3) 项所规定的汽车驾驶教育和驾驶培训的核准课程。
(2)CA 车辆 Code § 12509(a)(2) 年满15岁零6个月或以上,并已成功完成汽车驾驶教育的核准课程,且正在接受第12814.6条 (a) 款 (3) 项所规定的驾驶培训。
(3)CA 车辆 Code § 12509(a)(3) 年满15岁零6个月,并已注册并参与第12814.6条 (a) 款 (3) 项 (B) 目所规定的综合汽车驾驶教育和培训项目。
(4)CA 车辆 Code § 12509(a)(4) 年满16岁以上,并根据第12814.7条申请限制性驾驶执照。
(5)CA 车辆 Code § 12509(a)(5) 年满17岁零6个月以上。
(b)CA 车辆 Code § 12509(b) 申请人应在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获得学习驾驶许可证。
(c)CA 车辆 Code § 12509(c) 根据 (a) 款签发的学习驾驶许可证,授权申请人可在公路上驾驶车辆,期限自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但须遵守本条及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所施加的限制。
(d)CA 车辆 Code § 12509(d) 除第12814.6条另有规定外,凡持有根据 (a) 款 (1) 至 (3) 项(含)以及 (5) 项签发的有效许可证的人士,可驾驶机动车辆,但摩托车、机动滑板车或机动自行车除外,须由一名持有相应类别有效加州驾驶执照的驾驶员陪同并立即监督,该驾驶员须年满18岁或以上且其驾驶特权不受缓刑限制。陪同的持照驾驶员在任何时候都应坐在驾驶室内的位置,以便能够根据需要协助该人士控制车辆以避免碰撞,并提供车辆安全操作的即时指导。
(e)CA 车辆 Code § 12509(e) 凡持有根据 (a) 款 (4) 项签发的有效许可证的人士,仅可在接受加州国民警卫队提供的驾驶培训指导时,驾驶政府拥有的机动车辆,但摩托车、机动滑板车或机动自行车除外。
(f)CA 车辆 Code § 12509(f) 部门也可向已持有有效驾驶执照的人士签发学习驾驶许可证,以授权该人士接受驾驶培训指导并进行练习,以获取另一类驾驶执照或附加许可。
(g)CA 车辆 Code § 12509(g) 部门可进一步限制根据 (a) 款签发的许可证,视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以确保持证人安全驾驶机动车辆。

Section § 12509.5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加州获得摩托车或类似车辆的学习驾驶许可,你需要根据你的年龄遵循特定的步骤。如果你在15岁半到18岁之间,你需要持有有效的C类驾照或完成驾驶员教育课程,并完成摩托车手安全培训项目并通过笔试。如果你在18岁到20岁之间,你需要完成安全培训项目并通过笔试。如果你21岁或以上,只需通过笔试即可。

任何21岁以下的人员必须持有学习驾驶许可至少六个月,才能获得正式的摩托车驾照。持有学习驾驶许可期间,不得在夜间、高速公路上驾驶,也不得载客,除非是教练。学习驾驶许可有效期最长为24个月,车管局可能会更新其软件以适应这些规定。

(a)CA 车辆 Code § 12509.5(a) 任何人在驾驶或被签发M1或M2类驾驶执照以驾驶两轮摩托车、机动脚踏车、机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或带发动机的自行车之前,应取得根据本条规定签发的学习驾驶许可。为获得本条目的的学习驾驶许可,该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CA 车辆 Code § 12509.5(a)(1) 如果年龄在15岁零6个月或以上,但未满18岁,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A)CA 车辆 Code § 12509.5(a)(1)(A) 持有有效的C类驾驶执照或根据第12814.6条(a)款第(3)项完成驾驶员教育和培训。
(B)CA 车辆 Code § 12509.5(a)(1)(B) 成功完成根据第2部第5章第2条(自第2930条起)运营的摩托车手安全培训项目。
(C)CA 车辆 Code § 12509.5(a)(1)(C) 通过摩托车驾驶员笔试。
(2)CA 车辆 Code § 12509.5(a)(2) 如果年龄在18岁或以上,但未满21岁,申请人应符合以下两项要求:
(A)CA 车辆 Code § 12509.5(a)(2)(A) 成功完成根据第2部第5章第2条(自第2930条起)运营的摩托车手安全培训项目。
(B)CA 车辆 Code § 12509.5(a)(2)(B) 通过摩托车驾驶员笔试。
(3)CA 车辆 Code § 12509.5(a)(3) 如果年龄在21岁或以上,通过摩托车驾驶员笔试。
(b)Copy CA 车辆 Code § 12509.5(b)
(a)Copy CA 车辆 Code § 12509.5(b)(a)款第(1)项或第(2)项所述人员应持有根据本条签发的学习驾驶许可至少六个月,方可被签发M1或M2类执照。
(c)CA 车辆 Code § 12509.5(c) 根据本条获得学习驾驶许可的人员不得在夜间驾驶两轮摩托车、机动脚踏车、机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或带发动机的自行车,应避开任何具有完全出入控制且无平面交叉的高速公路,且不得载客,除非是根据第5部第1章(自第11100条起)获得执照的教练,或《教育法典》第41907条所定义的合格教练。
(d)CA 车辆 Code § 12509.5(d) 根据本条签发的学习驾驶许可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24个月。
(e)CA 车辆 Code § 12509.5(e) 部门可在定期进行的计算机系统维护和升级期间,执行因2009-10年度常会期间新增本条而产生的任何必要的软件更新。

Section § 12511

Explanation

您不能同时合法持有或控制超过一张驾驶执照。

任何人不得持有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超过一张驾驶执照。

Section § 12512

Explanation
简单来说,这项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未满18周岁的人不允许获得驾驶执照,除非在其他条款中列明的特定情况下。

Section § 12513

Explanation

本加州车辆法规章节概述了未成年人(14-17岁)获得初级驾驶许可证的条件。要符合资格,必须是由于上学、工作或家庭健康原因导致交通选择不足。申请人必须提供学校、医生或监护人的文件,以证明其对许可证的需求。

许可证仅限于特定用途,例如往返于住所和学校或工作地点之间,如果附近有公共交通工具,则可能会被拒绝。部门可以对许可证的使用方式和地点施加限制。

(a)CA 车辆 Code § 12513(a) 申请人提出申请,成功通过考试并遵守第17700条至第17705条(含)的规定后,部门可向任何年满14岁但未满18岁的人员签发初级驾驶许可证,如果该人员符合本条规定的资格。在部门看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时,该人员即符合资格:
学校或其他交通设施不足以保证申请人正常上学和参加学校授权的活动。初级驾驶许可证的申请应附有学校校长签署的声明,以核实上述事实。根据本款签发的初级驾驶许可证应仅限于驾驶车辆往返于住所和学校之间。
合理的交通设施不足,且因家庭成员患病,未成年人驾驶车辆是必要的。申请应附有熟悉该病情的医生签署的声明,其中包含诊断结果以及足以解除紧急情况的预计康复日期。
交通设施不足,且申请人往返工作地点需要使用机动车,并且申请人从该工作获得的收入对家庭生计至关重要;或者申请人驾驶机动车对一个家庭大部分收入来源的企业至关重要。申请应附有父母或监护人签署的声明,说明根据本款需要许可证的原因。
(b)CA 车辆 Code § 12513(b) 申请人住所一英里范围内有合理班次的公共交通工具,可被视为拒绝签发初级驾驶许可证的充分理由。
(c)CA 车辆 Code § 12513(c) 部门应根据初级驾驶许可证的预期使用条件和区域施加适当的限制。

Section § 125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少年驾驶许可的规则。这些针对未成年人的许可,在驾驶员18岁生日前或不再需要驾驶车辆时到期,以先到者为准。如果驾驶员的安全、居住情况或遵守限制的情况受到影响,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可以吊销或取消许可。该许可的功能类似于驾驶执照,但没有照片。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签发有效期最长为六个月的学习许可。如果持有人在签发后六个月内未能满足某些条件,所有许可都将失效。

(a)CA 车辆 Code § 12514(a) 根据第12513条签发的少年驾驶许可,其有效期不得超过原始申请中确定的、未成年人不再需要驾驶车辆的大致日期。无论如何,任何许可在申请人18岁生日当天或之后均无效。
(b)CA 车辆 Code § 12514(b) 当为了未成年人的福祉或出于安全利益的需要时,部门可以吊销任何许可。
(c)CA 车辆 Code § 12514(c) 如果导致未成年人需要驾驶车辆的居住条件或地点在许可到期前发生变化,部门可以取消该许可。
(d)CA 车辆 Code § 12514(d) 一旦确定许可持有人违反限制驾驶车辆,部门应吊销该许可。
(e)CA 车辆 Code § 12514(e) 少年驾驶许可是一种驾驶执照,应包含第12811条(a)款要求的所有信息,但不包括许可持有人的雕刻图片或照片,并受本法典中适用于驾驶执照的所有条款的约束,除非本条和第12513条另有规定。
(f)CA 车辆 Code § 12514(f) 在根据第12513条确定资格后,可以签发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的学习许可。
(g)CA 车辆 Code § 12514(g) 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后,部门应取消任何许可,除非许可持有人已遵守第12814.6条(a)款第(3)项规定的条件之一。

Section § 125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未满18岁的人不得受雇在公路上驾驶车辆。此外,未满21岁的人不得驾驶从事州际商业运输的车辆(例如跨州运送货物的车辆),也不得驾驶运输危险材料的车辆。

Section § 12516

Explanation
如果你未满18岁,你不能合法驾驶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校车。

Section § 12517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驾驶载有学生的校车,您必须持有专门为校车和客运批注的有效驾驶执照。您还需要一份由相关部门颁发的、授权您驾驶校车的证书。这适用于您运送12年级及以下的学生往返学校或学校活动的情况。

驾驶校学生活动巴士也适用相同的要求,但驾驶执照的批注仅限于客运。您需要适当的执照和用于学校活动运输的部门证书。

要获得驾驶这两种巴士的证书,您必须满足法规规定的特定培训和资格要求。证书申请费为:新证书25美元,续期12美元。

(a)Copy CA 车辆 Code § 12517(a)
(1)Copy CA 车辆 Code § 12517(a)(1) 任何人不得在运载学生时驾驶校车,除非该人随身携带适用于所驾驶车辆类别的有效驾驶执照,并附有校车和客运批注。
(2)CA 车辆 Code § 12517(a)(2) 在运载一名或多名12年级及以下学生往返公立或私立学校,或往返公立或私立学校活动时,第(1)款所述人员应随身携带由部门颁发的允许驾驶校车的证书。
(b)CA 车辆 Code § 12517(b) 任何人不得驾驶校学生活动巴士,除非该人随身携带适用于所驾驶车辆类别的有效驾驶执照,并附有客运批注。在运载一名或多名12年级及以下学生往返公立或私立学校活动时,该人还应随身携带由部门颁发的允许驾驶校学生活动巴士的证书。
(c)CA 车辆 Code § 12517(c) 校车或校学生活动巴士证书的申请人应符合本法典、《教育法典》以及加州公路巡逻队部门通过的法规中规定的校车和校学生活动巴士司机资格和培训要求,并且,除第2427节授权的费用外,还应在申请颁发原始证书时支付二十五美元($25)的费用,以及在续期该证书时支付十二美元($12)的费用。

Section § 1251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定义了在加利福尼亚州何种情况构成“校车事故”。它包括涉及校车、青少年巴士、学校学生活动巴士或公共辅助客运车辆的事故,如果事故造成超过 1,000 美元的财产损失或任何人员受伤。它还涵盖了学生或司机在校车闪烁红色信号灯时横穿公路,或校车停靠进行上下客时发生的碰撞。此外,它也包括学生在车内因车辆移动(如加速、减速)而受伤的情况。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警局必须调查所有此类事故,但如果事故仅造成私人财产损失且发生在私人土地上,则只有在涉及违法行为时才进行调查。这项法律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a)CA 车辆 Code § 12517.1(a) “校车事故”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CA 车辆 Code § 12517.1(a)(1) 造成财产损失超过一千美元 ($1,000) 或人身伤害的机动车事故,发生在公共或私人财产上,且涉及校车、青少年巴士、学校学生活动巴士或运载学生的普通公共辅助客运车辆。
(2)CA 车辆 Code § 12517.1(a)(2) 车辆与学生或校车司机之间的碰撞,发生在学生或司机正在横穿公路,且根据第 22112 条规定需要操作校车闪烁红色信号灯时,或校车为装载或卸载学生而停车时。
(3)Copy CA 车辆 Code § 12517.1(a)(3)
(1)Copy CA 车辆 Code § 12517.1(a)(3)(1) 款所述车辆内学生因车辆加速、减速或其它移动而受伤。
(b)CA 车辆 Code § 12517.1(b) 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警局应当调查所有校车事故,但仅涉及财产损失且完全发生在私人财产上的事故,仅在涉及违反本法典的情况下才应进行调查。
(c)CA 车辆 Code § 12517.1(c) 本节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Section § 12517.2

Explanation

如果您正在申请或续签驾驶校车、学童相关巴士、青年巴士或类似车辆的证书,您需要提交一份体检报告。这项体检必须由合格的医疗专业人员在您的申请日期前两年内完成。该医疗专业人员可以是医生、护士、医师助理或列入国家体检医师名录的脊骨神经科医生。体检报告必须使用部门批准的表格。

如果您是65岁或以上的校车司机,您需要在达到65岁生日的当月以及此后每年进行体检并提交报告。

(a)CA 车辆 Code § 12517.2(a) 申请驾驶校车、学童活动巴士、青年巴士、普通公共辅助客运车辆或农场劳务车辆的原始或续期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交一份申请人医疗检查报告,该检查须在申请日期前两年内进行,由执业医师、有资格进行体检的执业高级执业注册护士、执业医师助理或执业脊骨神经科医生进行,该医师须列入美国交通部采纳的最新《国家认证体检医师名录》,该名录发布于《联邦公报》第77卷第77号,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第24104至24135页(含),并符合《联邦法规》第49篇第391.42节的规定。该报告须采用部门批准的表格。
(b)CA 车辆 Code § 12517.2(b) 校车司机,在达到65岁生日的当月以及此后每12个月,须根据第12804.9节的规定进行体检,并须提交一份按照(a)款规定表格填写的体检报告。

Section § 12517.3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加州获得驾驶校车、青少年巴士或某些其他运输车辆的证书,你需要进行指纹采集。加州公路巡警局会负责这项工作,他们会使用特定表格将你的指纹发送给司法部。你的指纹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返回到正确的办公室,如果通过电子方式完成,则在3天内返回。他们可能还会进行背景调查,以确定你是否符合获得该证书的资格。

你也可以由当地执法机构或教育机构进行指纹采集,他们需要在3天内将你的指纹发送给加州公路巡警局。如果你申请驾驶救护车,你只需提交一张基本的指纹卡。

(a)Copy CA 车辆 Code § 12517.3(a)
(1)Copy CA 车辆 Code § 12517.3(a)(1) 申请驾驶校车、学童活动巴士、青少年巴士或普通公共辅助客运车辆的原始证书的申请人,应由加州公路巡警局使用其提供或批准的表格进行指纹采集,以提交给司法部,并利用申请人快速服务或电子指纹系统。
(2)CA 车辆 Code § 12517.3(a)(2) 申请人指纹表格应在司法部收到指纹表格之日起不迟于 15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返回至加州公路巡警局的原发部门,除非司法部的行政职责以外的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
(3)CA 车辆 Code § 12517.3(a)(3) 通过电子指纹系统提交的申请人指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返回至加州公路巡警局的相应部门。
(4)CA 车辆 Code § 12517.3(a)(4) 局长可以利用加州执法电信系统进行初步犯罪和驾驶历史记录检查,以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持有驾驶校车、学童活动巴士、青少年巴士或普通公共辅助客运车辆的原始或续期证书的资格。
(b)Copy CA 车辆 Code § 12517.3(b)
(1)Copy CA 车辆 Code § 12517.3(b)(1) 尽管有 (a) 款规定,申请驾驶校车、学童活动巴士、青少年巴士或普通公共辅助客运车辆的原始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由公共执法机构、学区或县教育局使用由司法部管理的终端的电子指纹系统进行指纹采集。
(2)CA 车辆 Code § 12517.3(b)(2) 司法部应在收到根据本款处理的指纹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信息提供给加州公路巡警局的相应部门。
(3)CA 车辆 Code § 12517.3(b)(3) 申请驾驶救护车的原始证书的申请人应向该部门提交一份完整的指纹卡。

Section § 12517.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何获得驾驶校车或辅助客运车辆等车辆的证书。要获得证书,必须通过考试和背景调查。通过背景调查后会颁发临时证书,完成所有要求后会颁发永久证书。证书有效期最长为五年。

根据所测试的车辆类型和申请人的能力,可以添加限制以确保安全驾驶。例如,可能会有限制,如只能驾驶自动变速器车辆。除非证书明确允许,否则不能驾驶配备两速后桥的车辆。这项法律自2005年9月20日起生效。

本节规定了校车、学生活动巴士、青年巴士、普通公共辅助客运车辆或农场劳务车辆驾驶证的颁发。
(a)CA 车辆 Code § 12517.4(a) 驾驶证仅颁发给符合本法所有适用规定并通过由本部门和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警局规定的考试的申请人。考试应由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警局根据第 12517、12519、12522、12523 和 12523.5 节的规定进行。
(b)CA 车辆 Code § 12517.4(b) 临时驾驶证应由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警局颁发,前提是申请人已通过司法部(如适用,还有联邦调查局)的犯罪历史背景调查,并通过了考试并符合本法所有其他适用规定。
(c)CA 车辆 Code § 12517.4(c) 永久驾驶证应由本部门在申请人通过所有考试并符合本法所有适用规定后颁发。证书最长有效期为五年,并应在原始证书颁发或续期证书到期后的第五个生日失效。
(d)CA 车辆 Code § 12517.4(d) 证书持有人不得违反证书上的任何限制。根据驾驶考试中使用的车辆类型以及申请人的能力和身体状况,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警局和本部门可以在证书上施加限制,以确保机动车的安全运行和乘客的安全运输。这些限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车辆 Code § 12517.4(d)(1) 仅限自动变速器。
(2)CA 车辆 Code § 12517.4(d)(2) 仅限液压制动器。
(3)CA 车辆 Code § 12517.4(d)(3) 仅限2型巴士。
(4)CA 车辆 Code § 12517.4(d)(4) 仅限常规或2型巴士。
(5)CA 车辆 Code § 12517.4(d)(5) 仅限两轴载货汽车或乘用车。
(e)CA 车辆 Code § 12517.4(e) 证书持有人不得驾驶配备两速后桥的机动车,除非证书上注明:“可驾驶配备两速后桥的车辆。”
(f)CA 车辆 Code § 12517.4(f) 本节于2005年9月20日生效。

Section § 1251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驾驶辅助客运车辆的任何人,都必须持有与其所驾驶特定车辆相符的有效驾驶执照。

此外,他们每年必须完成八小时的培训。这包括四小时关于如何安全操作辅助客运车辆的培训,以及四小时关于了解乘客特殊交通需求的培训。

雇主必须保留这些培训记录,并在加州公路巡逻队要求时出示。如果适用,培训可以与《教育法》的相关条款有关。

从事辅助客运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除非符合以下两项要求,否则不得驾驶该车辆:
(a)CA 车辆 Code § 12517.5(a) 随身持有与其所驾驶车辆类别相符的有效驾驶执照。
(b)CA 车辆 Code § 12517.5(b) 在每个日历年内,成功完成由其雇主或雇主代理人管理或指导的四小时辅助客运车辆安全操作培训,以及四小时关于其受雇运载人员特殊交通需求的培训。
如果驾驶员根据《教育法》第40082、40083、40085、40085.5或40088条获得交通培训或证书,或两者兼有,则可满足本款要求。
雇主应保存其所雇用的每位驾驶员所接受的最新培训记录,并应在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部门的任何授权代表要求时出示该记录。

Section § 12517.4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驾驶运载学童车辆的人员所需满足的要求。它指出,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执照以及驾驶校车或学生活动巴士的特定证书。此外,他们还需要为每名被运载的学生提供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授权。

车辆必须接受加州公路巡警局的年度检查,并遵守某些包车承运人规定。该部门可以为此检查收取费用。驾驶员还需要遵守与运输安全相关的额外职责。

(a)CA 车辆 Code § 12517.45(a) 任何人不得驾驶第545条(k)款所述的机动车,在运载12年级及以下学龄学生往返公立或私立学校或往返公立或私立学校活动时,除非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1)CA 车辆 Code § 12517.45(a)(1) 该人须立即持有以下所有文件:
(A)CA 车辆 Code § 12517.45(a)(1)(A) 与所驾驶车辆类别相符并附有客运许可的有效驾驶执照。
(B)CA 车辆 Code § 12517.45(a)(1)(B) 由部门依照部门、州教育局和加州公路巡警局规定的资格和培训要求颁发的,经教育法典第40082条所述的校车驾驶证书,或经教育法典第40083条所述的学生活动巴士驾驶证书。
(C)CA 车辆 Code § 12517.45(a)(1)(C) 每名学生的家长授权书,由学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署,授权该学生往返学校或学校相关活动。
(2)Copy CA 车辆 Code § 12517.45(a)(2)
(A)Copy CA 车辆 Code § 12517.45(a)(2)(A) 该机动车已通过加州公路巡警局进行的年度检查,并符合公共事业法典第5374条规定的包车承运人责任。
(B)CA 车辆 Code § 12517.45(a)(2)(A)(B) 加州公路巡警局可向包车承运人收取合理费用,足以弥补加州公路巡警局对机动车进行年度检查所产生的费用。
(b)CA 车辆 Code § 12517.45(b) 第545条(k)款所述机动车的驾驶员须遵守公共事业法典第5384.1条(a)款规定的职责。

Section § 12518

Explanation
如果你未满18岁,是非居民,并且是在加州服现役的美国武装部队成员,那么你在抵达加州后的最多60天内,可以在没有加州驾照的情况下开车。这是对第12504条通常规定的一个例外。

Section § 125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想在加州驾驶农场劳务车辆,你需要持有包含载客运输批注的特定驾驶执照。如果你运载农场工人,你还需要一个特殊证书。要获得此证书,你必须完成由DMV和加州公路巡警局批准的驾驶员培训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证书费用为 ($12) 美元,在通过考试后颁发。重要的是,如果你在 (1991) 年之前已经持有证书,那么在你现有证书过期或被取消之前,你无需满足新的要求。

(a)CA 车辆 Code § 12519(a) 任何人不得驾驶农场劳务车辆,除非该人持有适用于所驾驶车辆类别的驾驶执照,该执照已注明允许载客运输,并且,在运载一名或多名农场工人乘客时,持有由部门颁发的允许驾驶农场劳务车辆的证书。
(b)CA 车辆 Code § 12519(b) 申请人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成功完成由教育部根据《教育法》第 (40081) 条开发的驾驶员培训课程,并经机动车辆管理局和加州公路巡警局批准,方可颁发永久证书。
(c)CA 车辆 Code § 12519(c) 证书仅颁发给通过机动车辆管理局和加州公路巡警局规定的考试的合格申请人,并在向加州公路巡警局支付十二美元 ($12) 费用后。考试应由加州公路巡警局进行。
(d)CA 车辆 Code § 12519(d) 任何持有在 (1991) 年 (1) 月 (1) 日之前颁发的有效农场劳务车辆驾驶证书的人员,无需重新申请证书以满足因增加本款而施加的任何额外要求,直到其持有的证书过期、被取消或被吊销。

Section § 125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从事拖车司机工作的人,必须始终随身携带一张适用于其所驾驶车辆的有效加州驾照,以及一张特殊的拖车司机证书。如果是临时证书,则应由加州公路巡逻队颁发。

一旦申请人通过司法部或联邦调查局的背景调查并符合其他要求,就会颁发永久证书。这张永久证书有效期最长为五年,并与驾照在同一天失效。

(a)CA 车辆 Code § 12520(a) 任何受雇为拖车司机(如第2430.1条所定义)的人员,除非其随身携带适用于所驾驶车辆的有效加利福尼亚州驾驶执照,以及由部门颁发的拖车司机证书或由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颁发的临时拖车司机证书,以允许其驾驶拖车,否则不得驾驶拖车。
(b)CA 车辆 Code § 12520(b) 当收到通知,申请人已通过司法部或联邦调查局(或两者)的审查,且申请人符合本法典所有其他适用规定时,部门应颁发永久性拖车司机证书。该永久性拖车司机证书最长有效期为五年,并应在申请人驾驶执照的同一日期失效。

Section § 12521

Explanation

驾驶旅游巴士时,巴士驾驶员必须始终系好安全带。此外,他们还必须向加州公路巡警局报告涉及该巴士的任何事故。

旅游巴士运营者在运营旅游巴士时,应始终做到以下所有事项:
(a)CA 车辆 Code § 12521(a) 使用安全带。
(b)CA 车辆 Code § 12521(b) 向加州公路巡警局报告涉及该旅游巴士的任何事故。

Section § 125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驾驶校车或青年巴士的人员,除了其他认证要求外,还必须通过一项特定的急救考试。该考试由紧急服务专家确定,涵盖了巴士司机所需的基本急救知识。

这项考试是驾驶员证书考试的一部分,司机必须被认证为具备急救能力并熟悉相关法律。

如果司机已经持有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急救证书,或者拥有医生或护士等医疗专业执照,则可以免除急救考试。司机必须保持这些证书的有效性,因为如果未能保持,他们的巴士司机证书将失效。

(a)CA 车辆 Code § 12522(a) 所有驾驶校车或青年巴士运送学童的人员,除了校车或青年巴士驾驶员证书的任何其他要求外,还应通过一项被认为对校车或青年巴士操作员必要的急救实践考试。考试标准应由紧急医疗服务管理局在与州教育部、机动车辆管理局和加州公路巡警局协商后确定。雇用申请人的地方学校管理机构应提供有关必要急救实践的培训课程。
(b)CA 车辆 Code § 12522(b) 加州公路巡警局应将急救考试作为校车或青年巴士驾驶员证书申请人考试的一部分进行,并应向机动车辆管理局证明申请人已令人满意地展示其在急救实践、校车或青年巴士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操作校车或青年巴士能力方面的资格。急救认证应在校车或青年巴士驾驶员证书的有效期内有效。
(c)CA 车辆 Code § 12522(c) 如果申请人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最低资格,可以免除急救考试:
(1)CA 车辆 Code § 12522(c)(1) 由美国红十字会或由其急救培训项目经紧急医疗服务管理局认定至少等同于美国红十字会急救培训项目的组织颁发的现行急救证书。紧急医疗服务管理局可以向申请其急救培训项目获得本款批准的组织收取足以弥补其行政审批成本的费用。
(2)CA 车辆 Code § 12522(c)(2) 现行的内外科医生、骨科内外科医生或注册护士执照,或现行的医师助理或紧急医疗技术员证书。急救证书或执照应在校车或青年巴士驾驶员证书的整个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并应在任何交通警官要求时出示。在急救考试被免除后,如果驾驶员未能保持并持有该执照或证书,则校车或青年巴士驾驶员证书在此期间无效。

Section § 12523

Explanation

在加州驾驶青少年巴士,您必须持有附有客运许可的特殊驾驶执照和一份证书。要获得此证书,您需要完成特定的培训,包括10小时的课堂教学和10小时的实际驾驶练习。每年,您还需要参加2小时的复习培训以续签证书。该证书需要通过机动车辆管理局和加州公路巡警局的考试,并且办理或续签都需要支付费用。

驾驶青少年巴士时,您必须始终系好安全带,避免吸烟,并报告某些类型的事故。如果您在1991年之前获得了证书,则无需满足任何新要求,直到您当前的证书到期。此外,“吸烟”和“烟草产品”的定义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提供。

(a)CA 车辆 Code § 12523(a) 任何人不得在未持有相应类别的有效驾驶执照(附有客运许可)以及由部门颁发的允许驾驶青少年巴士的证书的情况下,驾驶青少年巴士。
(b)CA 车辆 Code § 12523(b) 申请驾驶青少年巴士证书者,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成功完成由其雇主管理或在其雇主指导下进行的驾驶培训课程,该课程包括至少10小时的课堂教学(内容涵盖适用法律法规和防御性驾驶实践)以及至少10小时的在拟用作青少年巴士的车辆中进行的实际驾驶培训。申请续签青少年巴士驾驶证书者,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在驾驶证书有效期内的每12个月期间已接受两小时的复习培训。
(c)CA 车辆 Code § 12523(c) 驾驶证书仅颁发给通过机动车辆管理局和加州公路巡警局规定的考试的申请人,并在向加州公路巡警局支付原始证书二十五美元 ($25) 和续签该证书十二美元 ($12) 的费用后。考试应由加州公路巡警局进行。机动车辆管理局可以根据本法典中规定或根据本法典通过的法规中规定的原因,拒绝、暂停或吊销有效的青少年巴士驾驶证书。
(d)CA 车辆 Code § 12523(d) 青少年巴士的驾驶员在驾驶青少年巴士时,应始终遵守以下所有规定:
(1)CA 车辆 Code § 12523(d)(1) 使用安全带。
(2)CA 车辆 Code § 12523(d)(2) 禁止吸食烟草产品。
(3)CA 车辆 Code § 12523(d)(3) 向加州公路巡警局报告根据第16000节规定应报告的任何事故。
(e)CA 车辆 Code § 12523(e) 持有在1991年1月1日之前颁发的有效青少年巴士驾驶证书的人,无需重新申请证书以满足增加本款的法案所施加的任何额外要求,直到其持有的证书到期、被取消或被吊销。
(f)CA 车辆 Code § 12523(f) 就本节而言,“吸烟”的含义与《商业和职业法典》第22950.5节 (c) 款中的含义相同。
(g)CA 车辆 Code § 12523(g) 就本节而言,“烟草产品”是指《商业和职业法典》第22950.5节 (d) 款中定义的产品或装置。

Section § 1252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驾驶一般公共辅助客运车辆的任何人,必须持有适用于客运的有效驾驶执照。此外,他们还必须持有由机动车辆管理局颁发的针对此类车辆或校车的特殊证书。

要获得辅助客运车辆的证书,申请人必须支付费用并完成至少 (40) 小时的培训,其中包括防御性驾驶和实际操作培训。如果续期证书,则需要提供每年 (2) 小时复习培训的证明。

证书在通过机动车辆管理局和加州公路巡警局的考试后颁发。如有必要,机动车辆管理局可以拒绝或吊销该证书。

辅助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系安全带,不得吸烟,并报告某些事故。在 (1991) 年之前已持有有效证书的人员,在证书到期前无需满足新的要求。

(a)CA 车辆 Code § 12523.5(a) 任何人不得驾驶一般公共辅助客运车辆,除非其持有有效的相应类别驾驶执照,经批准用于客运,在驾驶设计、使用或维护用于载运包括驾驶员在内超过 (10) 人的车辆时,并且 (1) 由部门颁发的允许驾驶一般公共辅助客运车辆的证书,或 (2) 根据第 (12517) 条由部门颁发的驾驶校车或学生活动巴士的证书。
(b)CA 车辆 Code § 12523.5(b) 申请驾驶一般公共辅助客运车辆证书的人员应向加州公路巡警局支付原始证书 (25) 美元、续期证书 (12) 美元的费用。原始证书申请人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过去两年内成功完成了至少 (40) 小时驾驶培训课程。该培训应涵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防御性驾驶实践,至少 (8) 小时经认证的防御性驾驶,以及至少 (20) 小时在将用作一般公共辅助客运车辆的车辆中进行的实际驾驶培训。寻求续期有效驾驶一般公共辅助客运车辆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在驾驶证书有效期内的每 (12) 个月期间接受了 (2) 小时复习培训。
(c)CA 车辆 Code § 12523.5(c) 驾驶证书仅颁发给通过机动车辆管理局和加州公路巡警局规定的考试的合格申请人。考试应由加州公路巡警局进行。机动车辆管理局可以根据本法典或教育法典中规定的原因,或根据本法典或教育法典通过的法规,拒绝、暂停或吊销有效驾驶一般公共辅助客运车辆的证书。
(d)CA 车辆 Code § 12523.5(d) 一般公共辅助客运车辆的驾驶员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车辆 Code § 12523.5(d)(1) 使用安全带。
(2)CA 车辆 Code § 12523.5(d)(2) 禁止吸烟。
(3)CA 车辆 Code § 12523.5(d)(3) 向加州公路巡警局报告根据第 (16000) 条应报告的任何事故。
(e)CA 车辆 Code § 12523.5(e) 持有在 (1991) 年 (1) 月 (1) 日之前颁发的有效一般公共辅助客运车辆驾驶证书的人员,无需重新申请证书以满足通过增加本款的法案所施加的任何额外要求,直到其持有的证书到期、被取消或被吊销。

Section § 12523.6

Explanation

自1998年3月1日起,运送发育障碍人士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执照和部门颁发的特殊证书。这适用于为企业、非营利组织或公共机构工作的驾驶员。

要获得特殊证书,驾驶员必须通过司法部(可能还有联邦调查局)的犯罪背景调查。他们需要提供指纹,证明已在加州连续居住七年,否则需要提供额外的指纹进行进一步核查。

证书申请需要支付费用,并且不能替代某些车辆类型所需的特定执照。雇主不得雇用不遵守这些规定的驾驶员从事此项工作。志愿或偶尔的驾驶员也可能被要求持有此证书。

这不适用于已通过某些背景调查或持有某些证书的人员,例如医疗保健运输或非商业运输提供者。

(a)Copy CA 车辆 Code § 12523.6(a)
(1)Copy CA 车辆 Code § 12523.6(a)(1) 自1998年3月1日起,任何主要受雇驾驶用于运送发育障碍人士(定义见《福利与机构法典》第4512条(a)款)的机动车辆的人员,不得驾驶该机动车辆,除非该人员持有相应类别的有效驾驶执照以及由部门颁发的有效特殊驾驶员证书。
(2)CA 车辆 Code § 12523.6(a)(2) 本款仅适用于受雇于企业、非营利组织或州或地方公共机构的人员。
(b)CA 车辆 Code § 12523.6(b) 特殊驾驶员证书仅颁发给已通过司法部(如适用,还需通过联邦调查局)犯罪历史背景调查的申请人。
(1)CA 车辆 Code § 12523.6(b)(1) 为确定申请人作为运送发育障碍人士车辆驾驶员的适格性,加州公路巡警局应要求申请人向该局提供一套完整的指纹,该指纹应足以进行犯罪背景调查,并使用该局提供或批准的表格提交给司法部。
(2)CA 车辆 Code § 12523.6(b)(2) 除(3)款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应向加州公路巡警局提供证据,证明其在申请证书之日前已连续七年居住在本州。
(3)CA 车辆 Code § 12523.6(b)(3) 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2)款要求的证据,加州公路巡警局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一套额外的完整指纹。该局应将这些指纹卡提交给司法部。司法部应将本款要求的额外完整指纹提交给联邦调查局进行全国犯罪历史记录核查。
(4)CA 车辆 Code § 12523.6(b)(4) 申请人指纹表格应在司法部收到指纹表格之日起不迟于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返回至其原属的加州公路巡警局地区办公室,除非司法部行政职责以外的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在全州范围内实施由司法部管理并设有终端的电子指纹系统后,司法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查明本款要求的信息。
(5)CA 车辆 Code § 12523.6(b)(5) 申请人除支付第2427条授权的费用外,还应向加州公路巡警局支付原始证书费用二十五美元 ($25) 和证书续期费用十二美元 ($12)。
(c)CA 车辆 Code § 12523.6(c) 根据本条颁发的证书不应被视为操作本法典下需要特定类别驾驶执照或认可的特定车辆的认证。
(d)CA 车辆 Code § 12523.6(d) 自1998年3月1日起,任何经营企业或非营利组织或机构的人员,不得雇用主要受雇驾驶用于运送发育障碍人士的营运机动车辆的人员,除非受雇人员按照(a)款的规定驾驶该机动车辆。
(e)CA 车辆 Code § 12523.6(e) 本条规定不排除雇用偶尔作为运送发育障碍人士机动车辆驾驶员的人员的雇主,将根据本条获得特殊驾驶员证书作为雇佣条件,也不排除任何志愿驾驶员申请特殊驾驶员证书。
(f)CA 车辆 Code § 12523.6(f) 在本条中,“主要受雇为驾驶员”是指该人员作为有偿驾驶员,驾驶用于运送发育障碍人士的营运机动车辆,其工作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人员上下车的时间)至少占其工作总时间的50%,或每周至少20小时,以两者中较少者为准。

Section § 12524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持有A类、B类或C类驾驶执照,您不能驾驶运输大量放射性材料的车辆,除非您还持有证明您已完成必要培训的特殊证书。

A类、B类或C类驾驶执照持有人不得驾驶运输《联邦法规法典》第49篇第173.403节所定义的公路路线控制数量放射性材料的车辆,除非驾驶员持有相应类别的有效执照以及《联邦法规法典》第49篇第397.101(e)节所要求的培训证书。

Section § 125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机械师或其他维修工人可以驾驶通常需要校车驾驶执照或特殊证书的车辆,只要他们是为了工作而驾驶,并且不运载学生或公众。这意味着在这些条件下,他们不需要获得这些特殊的校车相关证书。

机械师或其他维修人员可以操作需要校车驾驶执照或根据第 2512、12517、12519、12523 或 12523.5 条规定颁发的证书的车辆,而无需获得校车驾驶执照或这些证书,但前提是该操作在其受雇期间进行,且他们不运载学生或公众成员。

Section § 125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利福尼亚州获得救护车驾驶员证书的要求。要驾驶救护车,您必须年满 18 周岁,持有有效的加利福尼亚州驾驶执照,并拥有单独的救护车驾驶员证书。您还必须接受过培训,并熟练掌握救护车安全和紧急设备的使用。

救护车驾驶员证书在通过考试并满足多项条件后颁发,这些条件包括通过体检、提交指纹以及符合紧急医疗培训标准。如果您持续满足医疗和培训要求,该证书有效期略超过五年。

如果您在人口少于 125,000 人的农村地区担任志愿驾驶员,并且某些地方卫生部门支持您豁免的需求,您可能不需要满足某些培训要求。有些人,例如全职警察和消防部门成员,在执行公务驾驶救护车时不需要此证书。

除了满足本法典和根据本法典通过的法规中规定的所有要求外,救护车驾驶员证书的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a)CA 车辆 Code § 12527(a) 除另有规定外,每位响应紧急呼叫或运送病患的救护车驾驶员应年满 18 周岁,持有在加利福尼亚州有效的驾驶执照,拥有有效的救护车驾驶员证书,并受过培训且熟练掌握救护车操作以及加利福尼亚州《法规》中规定的救护车安全和紧急护理设备的使用。
(b)CA 车辆 Code § 12527(b) 除 (e) 款规定外,任何人不得驾驶救护车,除非该人立即持有与其所驾驶车辆类别相符的驾驶执照以及由部门颁发的允许驾驶救护车的证书。
(c)CA 车辆 Code § 12527(c) 救护车驾驶员证书仅在成功通过部门组织的考试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后由部门颁发:
(1)CA 车辆 Code § 12527(c)(1) 原始或续期驾驶员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交一份经部门、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或联邦航空管理局批准的体检报告。该报告的日期应在申请日期前的两年内。
(2)CA 车辆 Code § 12527(c)(2) 原始驾驶员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交一份可接受的指纹卡。
(3)CA 车辆 Code § 12527(c)(3) 救护车驾驶证书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五年零六个月,并应与驾驶执照在同一日期失效。救护车驾驶员证书仅在以下两个条件同时存在时有效:
(A)CA 车辆 Code § 12527(c)(3)(A) 证书附有在过去两年内签发并经部门、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或联邦航空管理局批准的体检证明。
(B)CA 车辆 Code § 12527(c)(3)(B) 颁发证书所依据的体检报告副本已在部门备案。
(4)CA 车辆 Code § 12527(c)(4) 救护车驾驶员证书可根据部门规定的条件续期。除 (d) 款第 (2) 项和第 (3) 项规定外,续期救护车驾驶员证书的申请人应持有证明符合紧急医疗服务管理局为救护车随车人员设定的紧急医疗培训和教育标准的证书或执照。
(d)Copy CA 车辆 Code § 12527(d)
(1)Copy CA 车辆 Code § 12527(d)(1) 每位救护车驾驶员都应接受过培训,以协助救护车随车人员照护和处理病患及伤员。
除第 (2) 项规定外,加利福尼亚州救护车的驾驶员应在首次获得救护车驾驶员证书后一年内,持有证明符合紧急医疗服务管理局为救护车随车人员设定的紧急医疗培训和教育标准的证书或执照。在那些需要常规指派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都参与提供患者护理的紧急情况下,专门的紧急医疗培训要求不适用于临时指派驾驶救护车的人员。
(2)CA 车辆 Code § 12527(2) 如果志愿救护车服务在根据最近一次联邦十年一次人口普查确定的、人口少于 125,000 人的县的非建制区域提供,则第 (1) 项不适用于作为志愿救护车服务志愿驾驶员的救护车驾驶员。受本款约束的救护车操作仅在以下情况下适用:驾驶员姓名、志愿救护车服务名称以及证明豁免的公共卫生必要性的事实由县监事会和驾驶员操作救护车所在县的以下至少一个实体提交给部门:
(A)CA 车辆 Code § 12527(2)(A) 县卫生官员。
(B)CA 车辆 Code § 12527(2)(B) 县医疗护理委员会。
(C)CA 车辆 Code § 12527(2)(C) 地方紧急医疗服务机构协调员。
(3)CA 车辆 Code § 12527(3) 第 (2) 项要求的信息应在申请救护车驾驶员证书时提交给部门。收到该信息后,部门应限制证书持有人仅为该志愿救护车服务驾驶救护车。
(4)CA 车辆 Code § 12527(4) 如果部门确定所规定的合格条件不再存在,主任可随时终止根据第 (2) 项颁发的任何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