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穿越设施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及其他费用
Section § 23300
本法律要求交通部在桥梁或类似通行道的每个入口处设置标志。这些标志旨在提醒司机,他们即将驶入一个车辆通行道口。
Section § 23301
Section § 23301.3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退伍军人拥有的车辆免除在公路、桥梁和其他收费设施上支付通行费。要符合条件,车辆必须登记在退伍军人名下,并悬挂特定类型的与退伍军人相关的牌照,例如残疾退伍军人、荣誉勋章获得者或紫心勋章获得者的牌照。此外,车辆必须拥有一个已登记的通行费支付账户。然而,这项豁免不适用于高乘载收费(HOT)车道。
Section § 23301.5
本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授权应急车辆可免除在收费公路、高乘载收费(HOT)车道及类似收费设施上支付通行费。要符合条件,车辆必须展示适当的标识,例如应急灯和机构名称。车辆必须正在响应或返回紧急情况,但在从呼叫返回时,不能在HOT车道上使用此豁免。使用收费设施必须能提高响应时间或公共安全服务的提供效率。如果产生了通行费,授权的公共官员可以书面证明该用途与紧急情况相关,以豁免通行费。应急服务提供者和收费运营者之间可以签订单独的协议来管理通行费的使用。
Section § 23301.8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个机构允许通过车牌支付通行费(即“车牌支付”),它必须像告知其他支付方式一样,清楚地告知通行费的费用。他们应该提供关于车牌支付如何运作的详细信息,包括费用、支付流程以及在被视为违规之前必须完成支付的时限。信息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分享,例如标识、网站或广告。如果适用任何额外费用,这些费用必须包含在所示的通行费金额中,除非与车主事先就额外费用达成了协议。
Section § 23302
司机在收费公路或桥梁上必须支付通行费,可以通过现金支付,也可以通过连接到有足够余额账户的电子设备(如转发器)支付。没有必要的支付方式是初步(显而易见)的违法证据。如果使用电子支付设备,它需要在车辆上可见,但摩托车手可以以特定方式随身携带或放置在车辆上。在仅允许电子支付的道路上,没有此类设备即属违规。如果允许车牌支付,司机必须有足够的现金、支付设备或车辆上有有效牌照。车牌支付方式涉及使用摄像头通过车牌识别车辆。
签发机构不强制提供车牌支付选项。
Section § 23302.5
Section § 23303
Section § 23304
这项法律解释了收费桥梁上使用车牌支付或电子收费设备的车辆如何处理通行费。如果通行费未支付,机构会向车辆的注册车主邮寄一份账单,警告如果未在到期日(账单日期后至少30天)前支付,将处以罚款。如果账单仍未支付,则构成逃避通行费,机构将发送一份逃避通行费违规通知。这项法律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23305
Section § 23306
本节规定了电子收费支付设备(如应答器)应如何向公众提供。机构必须通过在线、邮件以及在零售店或客户服务中心等各种地点亲自提供这些设备。至少有一个提供这些设备的地点必须在该机构的管辖范围内。该机构还必须在线公布可以用现金支付通行费的地点以及获取设备的地方。应答器的价格应仅涵盖机构获取和分发该设备的成本。这些要求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23307
从2024年7月1日起,如果您想获取转发器或电子收费支付设备,发行机构必须允许您使用现金、信用卡或借记卡购买。您还可以向与该设备关联的账户充值至少100美元。不得收取获取该设备或通过现金支付网络充值的额外费用。
Section § 23308
本法律规定了负责电子收费的机构必须向公众提供的运营时间和客户服务。这些机构每周必须至少开放五小时,时间可在清晨、傍晚或周六。在这些办事处,人们可以获取应答器、向账户充值、支付通行费和罚款,以及管理车辆注册。对于现金支付,这些交易不应收取额外费用。该区域内必须至少有一个办事处,并且在每个设有收费设施的县内,应有两个或更多地点。本法律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23309
这项法律要求负责收费的机构每周至少开放40小时的客户服务电话热线,其中一部分时间在延长服务时间或周六。这条热线必须由真人接听,以帮助解决应答器问题、通行费支付、争议、付款计划和账户注册。此外,这项服务必须提供语言和听力帮助。该法律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