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野生动物迁徙障碍
Section § 158
本节解释了用于评估对野生动物连通性至关重要区域的某些定义。“连通区域”是指根据联邦和加州法律,由机构确定的对特殊地位物种的移动和生存至关重要的区域。这些区域对于鱼类和野生动物在自然景观之间移动至关重要,包括迁徙路线、廊道以及因道路导致野生动物高死亡率的地点。“自然景观区域”是对于本地物种至关重要的原始栖息地。“渗透性”是指结构让野生动物通过并到达这些区域的程度。野生动物通道设施包括桥梁和涵洞等基础设施,旨在帮助动物安全穿越高速公路。
Section § 158.1
这项法律要求对加州的州公路系统进行全面审查,以改善野生动物连通性。目标是通过实施措施,促进野生动物安全移动,减少车辆与动物的碰撞,从而保护野生动物和自然资源。审查将包括公众意见和与渔业和野生动物部的合作。
该部门必须建立一份清单,列出公路上需要野生动物通道结构(设施)的区域。这些结构将增强野生动物的移动,提高安全性,并支持物种的生存,特别是那些受威胁或濒危的物种。考虑的因素将包括成本、土地征用、公众支持以及对气候适应能力和物种恢复的影响。
该清单和项目列表必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发布,并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
Section § 158.2
这项法律规定,从2025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在指定野生动物连通区域内的任何新建高速公路项目,都必须评估并解决该项目可能如何影响野生动物迁徙的问题。交通部必须与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合作,识别野生动物面临的障碍,并提出改善这些通道的方法。这些评估可以参考联邦和州的保护指南,并且必须提出解决方案,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紧急项目和某些以安全为重点的项目,只有在可行、实用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情况下,才受这些要求的约束。此外,如果获得批准,交通部可以使用减缓信用以符合规定。必须维护一份需要修复的公共项目清单,其中包括野生动物通道的详细信息,并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
Section § 158.4
这项法律设立了交通野生动物连通性修复计划,由交通部门在渔业和野生动物部的协助下运行。该计划旨在改善野生动物在高速公路等交通区域的通行能力。一旦立法机关拨款,将制定一系列项目来加强野生动物的连通性。
该计划的指导方针将在公众参与下制定,并且不受某些行政程序的约束。资金决策将考虑野生动物的益处,并将连通性项目与计划中的道路工程结合起来以提高效率。项目必须解决已确定的野生动物连通性需求。
潜在项目可能包括安装特定围栏、使用技术帮助动物安全穿越,以及为野生动物建造高架桥或隧道。如果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同意,交通部门可以获得某些信用。
Section § 158.5
这项法律要求该部门在2028年7月1日前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说明其在解决州高速公路沿线野生动物连通性需求方面的进展。报告应包括对野生动物连通性影响的评估、交通项目的改进、野生动物通道设计指南的更新以及资金来源。报告还必须描述与野生动物机构的协商过程,并指出任何重大成就或挑战。本节将于2032年7月1日失效,并于2033年1月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