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10

Explanation

加州的县、市或永久性公路区可以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州立公路上进行铺路或安装下水道等施工工作。但是,他们必须首先获得州交通部门的许可。任何对道路坡度或路缘石的改动也必须获得该部门的批准。工程完成后,他们需要将因施工造成的现有路面损坏修复至该部门满意。

任何县、市或永久性公路区,在其管辖范围内有州立公路的,可以在任何此类公路上进行或命令进行任何法律授权的铺路、路缘石、公路工程或下水道工程。该政府单位必须首先从该部门获得进行任何此类工作的许可。所有拟确定的坡度、高程或路缘线,或该政府单位拟修建的路面,必须首先获得该部门的批准。该政府单位应将因该工程而损坏的任何现有路面恢复原状,直至该部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