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财产类型一般规定
Section § 982
Section § 982.1
如果有人去世,且其财产因继承人不明或失踪而无法分配给任何继承人,那么该财产将由逝者的遗产和加利福尼亚州负责。然而,除非其他法律中规定的某些条件得到满足,否则州政府无需为此财产纳税。
Section § 986
Section § 987
这项法律解释了地方政府拥有但位于其地理区域之外的土地的价值应如何评估。它遵循宪法第十三条第11款中提供的指导。具体来说,州平衡委员会负责确定具体的比率,用于衡量1966年和1967年两个特定日期土地价值的评估方式。
Section § 988
这项法律规定,电影用于税务目的的价值仅基于其物理材料,例如电影底片和拷贝,而不包括版权或展映电影的能力等无形权利。它明确指出,“电影”指任何已拍摄的内容,无论是否已完成;而“底片和拷贝”涵盖任何有形物体,包括胶片,其中记录了电影的声音或动作。
Section § 994
本法律讨论了不同类型车辆和设备的征税方式。钢轮和履带式设备无需缴纳常规车辆牌照费,但会在留置权日根据其所在地作为财产征税。橡胶轮胎设备(某些商用车辆和起重机除外)也无需缴纳常规牌照费,但会像财产一样征税。如果车主在留置权日之前支付了任何车辆费用,可以从其财产税中扣除。最后,如果橡胶轮胎起重机和某些商用车辆已正确获得许可和注册,则无需进行财产税评估。
Section § 995
Section § 995.2
本节定义了计算机语境中的“基本操作程序”。它指的是维持计算机运行的必要软件,例如管理计算机资源和硬件的操作系统组件。
本节解释说,“控制程序”和“基本操作程序”是同一个意思。这些程序对于管理计算机的运行至关重要,负责处理资源分配和数据保护等任务。相反,“处理程序”是用于特定任务的,并非计算机基本运行所必需。这些程序包括工资单或库存控制等任务的程序,它们不被视为基本操作程序,但依赖于控制程序才能运行。
本节还详细说明了哪些不属于基本操作程序,例如翻译程序、实用服务程序以及为特定问题设计的专用应用程序。
总而言之,基本操作程序包括计算机运行所需的所有必要元素,但不包括特定于应用程序的软件。
Section § 996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可回收容器如何征税。如果在留置权日期您持有可回收容器,并且您没有法律义务归还它们,那么这些容器将由您承担评估。仅仅拥有选择退回容器以获得退款的权利,不被视为负有义务。当首次使用后对这些容器进行估价时,其价值应是原始成本减去任何折旧,但不得低于您支付的押金或费用。本法律特别适用于购买者通常会退回以供重复使用的软饮料容器。
Section § 997
本节解释了如何确定商业记录的现金价值。它指出,记录的价值仅基于其物理材料(如纸张),不包括信息本身的价值或使用信息的权利。“记录”一词包括文件、数据、研究笔记等。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考虑全额现金价值,例如书籍、缩微胶片报纸、某些计算机程序以及商业中为销售而持有的记录。仅在出售业务时才出售的记录不被视为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为销售而持有。
此外,在评估除记录以外的其他有形财产时,可以考虑与研发或工程工作相关的成本,但记录除外。
Section § 998
本法律解释了如何确定加州分时度假产权或使用权的应税价值。该价值仅基于不动产部分,不包括非不动产部分,例如度假交换权或俱乐部会籍。估价时会将其与非分时度假方式拥有的类似物业(如公寓或合作社)进行比较。如果分时度假权益被设立或转让,除非根据特定法律构成所有权变更,否则不会导致物业重新评估。分时度假产权和使用权的定义与《商业和职业法典》中的定义一致。此外,法律明确规定评估必须符合公平市场价值标准,且不得低于该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