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68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主计长认定纳税人因任何原因多交了税款,那么多出来的钱必须退还给纳税人。

Section § 168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你可以申请退税的时间限制。你必须在报税截止日后的四年内,或者多缴税款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以时间较晚的那个为准。要获得退款,你必须在这个期限内提交申请。主计长可以批准或拒绝你的申请,你将通过邮件收到通知。

任何退款不得在自规定申报截止日后四年或自多付款项之日起一年(以期限届满较晚者为准)之后被允许或作出,除非在该期限届满前纳税人已提交退款申请,或除非在该期限届满前主计长已作出退款。退款申请可以主计长规定的形式提交,主计长应全部或部分批准或驳回该申请,并将该决定通知邮寄至申请表上注明的申请人地址。

Section § 16852

Explanation

如果经法律判决确定,您或您所代表的人士支付的税款超过了法定应缴金额,您可以获得多付部分的退款。您需要在判决最终确定后一年内申请退款。此退款适用于您本人、您的继承人、或您遗产的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但不适用于您可能已将索赔权转让给的任何人。

任何已支付本部分所征税款,且该税款后经判决确定超出法定应缴金额的个人,或该等人士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但不包括其受让人),有权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获得超额支付部分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