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a) 如果市场促成者向部门证明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则可免除根据(c)款规定通过其市场促成的零售销售所产生的税费: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a)(1) 该零售销售是在2023年1月1日之前,通过市场促成者的市场为市场销售者促成的。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a)(2) 市场促成者并非市场销售者。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a)(3) 市场促成者与市场销售者之间无关联。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a)(4) 未能征收销售和使用税或根据第30部分(从第55001条开始)管理的任何其他费用,是由于善意错误造成的,但根据交易和使用税法(第1.6部分(从第7251条开始))或任何其他规定根据第30部分(从第55001条开始)管理费用的法律,在销售来源地方面的错误除外。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b) 在本条规定下,市场促成者在免除征收销售和使用税或根据第30部分(从第55001条开始)管理的任何其他费用的责任范围内,为其促成零售销售的市场销售者也免除责任,除非根据第6046条,该市场销售者是这些零售销售的零售商。部门可以确定市场促成者或市场销售者申请本条规定的责任减免的方式。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c) 本条规定的责任减免不得超过市场促成者为市场销售者促成的销售(不包括市场促成者或与市场促成者相关联的人员的销售)所应缴纳的所有销售和使用税以及根据第30部分(从第55001条开始)管理的任何其他费用总和的以下百分比: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c)(1) 对于在2019年第四季度或2020日历年促成的销售,为7%。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c)(2) 对于在2021日历年促成的销售,为5%。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c)(3) 对于在2022日历年促成的销售,为3%。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d)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免除任何人因征收但未能汇缴给部门销售和使用税或根据第30部分(从第55001条开始)管理的任何其他费用而产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