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任何法院的任何诉讼、行动或程序中,针对本州或本州的任何官员发布任何禁令、强制令或其他法律或衡平法程序,以阻止或禁止根据本部分征收任何税款或任何应征税款。
多付款项与退款退款诉讼
Section § 6932
如果您认为自己被错误地征收或收取了税款,在您根据从第6901节开始的规定,首先提交一份正式的退款或抵免申请之前,您不能采取法律行动追回您的钱。
退税申请 错误征税 非法核定税款
Section § 6933
如果有人向董事会提交了退税申请,并且他们不同意董事会的决定,那么他们有 90 天的时间(从决定通知寄出之日起),在总检察长设有办事处的城市法院起诉董事会。这起诉讼旨在追回被驳回的索赔的任何部分。如果他们未在 90 天内提起诉讼,他们就失去了质疑该决定的权利。
退税申请 董事会行动 有管辖权的法院
Section § 6934
如果委员会在索赔提交后六个月内没有发出关于该索赔的通知,提交索赔的人可以认为索赔已被拒绝。然后他们可以起诉委员会,以追回他们认为应得的多付款项。
索赔驳回 六个月通知 委员会不作为
Section § 6935
如果您作为原告赢得了一场官司并获得了金钱判决,您获得的这笔钱将首先用于支付您所欠的任何未缴销售税或使用税。只有在这些税款结清后,剩余的钱才会作为退款退还给您。
销售税支付 使用税支付 判决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