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2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在计算私人铁路车辆的价值时,不应计入车主存放在特定地点用于修理或管理这些车辆的工具、设备、材料或耗材。

Section § 1129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委员会应如何评估不同类型铁路车辆的价值以用于征税目的。车辆的估价基于其购置成本减去折旧,折旧按直线法计算。折旧规则因车辆类型而异,大多数类型采用22年折旧期减去购置时车龄的计算方式,而“其他”车辆则采用25年折旧期。法律还提到,对车辆的改良(即改进)应在其所改进车辆的剩余寿命内进行折旧。购置成本是指车主按照标准会计惯例购买车辆所花费的金额。

在进行评估时,委员会应根据所有者的购置成本减去折旧,按类别对车辆进行估价。对于美国铁路协会或其继承组织所列举的这些车辆类型组,折旧应按直线法计算,并按照所示的折旧年限表进行,允许的最大折旧率为80%。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1292(a) 堆叠式车辆 (alpha S):22年减去购置时的车龄。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1292(b) 轻型、低断面多式联运车辆 (alpha Q):22年减去购置时的车龄。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1292(c) 平板车辆 (alpha F):22年减去购置时的车龄。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1292(d) 传统多式联运车辆 (alpha P):22年减去购置时的车龄。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1292(e) 车辆平板车 (alpha V):22年减去购置时的车龄。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1292(f) 所有其他车辆 (all other alphas):25年减去购置时的车龄。
(g)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1292(g) 改良:应用改良的车辆的剩余折旧年限。
购置成本定义为根据公认会计原则需要资本化的支出。

Section § 112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州委员会如何计算私人铁路车辆的税款。他们会计算前一年有多少种类的车辆在加州,并使用“车辆日”作为衡量标准。然后,他们将该数量乘以车辆的价值,以确定应缴税款。

在进行评估时,委员会应根据车辆日计算,确定在征税财政年度紧接的日历年度内,实际存在于本州的各类私人铁路车辆的平均数量。委员会应将如此确定的平均数量乘以根据第11292条确定的该类车辆的价值,并将该乘积用于车辆的评估。

Section § 1129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在计算某些平均值时,会排除一些时间和数据。具体来说,如果一辆火车车厢在加州进行维修或改造,并且停用时间超过 10 人工小时,那么在此期间产生的任何车辆天数或里程都不会计入平均值。但是,每辆火车车厢的维修时间最多只能排除 90 天,除非提供证据证明需要更多时间,并符合委员会的规定。

在确定第 11293 节所要求的平均值时,委员会应从加州系数中排除车辆里程、车辆天数或此类其他数据,这些数据发生在车辆不符合营收服务资格期间,并且在本州的维修设施中,需要并正在进行或等待改造、大修、翻新、改装或修理,且总工时超过 10 人工小时的情况。
根据本节排除的车辆天数,每辆车不得超过 90 天,除非索赔人提供额外天数必要性的证明,形式由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