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7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每月预估税款责任平均达到 (20,000) 美元或以上的人,必须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方式缴纳税款。如果您的税款责任低于此金额,经委员会批准,您可以选择这种方式。税款必须在到期日之前支付,如果款项在下一个银行工作日内结算到州政府账户,则付款视为完成。如果没有,则在结算发生时计为完成。

如果您未按时提交申报表,或者在要求使用电子方式支付时未通过正确的电子方式支付,将处以 (10) 百分比的罚款。逾期付款还将处以 (10) 百分比的罚款,并加收利息。委员会将根据现有记录和其他数据来决定您的每月平均税款责任是否超过 (20,000) 美元。任何一份申报表的罚款最高为 (10) 百分比,并且将制定具体规则来实施这项法律。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0(a) 任何根据本部分,其预估税款责任经委员会根据其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每月平均达到 (20,000) 美元或以上的任何人,应当根据委员会规定的程序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支付应付款项。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0(b) 任何根据本部分,其预估税款责任每月平均少于 (20,000) 美元的任何人,经委员会批准,可选择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支付应付款项。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0(c) 任何根据 (a) 款或 (b) 款支付应付款项的人,应当按照第 1 条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8751) 规定的到期日进行电子资金转账。如果款项在转账发起之日或之后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内结算至州政府的活期账户,则付款在电子资金转账发起之日视为完成。如果款项在转账发起之日或之后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内未能结算至州政府的活期账户,则付款视为在结算发生之日完成。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0(d) 任何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支付税款的人,应当在支付到期日或之前,以委员会规定的形式和方式提交前一报告期的申报表。任何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申报表的人,应当支付相当于需要提交申报表期间税款金额 (10) 百分比的罚款。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0(e) 任何根据本条规定需要支付税款,却通过不适当的电子资金转账以外的方式支付这些税款的人,应当支付相当于错误支付税款金额 (10) 百分比的罚款。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0(f) 任何未能向州政府支付任何税款或任何应征收并支付给州政府的税款金额(但委员会根据第 2 条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8776) 或第 3 条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8801) 作出的裁定金额除外)的人,在规定时间内,除税款或税款金额之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税款或税款金额 (10) 百分比的罚款,加上根据第 6591.5 节确定的每月或不足一月的调整后利率计算的利息,从税款应向州政府支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
(g)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0(g) 在确定一个人的预估税款责任是否每月平均达到 (20,000) 美元或以上时,委员会可以考虑根据本部分提交的纳税申报表以及委员会掌握的任何其他信息。
(h)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0(h)
(d)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0(h)(d)、(e) 和 (f) 款规定的罚款应限于任何一份申报表应缴税款的最高 (10) 百分比。任何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支付税款的人应受本节而非第 8876 节规定的罚款约束。
(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0(i) 委员会应当根据《政府法典》第 2 篇第 3 部第 1 部分第 3.5 章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1340) 颁布法规,以实施本节。

Section § 8761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未能通过电子转账付款,但这是由于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合理原因,并且他们没有疏忽,那么他们可以免除罚款。为此,他们必须向委员会提交一份宣誓声明,解释其原因。

Section § 8762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并解释了不同类型的电子资金转账,主要用于涉及州的交易,例如缴纳税款。电子资金转账是指任何非通过支票等传统纸质方式,而是通过涉及银行的电子系统进行的资金交易。讨论了三种主要方法:自动清算所(ACH)借记、自动清算所贷记和Fedwire电汇。

自动清算所借记是指州从纳税人账户发起借记,并由州承担产生的银行费用。自动清算所贷记涉及纳税人发起资金转账,并由其承担交易费用。

Fedwire电汇在其他电子转账方式不适用时,在特定情况下使用,发起方,无论是个人还是实体,都必须承担费用。由于Fedwire交易的特殊性,此方法需要事先批准。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2(a) “电子资金转账”是指除通过支票、汇票或类似纸质票据发起的交易外,通过电子终端、电话设备、计算机或磁带发起的任何资金转账,以命令、指示或授权金融机构借记或贷记账户。电子资金转账应通过自动清算所借记、自动清算所贷记或联邦储备银行电汇 (Fedwire) 完成。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2(b) “自动清算所”是指任何联邦储备银行,或根据全国自动清算所协会协议设立的组织,其作为清算所运作,用于在银行或银行账户之间传输或接收条目,并授权这些银行或银行账户之间的电子资金转账。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2(c) “自动清算所借记”是指州通过其指定的存款银行发起自动清算所交易,借记个人银行账户并贷记州银行账户的税款金额。因自动清算所借记交易产生的银行费用应由州支付。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2(d) “自动清算所贷记”是指个人通过其自己的银行发起一个条目,贷记州银行账户并借记其自己的银行账户的自动清算所交易。因自动清算所贷记交易而向州收取的银行费用应由发起贷记的个人支付。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2(e) “Fedwire电汇”是指个人发起并利用国家电子支付系统通过联邦储备银行转账的任何交易,当该个人借记其自己的银行账户并贷记州银行账户时。根据第8760条进行的电子资金转账,只有在有正当理由无法根据 (a) 款进行支付,且Fedwire的使用经董事会预先批准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Fedwire进行。因Fedwire交易而向个人和州收取的银行费用应由发起该交易的个人支付。

Section § 876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您需要以电子方式提交任何税务文件,您必须按照委员会规定的方法和格式进行。即使这些文件通常需要签名,当以指定格式电子提交时,它们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已签署原件,即使委员会之后将其打印成纸质文件。

提交这些文件的电子媒介包括一系列技术,例如计算机调制解调器、磁介质、光盘、传真机或电话。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3(a) 任何根据本部分规定需要提交的、通过电子媒介提交的申报表、声明、陈述或其他文件,应依照委员会可能规定的任何方法或形式进行提交和认证。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3(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任何原本需要签署的、由纳税人依照委员会要求的方式通过电子媒介提交的申报表、声明、陈述或其他文件,应被视为已签署的有效原始文件,包括委员会将其复制成纸质形式后。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763(c) 电子媒介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调制解调器、磁介质、光盘、传真机或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