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525

Explanation
符合特定福利条件的成年人,如果满足特定要求,也有资格获得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他们必须年满18岁或以上,患有慢性或急性后期健康问题,并经医疗保健提供者要求需要成人日间健康护理。他们必须在两项或更多日常活动中遇到困难,需要协助或监督。他们还需要定期保护性监督或专业护理来管理其状况。服务必须个性化,以支持他们选择的居住环境,并防止住院或入住机构。此外,某些护理机构的居民如果成人日间健康护理能够防止更昂贵的机构护理,也有资格获得服务。

Section § 1452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符合特定健康福利条件的成年人,如果满足某些具体标准,也可以获得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这些标准包括年满18岁或以上并患有慢性健康问题,需要协助进行日常活动(如穿衣和个人卫生),以及需要健康专业人员的监督。其目标是维持他们的健康,并避免更昂贵的机构护理。此外,某些护理机构的居民以及患有精神疾病或阿尔茨海默病等认知障碍的人,如果符合类似条件,也可以获得资格。该法律的实施取决于联邦法律的允许,并且负责监督这些服务的部门在启动这些项目之前,需要与医疗保健提供者进行合作。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a) 除 (b) 和 (c) 款另有规定外,任何根据第 7 章(自第 14000 条起)有资格获得福利的成年人,如果符合以下所有标准,则有资格获得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a)(1) 该人年满 18 岁或以上,并患有一种或多种慢性或急性后期医疗、认知或精神健康状况,且医生、执业护士或其他医疗保健提供者在其执业范围内已为该人申请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a)(2) 该人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功能障碍,涉及行走、洗澡、穿衣、自主进食、如厕、转移、药物管理和个人卫生。
(3)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a)(3)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a)(3)(A) 除 (B) 项另有规定外,该人在进行这些活动时需要大量的人工协助。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a)(3)(A)(B)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a)(3)(A)(B)(b) 和 (c) 款所述人员仅需在进行这些活动时获得协助。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a)(4) 该人需要由熟练的健康或精神健康专业人员进行持续或间歇性的保护性监督、评估或干预,以改善、稳定、维持或尽量减少医疗、认知或精神健康状况的恶化。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a)(5) 该人需要第 14550 条所定义的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这些服务是个性化和有计划的,包括在必要时协调成人日间健康护理项目之外的正式和非正式服务,以支持个人及其家人或照护者选择的居住安排,并避免或延迟使用机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院急诊科服务、住院急性护理医院服务、住院精神健康服务,或入住护理机构或为发育障碍者提供持续护理的护理或中级护理机构。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a)(6) 该人符合《加州法规》第 22 篇第 51120 条规定的护理水平。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b) 发育障碍者康复中级护理机构的居民,如果符合 (a) 款第 (1) 至 (5) 项(含)规定的标准,且其残疾和功能水平的性质是,如果没有通过成人日间健康护理的补充干预,则很可能被安置到更昂贵的机构护理级别,则有资格获得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c) 患有慢性精神疾病或中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病或其他认知障碍的人员,如果符合 (a) 款第 (1) 至 (5) 项(含)规定的标准,则有资格获得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d) 本条仅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e)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 2 篇第 3 部第 1 编第 3.5 章(自第 11340 条起)的规定,部门可以通过全县信函、提供者公告或类似指示来实施本条规定,而无需采取进一步的监管行动。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f) 在实施本条之前,部门应与提供者代表(包括但不限于成人日间健康护理、居家和社区服务以及护理机构)进行会面和协商,以提交和讨论信息和证据,协助部门确定实施本条所需的方法和程序。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5.1(g) 经主任确定 (f) 款所述的所有必要方法和程序均已查明并足以实现本条目的后,主任应签署并保留一份声明,表明已作出此项决定。(a) 至 (e) 款(含)在本声明签署之日前无效。自该声明签署之日起,本条的 (a) 至 (e) 款(含)将生效,第 14525 条将失效。

Section § 1452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说,在加州加入成人日间健康护理项目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为了获得批准,服务提供者必须提交一份申请,其中包含其多学科团队进行的评估结果,以及一份量身定制的护理计划。个人可以自行申请加入该项目,也可以由了解其需求的机构、医生、医院,甚至家人和朋友推荐。

参与成人日间健康护理项目须经部门事先授权。授权请求应由提供者发起,并应包括由提供者的多学科团队进行的评估筛查结果以及由此产生的个性化护理计划。参与应在潜在参与者提出申请后,或在社区或卫生机构、或潜在参与者的医生、医院、家人或朋友转介后开始。

Section § 14526.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的授权流程和标准。初次和后续治疗申请最长可达六个月,这些申请必须由授权中心发起,并包括参与者的病史和护理计划。参与者必须证明存在医疗需求,例如慢性病或需要日常活动协助,表明若无护理其状况将严重恶化。服务提供者必须记录社区支持不足的情况。该法律还涵盖了重新授权的必要性以及居住在特定护理机构中的人员的特殊条件。对于任何授权,部门都可以审查参与者记录并直接观察护理情况。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a) 初次和后续治疗授权申请可获批准,最长六个日历月。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b) 治疗授权申请应由成人日间健康护理中心发起,并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b)(1) 病史和体格检查表的签字页,该签字页应作为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申请的证明文件。一份完整的病史和体格检查表,包括由参与者的个人医疗服务提供者签署的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申请,应保存在参与者的健康记录中。此病史和体格检查表应由部门制定,并发布在住院/门诊服务提供者手册中。部门应与代表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提供者的全州协会共同制定此表。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b)(2) 参与者的个人护理计划,根据《加州法规》第22篇第54211节的规定。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c) 每六个月,成人日间健康护理中心应使用一份标准更新表,向参与者的个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发起更新病史和体格检查表的请求,该更新表应保存在参与者的健康记录中。此更新表应由部门为此用途制定,并发布在住院/门诊服务提供者手册中。部门应与代表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提供者的全州协会共同制定此表。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d) 除居住在中级护理机构/发育障碍-康复机构的参与者外,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治疗授权申请的授权或重新授权仅在参与者符合以下所有医疗必要性标准时才可获批准: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d)(1) 参与者有一种或多种慢性或急性后医疗、认知或精神健康状况,经参与者的个人医疗服务提供者认定需要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否则参与者的状况可能会恶化,并需要急诊就诊、住院或其他机构化护理: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d)(1)(A) 监测。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d)(1)(B) 治疗。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d)(1)(C) 干预。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d)(2) 参与者有一种或多种状况,导致以下两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d)(2)(A) 在执行两项或更多日常生活活动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方面存在限制,这些术语的定义见第14522.3节,或每个类别中有一项或多项。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d)(2)(B) 在执行分段 (A) 中确定的活动时需要协助或监督,且与分段 (d) 第 (1) 款中规定的状况相关。该协助或监督应是参与者目前在其居住地接受的任何其他非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支持之外的。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d)(3) 参与者的非成人日间健康护理中心支持网络不足以使个人留在社区中,通过以下至少一项证明: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d)(3)(A) 参与者独居,且没有家人或护理人员可提供足够且必要的护理或监督。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d)(3)(B) 参与者与一名或多名有亲属关系或无亲属关系的人居住,但他们不愿或无法向参与者提供足够且必要的护理或监督。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d)(3)(C) 参与者有家人或护理人员可提供服务,但这些个人需要喘息服务,以便继续向参与者提供足够且必要的护理或监督。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d)(4) 如果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未提供,参与者的医疗、认知或精神健康状况存在高度恶化的可能性,可能导致急诊就诊、住院或其他机构化护理。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d)(5) 参与者的状况需要第14550.5节 (a) 至 (d) 款(含)中规定的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在每次出勤日,这些服务应是个性化设计,旨在维持参与者留在社区的能力,并避免急诊就诊、住院或其他机构化护理。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e) 在确定服务提供者是否已证明参与者符合医疗必要性标准时,部门可进入成人日间健康护理中心,审查参与者的医疗记录,并观察参与者接受个人护理计划中确定的护理,此外还可审查治疗授权申请 (TAR) 上或随附的信息。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f) 成人日间保健治疗授权申请的重新授权,应当在符合分节 (d) 或 (g) 中规定的标准(视情况而定),且如果拒绝提供成人日间保健服务,参与者的状况可能会恶化时,予以批准。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g) 对于居住在中级护理机构/发育障碍-康复机构的个人,成人日间保健治疗授权申请的授权或重新授权,仅在该居民具有残疾和功能水平,其性质是,如果没有通过成人日间保健提供的补充干预,可能会被安置到更昂贵的机构护理级别时,方可予以批准。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1(h) 分节 (e) 将自增加本分节的法案生效日期起30天后的次月第一天开始生效。

Section § 14526.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获取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治疗授权申请(TARs)的要求和程序。初次和后续的TARs可根据部门的决定,获批长达六个月或十二个月。这些申请必须由成人日间健康护理中心发起,并包括一份由医疗保健提供者签署的详细病史和体格检查表。此外,还必须包括一份个人护理计划。

重新申请TARs时,必须重新提交一份更新的病史和体格检查表。授权的依据是参与者符合特定的医疗必要性标准,包括患有慢性健康状况,若无适当护理,这些状况可能导致严重的健康问题或住院。服务将根据参与者的功能障碍和现有的支持网络提供。

部门有权通过审查记录和观察来评估参与者是否符合这些标准。对于居住在专门机构的居民,只有在没有这些服务的情况下,其状况可能需要更昂贵的机构护理时,TARs才会被批准。实施取决于联邦法律,部门可以在没有额外监管行动的情况下发布指导。该法律的运作取决于法规中其他地方执行的特定声明。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a) 初次和后续治疗授权申请可获准长达六个日历月;初次和后续治疗授权申请经部门酌情决定,可获准长达十二个日历月。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b) 治疗授权申请应由成人日间健康护理中心发起,并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b)(1) 应每年获取一份完整的病史和体格检查表,包括一份由参与者的个人医疗保健提供者签署的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申请。病史和体格检查表的副本应随初次治疗授权申请提交,并保存在参与者的健康记录中。该病史和体格检查表应由部门制定,并在住院/门诊提供者手册中公布。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b)(2) 参与者的个人护理计划,根据《加州法规》第22篇第54211节的规定。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c) 每当提交后续治疗授权申请时,成人日间健康护理中心应使用一份标准更新表,从参与者的个人医疗保健提供者处获取并提交一份更新的病史和体格检查表,该表应保存在参与者的健康记录中。该更新表应由部门为此用途制定,并应在住院/门诊提供者手册中公布。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d) 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治疗授权申请的授权或重新授权,仅在参与者符合以下所有医疗必要性标准时获准: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d)(1) 参与者患有一种或多种慢性或急性后医疗、认知或精神健康状况,经参与者的个人医疗保健提供者认定需要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否则,参与者的状况可能会恶化并需要急诊就诊、住院或其他机构化护理: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d)(1)(A) 评估和监测。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d)(1)(B) 治疗。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d)(1)(C) 干预。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d)(2) 参与者有一种或多种状况,导致以下两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d)(2)(A) 两项或多项功能障碍,涉及行走、洗澡、穿衣、自主进食、如厕、转移、药物管理和个人卫生。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d)(2)(B) 如第14525.1节(a)款(3)项(A)分项和(B)分项所述,在执行(A)分项中确定的与(1)项中规定的状况相关的活动时,需要协助或大量人工协助。该协助或大量人工协助应是参与者目前在其居住地接受的任何其他非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支持之外的。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d)(3) 除居住在中级护理机构/发育障碍-康复机构的参与者外,参与者的非成人日间健康护理中心支持网络不足以使该个体留在社区,通过以下至少一项证明: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d)(3)(A) 参与者独居且没有家人或护理人员可提供足够且必要的护理或监督。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d)(3)(B) 参与者与一名或多名有亲属关系或无亲属关系的个人居住,但他们不愿或无法向参与者提供足够且必要的护理或监督。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d)(4) 如果不提供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参与者的医疗、认知或精神健康状况有高度恶化的可能性,这种恶化可能导致急诊就诊、住院或其他机构化护理。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d)(5) 参与者的状况需要第14550.6节(a)款至(d)款(含)中规定的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在每次出勤日,这些服务是个性化的,旨在维持参与者留在社区的能力,并避免急诊就诊、住院或其他机构化护理。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e) 在确定提供者是否已证明参与者符合医疗必要性标准时,部门可以进入成人日间健康护理中心,审查参与者的医疗记录并观察参与者接受个人护理计划中确定的护理,此外还可以审查TAR上或随TAR提供的信息。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f) 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治疗授权申请的重新授权,应在符合(d)款或(g)款(视情况而定)中规定的标准时获准,并且如果拒绝成人日间健康护理服务,参与者的状况可能会恶化。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g) 对于居住在智障人士康复性中级护理机构的个人,成人日间保健治疗授权申请的批准或重新批准,仅在居民的残疾和功能水平具有此类性质,以至于如果没有通过成人日间保健进行的补充干预,很可能需要转入费用更高的机构护理级别的情况下,方可予以批准。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h) 本条规定仅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i)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规定,本部门可以通过全县信函、提供者公告或类似指示来实施本条规定,而无需采取进一步的监管行动。
(j)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6.2(j) 在第14525.1条(g)款所述声明签署之日,本条将生效,第14526.1条将失效并于该日废止。

Section § 145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入成人日间健康护理项目完全是自愿的,参与者可以随时退出。未经州政府批准,项目不能停止向参与者提供服务。

法律还禁止服务提供者专门雇人招募参与者、使用虚假广告,或提供金钱或礼物来吸引人们加入。所有宣传材料在分发前都必须获得州部门的批准。

参与成人日间健康护理项目应是自愿的。参与者可随时终止参与。但是,成人日间健康中心不得在未经州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其他方式终止向任何参与者提供成人日间健康服务。
任何提供者不得专门为招揽符合条件的参与者而雇用或签约人员。提供者不得使用虚假广告或虚假陈述来诱导参与者。任何招揽参与者的行为均不得包括为参与而给予或提供任何金钱或其他有价值的对价。
提供者为潜在参与者准备的所有宣传材料均应事先获得部门的批准。

Section § 14528

Explanation
加州的成人日间健康服务提供者在接纳一个人进入其项目之前,必须对其医疗状况、身体限制、心理健康和生活状况进行全面审查。

Section § 14528.1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成人日间保健中心参与者医疗护理的管理责任和程序。它规定参与者应有一名负责其医疗护理的个人医疗保健提供者。如果参与者在初步评估期间缺乏此类提供者,中心医务人员医生可进行初步评估。中心必须积极帮助参与者建立与个人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关系。如果无法实现,中心必须记录情况和所做的努力。参与者的私人医生可以担任中心的医务人员医生,前提是他们遵守联邦和州关于护理服务协议和所有权权益的某些要求。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8.1(a) 如第14552.3条所定义,个人医疗保健提供者应负责并持续负责参与者的医疗护理。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8.1(b) 如果参与者在确定成人日间保健资格的初步评估过程中没有个人医疗保健提供者,成人日间保健中心医务人员医生可为参与者进行初步病史和体格检查。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8.1(c) 成人日间保健中心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协助参与者建立与个人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关系。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8.1(d) 如果成人日间保健中心无法为参与者找到个人医疗保健提供者,或者如果参与者拒绝建立与个人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关系,成人日间保健中心应执行以下两项任务: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8.1(d)(1) 在参与者的健康记录中记录缺乏个人医疗保健提供者关系的情况。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8.1(d)(2) 继续记录为协助参与者建立与个人医疗保健提供者关系所采取的所有努力。
(e)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8.1(e)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8.1(e)(1) 成人日间保健中心一名或多名注册参与者的私人医生可担任成人日间保健医务人员医生。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8.1(e)(2) 当私人医生担任医务人员医生时,该医生应与成人日间保健中心签订个人护理服务协议,该协议应符合《美国法典》第42篇第1395nn(e)(3)(A)条中规定的标准。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8.1(e)(3) 个人护理医生、成人日间保健医务人员医生,或个人护理医生或成人日间保健医务人员医生的直系亲属,应遵守《商业与职业法典》第654.2条规定的所有权权益限制。

Section § 14529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多学科健康团队评估需要护理的个人的要求。该团队必须包括医生、护士和社会工作者。对于初次评估,团队还应包括物理治疗师和职业治疗师,并根据需要增加其他顾问。

团队会评估个人的医疗、社会心理和功能状况,并制定一份个性化护理计划,该计划需由所有团队成员签署,但只需一名医生的签名。此计划应至少每六个月重新评估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如果需要恢复性治疗,将由持证人员提供。如果不需要,团队将评估是否需要维持性计划,如果需要,该计划将纳入护理计划中。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9(a) 进行评估的多学科健康团队应至少包括个人的主治医生或专职医生,或两者兼有,一名注册护士和一名社会工作者。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9(b) 对于初次评估,多学科健康团队还应包括一名物理治疗师和一名职业治疗师。此外,当医生或护士确定有需要时,具备娱乐治疗、言语病理学或饮食评估技能的合格顾问应作为团队成员。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9(c)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9(c)(b)款所述的多学科团队应进行初次评估。在重新评估时,如果物理治疗师或职业治疗师已制定了个人护理计划,他们应重新评估参与者,以确定对物理治疗或职业治疗服务是否存在持续或不同的需求。如果确定不再需要物理治疗或职业治疗,物理治疗师和职业治疗师将无需签署治疗计划。对于后续的重新评估,护士或医生应确定是否需要物理治疗师或职业治疗师。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9(d) 评估团队应: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9(d)(1) 确定每位参与者的医疗、社会心理和功能状况。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9(d)(2) 制定一份个性化护理计划,包括目标、目的和旨在满足个人需求的服务,该计划应由多学科团队的每位成员签署,但仅需团队中一名医生成员的签名。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9(d)(3) 至少每半年重新评估参与者的个性化护理计划,并对计划进行任何必要的调整。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9(d)(4) 如果初次评估或任何后续重新评估显示需要恢复性治疗,急性康复治疗应由适当的执业或认证人员提供。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29(d)(5) 如果初次评估或任何后续重新评估显示不需要恢复性治疗,多学科团队应确定参与者是否需要维持性计划服务,如果团队发现参与者需要这些服务,多学科团队应制定一份个人维持性计划作为护理计划的一部分。

Section § 145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对个体参与者护理的要求。每位参与者都必须有一个护理计划,该计划需提交给相关部门并按规定执行。服务提供者需要每月向部门提交报告。此外,服务提供者必须向参与者提供一份书面声明,称为“参与协议”,详细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和出勤时间表。这份协议必须由参与者和服务提供者代表双方签署,并保存在参与者的档案中。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30(a) 个人护理计划应提交给部门。为每位参与者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根据第14526条批准的个人护理计划中规定的内容提供。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30(b) 个人每月服务报告应提交给部门。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530(c) 每位提供者应向参与者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解释将提供哪些服务并明确预定的出勤日期。该声明应称为参与协议,应由参与者和提供者代表签署,并保存在参与者的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