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9(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9(a)(1) 成功的海洋生物和渔业管理是一个协作过程,需要管理过程中所有参与者,特别是委员会、部门以及代表将受渔业管理决策影响最大的人民和资源的人员,尤其是渔业参与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高度的持续沟通和参与。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9(a)(2) 为了最大限度地将海洋科学专业知识应用于海洋生物和渔业管理的复杂问题,鼓励委员会和部门继续并寻找创新的新方法,与海洋资助计划(Sea Grant)工作人员、海洋科学家、经济学家、协作事实调查过程和争议解决专家以及在学院、大学、私人机构和其他机构中拥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其他人员签订合同或以其他方式有效地让他们参与进来。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9(a)(3) 本节所要求的协作过程的益处适用于大多数海洋生物和渔业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计划、海洋管理区域计划、渔业管理计划和计划修订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渔业状况报告的编制,例如第7065节所要求的报告。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9(a)(4) 由于加利福尼亚州是一个海岸线漫长的大州,且出行耗时且成本高昂,因此应在海岸地区和受影响最大的人员集中的港口举行会议和讨论,以在可行范围内促进利益相关方的参与。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9(b) 为实现(a)分节的意图,委员会和部门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9(b)(1) 定期审查海洋生物和渔业管理运作,以期改进沟通、协作和争议解决,并作为审查的一部分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9(b)(2) 制定一个利益相关方参与的流程,以及适用于海洋生物和渔业管理过程中每个要素的事实调查和争议解决流程。可考虑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16 U.S.C. Sec. 1361 et seq.)授权的捕获量减少小组,以及导致加利福尼亚鲱鱼、海胆、对虾、扁鲨和白鲈渔业管理改进的流程。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9(b)(3) 在制定和实施渔业管理计划时,考虑各种形式的渔业共同管理的适当性,这涉及部门与渔业参与者之间的密切合作。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59(b)(4) 在让渔业参与者参与管理过程时,应特别考虑所使用的渔具、休闲或商业部门或两个部门的参与,以及进行渔业活动的海岸区域,以确保充分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