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40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当委员会根据本章履行职责时,它将不会收取任何服务费。但是,委员会将获得补偿其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例如薪金、工资、差旅费,以及与其活动直接相关的任何其他相关费用。

Section § 2041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委托事项(即调查或询问)的费用,或者这些费用的支付没有保障,那么委员会将不会继续进行,直到相关当事方安排并获得法院批准支付这些费用。

Section § 20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法院在法院移交审理(一项调查或事实查明程序)仍在进行期间,命令支付相关的临时或部分费用。如果委员会提出请求,并且在向所有相关方发出至少10天通知后,法院可以做出此决定。这些付款应在当时情况下公平且适当。

Section § 2043

Explanation
委员会负责公平分摊诉讼的总费用给涉案各方。他们必须通过挂号信将这些费用的明细和分摊方式寄送给各方,并将其提交给法院。

Section § 204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对最终费用清单或费用分摊方式不满意,他们有30天时间请求法院审查。30天后,法院将安排听证会来处理任何异议。法院书记员将在听证日期前至少10天通过邮件通知所有当事方。

Section § 2046

Explanation
如果在法律程序中,有人没有对“司法委托”(一种法律程序)的费用或这些费用如何分摊提出异议,那么他们就被明确地视为放弃了以后再抱怨这些问题的权利。

Section § 204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法院可以自动裁定委员会胜诉,并判决相关当事人支付指定金额。

Section § 204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在法院审理关于费用或其分摊方式的争议时,法院将决定费用是多少以及如何公平分摊。然后,法院将作出判决,要求各方支付分摊给他们的金额,这些费用将有利于应获得这些费用的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