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州法院的移交移交费用
Section § 2040
本法规定,当委员会根据本章履行职责时,它将不会收取任何服务费。但是,委员会将获得补偿其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例如薪金、工资、差旅费,以及与其活动直接相关的任何其他相关费用。
委员会开支 服务报销 差旅费
Section § 2041
如果委员会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委托事项(即调查或询问)的费用,或者这些费用的支付没有保障,那么委员会将不会继续进行,直到相关当事方安排并获得法院批准支付这些费用。
资金不足 预支费用 支付协议
Section § 2042
这项法律允许法院在法院移交审理(一项调查或事实查明程序)仍在进行期间,命令支付相关的临时或部分费用。如果委员会提出请求,并且在向所有相关方发出至少10天通知后,法院可以做出此决定。这些付款应在当时情况下公平且适当。
临时付款 部分付款 法院移交审理
Section § 2045
如果有人对最终费用清单或费用分摊方式不满意,他们有30天时间请求法院审查。30天后,法院将安排听证会来处理任何异议。法院书记员将在听证日期前至少10天通过邮件通知所有当事方。
最终费用清单 异议 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