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10

Explanation
在启动涉及管理天气资源的项目之前,负责的个人或组织必须通知相关部门并公开宣布他们的计划。

Section § 411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计划一个可能影响某个区域的项目,他们需要在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报纸上公布他们的意图。如果项目或其影响涉及多个县,那么公告需要在每个相关县的报纸上刊登。如果没有当地报纸,就应该在当地广泛阅读的报纸上刊登。他们还必须通知项目将产生影响的县的监事会。

项目运营者应依照《政府法典》第6063条的规定,在项目将要实施且受影响区域所在的任何县内出版的、具有普遍发行量的报纸上刊登意向通知;或者,如果项目将在一个以上县内实施,或受影响区域位于一个以上县内,或位于与运营实施地不同的县内,则该通知应以同样方式在每个县内出版的、具有普遍发行量的报纸上刊登。如果相应县内没有出版报纸,则应在该县内具有普遍发行量的报纸上刊登。项目运营者还应将意向通知发送给受项目影响的各县监事会。

Section § 4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一份通知在报纸上刊登时,你需要提供它确实被刊登的证明。这个证明就是通知本身的副本,并且必须附在一份宣誓书上。这份宣誓书是报社的出版人或负责人所做的宣誓声明,确认该通知确实已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