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1984年加利福尼亚州天气资源管理法案。
气象资源管理总则
Section § 402
本法律定义了加州气象资源管理相关的关键术语。“气象资源管理”是指利用物理方法进行云水转化、光照调节或气象灾害抑制等活动。它不包括农业防霜冻或无意中改变天气等活动。“气象资源管理项目”是指在特定区域和时间范围内,为特定目的而计划进行的这些活动。
本章中使用的术语:
(a)CA 水法典 Code § 402(a) “气象资源管理”指通过物理手段尝试实现以下任何一项:云水转化、光照调节或气象灾害抑制。气象资源管理不包括农业防霜冻或无意气象改造。
(b)CA 水法典 Code § 402(b) “气象资源管理项目”或“项目”指在特定地理区域内、特定时间段内,为特定目的而实施气象资源管理。
气象资源管理 云水转化 光照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