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350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董事会有权通过各种方式获取财产或财产权益,以实现该区的目标。这包括用于项目建设的区(域)内外财产、用于公共目的的财产、公司股票、水库储水权,以及即使不属于该区(域)所有或控制的管道输水权。

董事会可以通过任何方式取得任何财产或财产权益,以实现区(域)目的,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CA 水法典 Code § 43500(a) 无论位于区(域)界限之内或之外的财产,用于在本州或任何其他州或外国进行工程的建设、维护、改进或运营,或项目的实施。
(b)CA 水法典 Code § 43500(b) 专用于公共用途的私有者的财产和权利。
(c)CA 水法典 Code § 43500(c) 国内或国外公司的股票。
(d)CA 水法典 Code § 43500(d) 在任何水库中储水的权利。
(e)CA 水法典 Code § 43500(e) 无论在州内或州外,通过不属于该区(域)所有或控制的任何管道输水的权利。

Section § 43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使用区债券购买财产和权利,并且他们可以决定这些交易的最佳条款和条件。

董事会可以根据其认为最佳的条款和条件,以该区的债券支付财产和权利。

Section § 435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债券不能用于支付财产或权利,除非这些债券的估值至少为其面值的90%,包括任何已累积的利息。

Section § 43504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董事会可以为本区获取财产。董事会可以通过买卖、租赁或合同等各种协议来获取。这些财产必须用于本分部中明确规定的特定目的。

Section § 435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本分部取得的任何财产立即成为该区的财产。该区以信托方式持有这些财产,这意味着他们专门为本分部中列出的预期目的管理和使用这些财产。

Section § 435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董事会拥有、使用和管理区的财产。此外,他们有权将财产出租用于石油、天然气、矿产、农业或其他用途。但是,根据董事会的判断,任何租赁都不得严重干扰区的正常运营。

Section § 43507

Explanation
如果董事会决定地区拥有的任何财产不再需要,他们可以以合理的价格出售。董事会必须正式记录这一决定,并且出售事宜由总裁和秘书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将所有权转让给买方。

Section § 43508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属于某一区的某些类型的财产,例如水利基础设施和电力设施,可免征州、县或市级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