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任何其他法规,如果某法规规定在诉讼或程序中需要提供担保金,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限制令或禁令的担保金、指定接管人的担保金,或在上诉中暂缓执行判决的担保金,则以下公共实体和官员无需提供担保金,并且应享有与已提供担保金相同的权利、补救措施和利益: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995.220(a) 加利福尼亚州或该州人民,州机构、部门、司、委员会、理事会或该州的其他实体,或以官方身份或代表该州的州官员。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995.220(b) 县、市或区,或该州的公共机构、公共部门或其他政治分支机构,或以官方身份或代表地方公共实体的官员。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995.220(c) 美国或美国的机构或部门,或以官方身份或代表美国或其机构或部门的联邦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