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73.8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法院命令出售某物后,销售所得款项必须以特定方式处理。这些款项可以直接支付给有权获得的人,设立信托,或投资于政府担保的账户以确保其安全,具体取决于何种方式最合理或本法律具体建议的方式。

Section § 873.820

Explanation

当财产被出售时,销售所得款项必须按特定顺序使用。首先,支付出售财产产生的任何费用。其次,支付与分割财产相关的任何费用。接着,按照正确的顺序偿还附着在财产上的任何债务,除非这些债务根据约定保留在财产上。最后,剩余的钱将根据法院裁定的每位所有者应得的份额进行分配。

任何已售财产的销售所得款项应按以下顺序使用: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73.820(a) 支付销售费用。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73.820(b) 全额或部分支付其他分割费用,或用于担保日后获准的任何分割费用。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73.820(c) 按照优先顺序支付财产上的任何留置权,但根据销售条款将保留在财产上的留置权除外。
(d)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73.820(d) 按照法院确定的各方份额比例分配剩余款项。

Section § 873.830

Explanation
如果一套房产只卖了一部分,而有人对这套房产拥有未分割的终身使用权(也就是一辈子都能用)或者几年的租约,那么他们可以要求把自己的那份权益,从没卖掉的那部分房产中划出来,这样就算是对他们应得的卖房钱的一种补偿。

Section § 873.8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不同的人对同一财产拥有各种权利(例如终身承租人或拥有未来权利的人)时,法院应如何处理出售财产所得款项的分配。法院会决定每个人应得的金额,然后将其支付给他们或为其利益持有。对于像附有未来权益的终身权益这类复杂情况,法院可能会将所有出售款项放入信托中。法院指定的受托人会管理这笔钱,进行投资并向当前的承租人支付收益,然后在承租人的权益终止时,将剩余的钱款转交给未来权益持有人。

Section § 873.850

Explanation

如果与案件相关的销售所得款项尚未在涉案方之间分配,案件可以继续审理,以确定每个人的份额。法院将对这些主张作出裁决,并可以收集更多证据或从裁判官那里获取更多信息。涉案方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案件事实或法律论据,就像在新案件中一样。

当属于诉讼当事人(无论已知或未知)的销售所得款项尚未在这些当事人之间分配时,诉讼可在这些当事人之间继续进行,以确定他们各自的权利主张,这些主张必须由法院查明并裁定。法院可酌情决定在法庭上或由一名裁判官进一步取证,并且法院在必要时,可以要求这些当事人通过诉状提交争议事实或法律,如同在原诉讼中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