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在加州法院中,何时可以将诉讼或法律行动视为“有限民事案件”。要符合条件,案件必须满足三个主要标准:涉及的金额不得超过35,000美元;当事人向法院寻求的救济或结果类型必须是有限民事案件中允许的;并且该法律行动类型必须符合具体法律的规定,这些法律界定了什么是有限民事案件或属于高等法院管辖范围。一些可能适用的具体法律包括涉及移动房屋法律问题、空头支票以及某些车辆法典违规行为的案件等。

尽管有任何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将诉讼或特别程序归类为有限民事案件的法律,诉讼或特别程序仅在以下所有条件均满足时,才应被视为有限民事案件: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a) 争议金额不超过三万五千美元 ($35,000)。在本节中,“争议金额”指诉讼中存在争议的诉求金额、或寻求的赔偿金额、或财产价值、或留置权金额,不包括律师费、利息和诉讼费用。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b) 寻求的救济是可在有限民事案件中准予的类型。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 无论是在起诉状、反诉状中,还是以其他方式寻求的救济,专属地属于一项或多项将诉讼或特别程序归类为有限民事案件的法律所描述的类型,或规定诉讼或特别程序属于高等法院初审管辖权的法律所描述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1) 《民法典》第798.61条或第798.88条。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2) 《民法典》第1719条。
(3)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3) 《民法典》第3342.5条。
(4)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4) 第86条。
(5)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5) 第86.1条。
(6)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6) 第1710.20条。
(7)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7) 《食品和农业法典》第7581条。
(8)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8) 《食品和农业法典》第12647条。
(9)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9) 《食品和农业法典》第27601条。
(10)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10) 《食品和农业法典》第31503条。
(1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11) 《食品和农业法典》第31621条。
(1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12) 《食品和农业法典》第52514条。
(13)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13) 《食品和农业法典》第53564条。
(14)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14) 《政府法典》第53069.4条。
(15)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15) 《政府法典》第53075.6条。
(16)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16) 《政府法典》第53075.61条。
(17)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17) 《公用事业法典》第5411.5条。
(18)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18) 《车辆法典》第9872.1条。
(19)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19) 《车辆法典》第10751条。
(20)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20) 《车辆法典》第14607.6条。
(2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21) 《车辆法典》第40230条。
(2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5(c)(22) 《车辆法典》第40256条。

Section § 8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哪些案件属于“有限额民事案件”。如果争议金额为35,000美元或以下,则该案件被视为有限额案件。这包括涉及金钱、财产、合伙解散、合同纠纷、止赎以及法律声明等案件。但也有例外情况,例如涉及税收或其他不符合“有限额”标准的法律事务的案件。特定的程序或抗辩,如上诉或欺诈索赔,只要涉案金额在规定限额内,也可以归入有限额民事案件类别。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6(a) 以下民事案件和诉讼程序属于有限额民事案件:
(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6(a)(1) 诉讼案件,如果诉求(不包括利息)或争议财产的价值为三万五千美元 ($35,000) 或以下。本款不适用于涉及任何税收、关税、评估费、通行费或市政罚款合法性的案件,但被告未对税收合法性提出异议的,强制执行拖欠的无担保个人财产税款的诉讼除外。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6(a)(2) 合伙解散诉讼,如果合伙企业的总资产不超过三万五千美元 ($35,000);或代位求偿诉讼,如果所涉金额或财产价值不超过三万五千美元 ($35,000)。
(3)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6(a)(3) 撤销或解除合同的诉讼,如果所寻求的救济与追回不超过三万五千美元 ($35,000) 的款项或价值不超过三万五千美元 ($35,000) 的财产有关,这些款项或财产是根据合同支付或交付的,或作为合同对价的;修改合同的诉讼,如果所寻求的救济是在合同诉讼中提出的,且该诉讼在其他方面属于有限额民事案件。
(4)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6(a)(4) 强行进入或强行或非法占有诉讼,如果所主张的损害赔偿总额为三万五千美元 ($35,000) 或以下。
(5)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6(a)(5) 强制执行和取消抵押品赎回权动产留置权的诉讼,如果留置权金额为三万五千美元 ($35,000) 或以下。
(6)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6(a)(6) 强制执行和取消抵押品赎回权,或请求解除根据《民法典》第四编第六部分第二章第四节(自第8400条起)产生的留置权,或强制执行和取消抵押品赎回权《民法典》第4100条或第6534条所定义的共有权益开发项目上的评估留置权的诉讼,如果留置权金额为三万五千美元 ($35,000) 或以下。但是,如果强制执行留置权的诉讼影响的财产也受到不属于有限额民事案件的类似未决诉讼的影响,或者如果针对同一财产寻求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的所有留置权总额超过三万五千美元 ($35,000),则该诉讼不属于有限额民事案件。
(7)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6(a)(7) 宣告性救济诉讼,如果根据以下任一情况提起: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6(a)(7)(A) 以反诉方式,就诉状中要求的救济或在其他方面属于有限额民事案件的诉讼或程序中的反诉,涉及赔偿权。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6(a)(7)(B) 在律师与客户之间进行非约束性费用仲裁后,根据《商业与职业法典》第三编第四章第13条(自第6200条起)进行审判,如果争议金额为三万五千美元 ($35,000) 或以下。
(8)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6(a)(8) 发布临时限制令或初步禁令的诉讼;如有必要,为保全有限额民事案件任何一方的财产或权利而进行账目清算;根据第二部分(判决执行)第九章(自第680.010条起)在有限额民事案件中作出任何命令或执行任何行为;根据第564条在有限额民事案件中指定接管人;或确定在有限额民事案件中扣押的动产所有权的诉讼。
(9)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6(a)(9) 根据第二部分第九章第二编第六章第3条(自第708.210条起)提起的诉讼,旨在追回动产权益或强制执行判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责任,如果被主张的对立权益价值不超过三万五千美元 ($35,000) 或被否认的债务不超过三万五千美元 ($35,000)。
(10)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6(a)(10) 根据以下任一情况提交的与仲裁相关的申请: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6(a)(10)(A) 第三部分第九章第五章第2条(自第1292条起),但根据《保险法典》第11580.2条进行的无保险驾驶人仲裁程序除外,如果申请在仲裁裁决生效前提交,且仲裁解决的事项属于 (a) 款第 (1) 至 (9) 项(含)规定的有限额民事案件;或者如果申请在仲裁裁决生效后提交,且裁决金额以及裁决中作出的所有其他裁定、声明和决定均在 (a) 款第 (1) 至 (9) 项(含)范围内。

Section § 8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根据1973年《长期护理、健康、安全和保障法》提起诉讼,并且您要求的罚款金额为 $35,000 或以下,该案件将被视为有限民事案件,这意味着它将遵循某些简化的法院程序。

Section § 8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某些符合特定标准的民事案件可以在小额索赔部门审理。如果小额索赔案件的规则与有限民事案件的规则发生冲突,小额索赔的规则优先适用。此外,本节不改变小额索赔部门现有的权力或权限。

Section § 8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除了被归类为“有限额民事案件”的案件外,任何民事案件都可以被称为“无限额民事案件”。

Section § 89

Explanation

本节主要说明,仅仅因为某项法律赋予法院在有限民事案件或无限民事案件中某些权力,并不自动意味着这些权力也适用于另一种类型的案件。每种类型的案件可能都有自己一套规则和权限。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9(a) 存在一项关于法院在有限民事案件中权限的法规,其本身并不意味着相同的权限在无限民事案件中存在或不存在。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9(b) 存在一项关于法院在无限民事案件中权限的法规,其本身并不意味着相同的权限在有限民事案件中存在或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