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8725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加州所有州和地方政府机构、部门、官员、雇员以及法院官员,必须在委员会进行调查或程序期间,与委员会合作并向其提供帮助和信息。

Section § 6872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各县的县治安官和法警在接到请求时,必须协助委员会送达法律文书并执行其有效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