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49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除各法典中某些特定条款另有规定外,客户不能放弃此处规定的权利或程序,即使他们口头或书面同意,或因此获得任何对价。

除《商业与职业法典》第6069、10145、10146和17766.5条,《公司法典》第25134、25241、29535和31111条,《金融法典》第12300.3、14250、14251、14252、14253、14254、14255、14406、14653、17409、18612、18945、18986、22406和24406条,《政府法典》第12586条,《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351.1、1352和1357条,《保险法典》第904和1703条,《失业保险法典》第1092条以及《车辆法典》第11703.4条另有规定外,客户对本法规定的任何权利或程序所作的弃权均无效,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形式,无论是否有对价。

Section § 749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任何其他法律似乎允许某人违反本章中概述的规则,则本章的规则将优先并废止冲突的法律。此例外仅适用于明确提及本章的未来法律。

Section § 7492

Explanation

本节的意思是,如果本章的任何部分被认定无效,或不适用于某人或某种情况,这并不会使本章的其余部分失效。本章的其余部分仍将在不受无效部分影响的情况下得到执行,因为该法律被设计为可分割的。

如果本章的任何规定或其对任何人或情况的适用因任何原因被认定无效,该无效不应影响本章在没有该无效规定或适用的情况下仍可生效的任何其他规定或适用,为此,本章的各项规定是可分割的。

Section § 7493

Explanation
本法律明确规定,加州的州或地方机构可以从金融机构以外的来源(例如信用局或其他提供商)获取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