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29109(a) 每年12月1日或之前,审计员应以主计长规定的格式,向主计长提交一份关于税率、当前均衡评估名册上显示的评估价值以及根据《税收和税务法典》征收和分配的税款金额的报表。
(b)Copy CA 政府 Code § 29109(b)
(1)Copy CA 政府 Code § 29109(b)(1) 如果审计员在收到主计长的书面通知后20天内未能提交报表,该县应向州政府缴纳一千美元 ($1,000) 的罚金,该罚金由总检察长以主计长的名义提起诉讼追回。
(2)CA 政府 Code § 29109(b)(2) 在充分证明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主计长可以免除第 (1) 款规定的迟交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