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9320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谁被视为“县官员”。它包括任何通过选举或任命在县内担任官方职务的人。它还涵盖了负责县内任何办公室、部门、服务机构、机构或其任何下属部门的人员。

在本条中,“县官员”包括县的任何选举产生或任命的官员,以及负责县的任何办公室、部门、服务机构或机构,或其下属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任何人。

Section § 29321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县监事会为任何县官员设立周转基金。他们必须通过一项决议,说明设立该基金的必要性、谁将使用该基金以及基金的金额,最高不超过25万美元。

监事会可以通过通过一项决议设立周转基金供县内任何官员使用,该决议应载明:(a) 设立该基金的必要性,(b) 该基金可供使用的办公室、部门、服务机构或机构,以及 (c) 该基金的金额,该金额不得超过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Section § 2932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授权县审计员执行与管理周转基金相关的任务,例如设立或更改其金额。如果他们这样做,审计员必须遵守监事会应遵守的相同规则,并使用签署声明而非正式决议。此外,审计员必须每年向监事会提交报告,详细说明所有周转基金、其金额以及使用人。

监事会可以通过法令或决议,授权县审计员履行监事会在设立、增加、减少或终止本条规定的任何周转基金方面的职能。如果监事会授权县审计员履行监事会的此类职能,则县审计员应 (a) 遵守本条为监事会规定的相同要求和限制,(b) 不以决议形式行事,而以签署声明形式行事,该声明应具有本条为决议规定的相同内容,以及 (c) 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时向监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列明该财政年度内存在的周转基金、该基金的金额以及使用该基金的官员。

Section § 29322

Explanation
一份正式决议的认证副本需要同时送交县审计员和县财务主管。

Section § 29323

Explanation
在从县金库中提取资金用于周转基金之前,官员必须提交一份保证金。这份保证金由官员(作为主债务人)和担保保险公司共同签署,金额应与基金数额相等,并确保官员负责任地管理基金,并随时准备在监事会要求时归还。 然而,如果官员依法已需提供公务保证金,或者县已为其员工购买了综合保证金,则现有保证金可以通过附加条款,确保周转基金的负责任管理和问责。

Section § 29324

Explanation
一旦提交了必要的保证金,审计员就必须向为其设立周转金的官员签发一份支付指令,这被称为支付令。随后,司库会支付这份支付令。

Section § 293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公职人员在履行其公务职责时,于必要情况下使用一笔专门用于找零的资金。

Section § 29326

Explanation
这项规定表明,官员只能将周转基金用于县依法必须支付的服务或物品。

Section § 29327

Explanation
如果你花费超过一美元,你必须取得一张收据,上面要显示日期、钱用在了什么地方以及你花了多少钱。

Section § 2932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向县基金申请报销的流程。您必须像提出任何其他请求一样,提出偿还要求,并且需要提供收据作为证明。任何偿还的款项都将回到周转基金中。

应以提出其他要求相同的方式,向县提出偿还该基金的要求,并应附有收据作为证明。为满足这些要求而收到的所有款项,应返还至周转基金。

Section § 29329

Explanation

如果审计员或监事会提出要求,负责管理特定基金的人必须提供一份关于该基金的报告。

应审计员或监事会的要求,负责该基金的官员应当就该基金作出说明。

Section § 293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随时更改周转金的金额,无论是增加、减少还是完全停止使用。如果周转金金额减少,负责的官员必须立即将指定金额退还给县财务主管。如果周转金停止使用,整个基金必须立即退还。官员可以通过向县政府申请报销,获得一些时间来弥补他们从周转金中的支出。如果周转金增加,官员必须遵守处理更大金额的规定。

董事会可随时增加、减少或终止其命令设立的任何周转金。如果周转金被命令减少,使用该周转金的官员应立即将董事会命令减少的金额退还给县财务主管。如果周转金被终止,该官员应立即将其退还给县财务主管。应允许该官员有合理的时间,通过向县政府要求报销从该周转金中合法支出的款项。如果周转金被命令增加,负责该周转金的官员应遵守本条关于董事会增加后的周转金金额的规定。

Section § 293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人口超过90万的县设立一种名为“周转基金”的专项资金。这笔资金旨在帮助县的采购代理人快速支付他们有权购买的服务、材料和个人物品的费用。但是,如果这些采购是用于建筑施工的材料或物品,它们只能用于维修现有建筑物。基金的金额应足以支付这些采购的费用,并且还必须遵守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Section § 293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人口超过50,000的县的监事会设立一个最高达5,000美元的周转基金。该基金可由采购代理人或其他授权官员使用,为县部门储备一般办公用品。其他与周转基金相关的规定也适用于此基金。

在任何人口超过50,000的县,监事会可以设立一个周转基金,由采购代理人或其他授权官员使用,以维持供各县部门使用的一般办公用品库存。该基金不得超过五千美元 ($5,000)。在所有其他方面,本条的规定应适用于本节规定的周转基金。

Section § 293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人口超过20万的县的监事会设立一个最高5,000美元的周转基金,供县部门使用。该基金用于支付县官员获批购买的服务、用品和开支,这些在法律上属于县的责任。 一名指定官员负责管理该基金,确保收集每笔开支的收据并提交给县审计员以获得报销。该管理官员还必须办理担保,这意味着他们的职责有财务保障。监事会可以建立一个系统,供部门官员申请支付其开支的资金。关于周转基金的一般规定也适用于这项特定基金。

Section § 293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人口超过1,400,000的县的监事会设立一个名为“周转基金”的专项基金。该基金由县部门主任使用,用于根据《福利和机构法典》第9部的规定,快速向有需要的人提供经济援助和服务。监事会可以设定基金金额,以便有效解决符合条件人员的紧急需求。周转基金的其他标准规定也适用于此。

任何根据1970年联邦人口普查确定人口超过1,400,000的县的监事会,除任何其他周转基金外,可以设立一个周转基金,供为管理根据《福利和机构法典》第9部(第10000条及后续条款)提供的援助和服务而设立的县部门主任使用。该周转基金应旨在管理支付,以满足根据《福利和机构法典》第9部规定有权获得援助或服务的人员的即时或紧急需求,并且可以由监事会确定一个足以使县部门主任能够满足有权获得援助或服务的人员的即时和紧急需求的金额。在所有其他方面,本条的规定应适用于本节规定的周转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