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航空运输和空中航线使用的必要辅助,监事会可为公众使用提供和维护公共机场和航空交通着陆点。为此目的,监事会可:
(a)CA 政府 Code § 26020(a) 通过购买、征用、捐赠、租赁或其他方式获取为这些目的所必需的不动产或动产,无论是在市的建制区域内还是区域外,并对该财产进行改进、建造、重建、租赁、配备、重新配备、使用、维修、维护和控制,包括为该使用所必需的建筑物、结构、照明及其他设备和设施。
(b)CA 政府 Code § 26020(b) 为本节规定的目的,为财产的适当维护提供所有必要的保管员、雇员、服务人员和物资。
(c)CA 政府 Code § 26020(c) 除所有其他税费外,根据《第5编第1分编第1部第1章第3.5条》(commencing with Section 50075)征收一项特别税,并将所得款项用于本节规定的目的。该特别税的所得款项可累积不超过五年,用于执行本节的目的。监事会不得根据本节规定,对依据《加利福尼亚机场区法》(Part 2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22001) of Division 9 of the Public Utilities Code)成立的任何机场区征收机场税。
(d)CA 政府 Code § 26020(d) 为本节规定的目的设立一项或多项基金,并根据需要不时从普通基金中划拨和转入款项至该基金或这些基金。
(e)CA 政府 Code § 26020(e) 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代表县承担有担保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