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试点项目圣马特奥县试点项目
Section § 20010
Section § 20011
如果您在家庭法案件中需要一项临时命令,法院必须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审理您的请求,并遵循适用于其他民事案件的相同规则。
Section § 20012
本节规定,法院可以任命一名家庭法评估员来帮助家庭法案件中的当事人。评估员的职责可能包括:在听证会前帮助没有律师的人处理临时子女或配偶抚养费问题;使用计算机程序制定抚养费计算表;在双方同意时起草协议;在听证会前检查文件,并就案件是否准备就绪以及可能做出哪些决定向法院提供建议。他们还协助维护记录、准备正式的法院命令,并协助研究,以帮助满足案件相关人员的需求。
Section § 20014
Section § 20019
Section § 20020
当临时子女抚养费或配偶赡养费存在争议时,双方必须在听证会前向家庭法评估员和法院提供他们最近两份报税表的副本以及过去四个月的工资单。
Section § 20023
本节解释,本章规定不适用于因某些福利法而由地方检察官照管的儿童。法院不得根据本章对涉及这些儿童的事项作出命令。任何违反这些规定作出的命令均属无效。但是,如果领取福利的监护父母需要参与某个特定的试点项目,地方检察官可以与该父母签署一份特别协议来允许其参与。这不改变地方检察官在子女抚养费方面的职责。
Section § 20026
这项法律描述了一个试点项目,旨在每年帮助大约2,200名处理家庭法问题的人。该项目预计每年可节省520小时的法庭时间,这意味着人们等待开庭的时间会减少,因请假误工而损失的钱也会减少。主要费用将与家庭法评估员及其所需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制作项目宣传材料有关。预计不会产生额外的设备或培训费用,因为将利用现有资源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