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20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加利福尼亚州的未成年人,希望在法律上独立于您的父母或监护人,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放”。为此,您需要证明几件事:您至少14岁,您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独自生活,您自己管理财务,并且您的收入并非来自非法活动。您需要在申请中包含您的收入和支出的详细信息。

(a)CA 家庭法 Code § 7120(a) 未成年人可向其居住地或临时住所所在县的高级法院申请宣告解放。
(b)CA 家庭法 Code § 7120(b) 申请书应具体列明以下所有事实:
(1)CA 家庭法 Code § 7120(b)(1) 该未成年人至少14周岁。
(2)CA 家庭法 Code § 7120(b)(2) 该未成年人经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或默许,自愿与父母或监护人分开居住。
(3)CA 家庭法 Code § 7120(b)(3) 该未成年人正在管理自己的财务。作为证明,该未成年人应按照司法委员会表格FL-150的规定填写并附上收入和支出声明。
(4)CA 家庭法 Code § 7120(b)(4) 该未成年人的收入来源并非来源于本州法律或美国法律宣布为犯罪的任何活动。

Section § 7121

Explanation

在法院宣告未成年人解放之前,必须通知其父母或监护人,除非无法找到他们。法院还必须酌情通知当地儿童服务机构、缓刑部门或福利部门。发出的通知中包含一份供父母同意的表格,并警告说解放可以被撤销,从而使父母再次承担子女抚养费和医疗保险的责任。

(a)CA 家庭法 Code § 7121(a) 在审理宣告未成年人解放的申请之前,应当向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或有权监护未成年人的其他人发出法院认为合理的通知,或者向法院证明他们的地址不明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发出通知。
(b)CA 家庭法 Code § 7121(b) 法院书记员还应将诉讼程序通知案件审理所在县的当地儿童抚养机构。如果未成年人是法院的受监护人,则应通知缓刑部门。如果儿童是法院的受扶养人,则应通知县福利部门。
(c)CA 家庭法 Code § 7121(c) 该通知应包含一份表格,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或有权监护未成年人的其他人可通过该表格书面同意申请人的解放。该通知应包含警告,即法院可以宣告未成年人解放无效或撤销该宣告,并且父母可能根据第9部第2章(自第4000条起)以及第17400、17402、17404和17422条的规定,承担抚养费和医疗保险的责任。

Section § 712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如果法院认定符合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法院将批准未成年人获得法律独立(即解除亲权)的请求。一旦获得批准,法院将发布一份官方文件,声明该未成年人已解除亲权,这将作为其新法律地位的有力证明。

Section § 7123

Explanation

如果未成年人的请求被拒绝,他们可以请求上级法院复审该决定。同样地,如果请求被批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也可以这样做,前提是他们参与了该案件并不同意该批准。

(a)CA 家庭法 Code § 7123(a) 如果请愿书被驳回,未成年人有权提交一份强制执行令请愿书。
(b)CA 家庭法 Code § 7123(b) 如果请愿书被批准,父母或监护人有权提交一份强制执行令请愿书,前提是他们已在该诉讼中出庭并反对该请愿书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