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400(a) “非法占有助理”是指任何有偿协助或建议提起或抗辩非法占有索赔或诉讼的个人,包括可能影响非法占有索赔或诉讼的任何破产申请。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400(b) “非法占有索赔”是指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三编第三部分第四章(第1159条起)产生的、影响任何人的权利或责任并旨在由法院裁决的程序、备案或诉讼。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400(c) “法律文件助理”是指: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400(c)(1) 任何未根据第6401条获得豁免的个人,其有偿向在法律事务中自行代表的公众成员提供、协助提供、提议提供或提议协助提供任何自助服务,或自称提供该服务或拥有该权限。本款不适用于其协助仅包括秘书或接待服务的个人。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400(c)(2) 雇用或与任何未根据第6401条获得豁免的个人签订合同的公司、合伙企业、协会或其他实体,该个人作为其职责的一部分,有偿向在法律事务中自行代表的公众成员提供、协助提供、提议提供或提议协助提供任何自助服务,或自称提供该服务或拥有该权限。本款不适用于其协助仅包括秘书或接待服务的个人。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400(d) “自助服务”是指以下所有各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400(d)(1) 以事务性方式填写法律文件,即根据在法律事务中自行代表的人的具体指示,通过打字或以其他方式填写该人选择的文件。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400(d)(2) 向在法律事务中自行代表的人提供由律师撰写或批准的、关于法律程序、权利或义务的一般性已公布事实信息,以协助该人自行代表。此服务本身不要求注册为法律文件助理。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400(d)(3) 向在法律事务中自行代表的人提供已公布的法律文件。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400(d)(4) 根据在法律事务中自行代表的人的具体指示提交和送达法律表格和文件。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400(e) “报酬”是指金钱、财产或任何其他有价值的东西。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400(f) 法律文件助理,包括受雇于合伙企业或公司的任何法律文件助理,不得有偿提供任何自助服务,除非该法律文件助理已根据第6402条注册。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6400(g) 法律文件助理不得向消费者提供任何形式的关于可能的法律权利、补救措施、抗辩、选择、表格选择或策略的建议、解释、意见或推荐。法律文件助理只能按照 (d) 款第 (1) 项规定的方式填写文件。